保险基础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蒋丽君 模块二 保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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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块二 保险原则,知识目标: 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涵义、具体规定、意义、构成条件及其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应用中的区别等; 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内容以及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形式和法律后果等; 掌握近因原则的含义和保险法关于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涵义、基本内容、例外情况和派生原则等。,第一部分 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的含义及条件 保险利益这一概念来源于1774年英国人寿保险法或称作为禁止赌博法。 (一)含义: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二)性质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 保险利

2、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 (三)条件 必须是合法利益 必须是经济利益 必须是确定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二、保险利益原则及确立意义,(一)含义: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必须以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来投保,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意义 可以避免借保险形式来达到赌博之目的。 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可以限制损失补偿的程度。,三、保险利益的确定,(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因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因抵押权和留置权而产生保险利益。 因有效合同形成利害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因可能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1977年G先生诉伦敦太阳联合保险公司案 G先生将一批珠宝投保了盗窃险。

3、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批珠宝被盗。G先生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查明,G先生的该批珠宝是从国外买进,但其未按规定申报并纳税,属于走私,拒绝赔偿。,(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我国保险法规定: 本人 配偶、父母、子女 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人员、近亲属 同意投保人投保的被保险人,(三)因经济利害关系而产生保险利益,雇主对雇员的生命或身体有保险利益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具有保险利益 合伙人、合作人之间相互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的同意而产生保险利益。,(四)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与其应负的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如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

4、雇主责任险等,(五)信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义务人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其应尽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权利方对义务方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当权利方担心义务方是否履约、守信,可能采取不签约不建交的行为,使权利方不能取得进一步的利益,义务方因权利方对义务方信誉怀疑存在保险利益。,四、保险利益的存续时间,财产保险:一般要求从投保时到合同终止时均要有保险利益,否则得不到赔偿。 人身保险:只要求在投保时有保险利益即可,出险时是否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赵某于1996年5月22日为其公公B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5份,保额8055元,指定受益人是B的孙子C,现年11岁。保险费按月从赵某的工资中扣缴。1998年元

5、月,赵某与被保险人的儿子A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经法院判决,C由A抚养。离婚后赵仍自愿按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扣缴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过。1999年1月20日,被保险人B因病死亡。同年3月,赵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8055元。与此同时,A也提出被保险人是他的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由他抚养的,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赵某则认为投保人是她,交费人也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C的母亲,也是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而保险公司认为,赵某为B投保时虽然有保险利益,但离婚后不再是B的家庭成员,已失去保险利益,故保险单随婚姻解除而失效,应按无效保单处理。你认为保险公司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第二节

6、 最大诚信原则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一、最大诚信的含义及意义: 含义: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意义: 1、保险经营的特殊性 2、为维护保险人的利益 3、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告知(Representations) 1、投保人告知的内容 合同订立时有关保险标的危险情况的告知 合同订立后危险增加的告知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将有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 保险标的转让应告知保险人 2、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

7、答告知两种,3、被保险人告知的内容 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主动地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须明确说明;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如果拒赔条件成立,应发送拒赔通知书。 4、被保险人的告知形式 明确列明 明确说明,5、无需告知的事实 可以认为众人皆知的法律常识。 保险人理应知道的常识。 风险减少的事实。 保单明示保证条款规定的内容; 保险人能够从投保人提供的情况中发现的事实。 6、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关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关于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8、:保险人可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要退还保险费,案例一,案情:1998年上海郊县赵某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同年8月15日赵某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定期寿险,投保时隐瞒了病情。1999年9月12日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叶某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为什么? 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拒付。因为赵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时对保险公司隐瞒了自己患有高血压病这一重要事实。因此按照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由于赵某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所以,一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拒付保险金义务;二保险公司可以不退还保险费。,二保证(W

9、arranties),1、含义: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承诺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2、保证的形式 确认保证与承诺保证 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明示保证(Express Warranties):是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明示保证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是保证的重要形式。它又分为承诺保证和确认保证。 承诺保证(Promissory Warranty),是指投保人对未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保证的事项涉及现在和将来。如某人承诺今后不从事高危险性运动是指从现在开始不参加危险性高的运动,但在此前是否参加过并不重要,也无须知晓。,确认保证(Af

10、firmative Warranty),该类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如某人保证从未得过某种疾病是指过去及现在从未得过,但不能保证将来是否会患该种疾病。 默示保证(Implied Warranties),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虽然没有载明,但在保险实践中,按照法律、国际公约和行业习惯等,被保险人应予遵守的一类保证事项。其内容通常是以往法庭判决的结果,也是某行业习惯的合法化,与明示保证一样对被保险人具有约束力。,【案例】 案情: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

11、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三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and estoppel),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本来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知悉其有解除契约权或抗辩权,但是保险人没有行使其权利,反而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明示或默示契约仍然有效,以致投保人或受益人不知契约可被解除或保险

12、人有抗辩权,因而履行了契约,保险人便不得再主张解除合同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原则,一、损失补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 一含义: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一定的方式获得保险赔偿,但同时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二损失补偿的限制 以实际损失为限 以保险金额为限 以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为限,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是为了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减少道德危险的发生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 人身保险例外 定值保险例外: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重置价

13、值保险例外: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五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 现金赔付、修理、更换、重置,二、赔偿计算方式的限制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保险金额以内的部分,由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二部分为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适用范围是家庭财产保险。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计算】 例:某家庭财产保险单,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火灾,造成实际损失10万元。问:保险人应赔多少? 分析:保险金额=20万元,实际损失额=10万元。

14、实际损失没有超过保险金额,按小者赔付10万元。,(2)比例赔偿方式 1定值保险中的比例赔偿 运用范围是货物运输保险;古董、名画、珍贵艺术品等特殊财产保险。 全损: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例:某货运险保单,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均为12000美元。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风雨而水渍,其损失当时当地的合理市为10000美元。若为全损,保险公司要赔多少?若为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60%,保险公司又应赔多少? 分析:保险金额 = 12000美元,因为这是定值保险,所以不管该批货物在损失当时当地的价值是多少,保险公司都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值和金额赔付,即12000美元。 赔偿金额=保险

15、金额损失程度=12000 60%=7200美元,2不定值保险中的比例赔偿 运用范围是企业财产保险、火灾保险、汽车保险等一般财产保险。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投保程度 投保程度保险金额/损失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足额投保:保险金额=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 比例为100% 不足额投保:保险金额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 该比例100%,例:某企业财产保险单,保险金额为80万元,期内发生火灾,损失20万元,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为8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 分析:因为这是不定值保险,所以先计算投保程度。 赔偿金额 = 实际损失 投保程度 = 20100% = 20万 若将上例中的保险金额变为60万元,其他条

16、件不变,保险人又应赔多少呢? 若将例1中的保险金额变为1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保险人又应赔多少呢?,(3)限额赔偿方式 限额责任赔偿:是指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方法多应用于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 免责限度赔偿:是指损失在限度内时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超过限度时保险人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免责限度可分为相对免责限度和绝对免责限度两种。,相对免责限度 :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付,不作任何扣除。 其计算公式是: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 绝对免责限度:是指保险人规定一个免赔额或免赔率,当保险财产受损程度超过免赔限度时,保险人扣除免赔额(率)后,只对超过部分负赔偿责任。 其计算公式是: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免赔率),例如:一批酒具共5箱,每箱价值200元,投保平安险,加保破碎险,约定相对免赔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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