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管理学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王进思 主编 第十五章 路 政 复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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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80194)P15 yl,主编,第十五章 路 政 复 议,第十五章 路 政 复 议,【学习目的】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路政复议参加人 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 【本章小结】 【案例分析】 【思考题】,【学习目的】,第一节 概 述,一、路政复议的概念及特征 (一)路政复议的概念 (1)路政复议是路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即路政机关依据领导和被领导、指导和被指导关系所形成的监督形式。 (2)路政复议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对相对人来说,如果其合法权益已经受到路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路政行为的侵害,可以通过路政复议对其予以补救;对路政机关来说,这种补救的过程也是挽回自身影响的过程。 (二)路政复

2、议的基本特征 1.路政复议以路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路政复议以具体路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路政复议以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审查标准,第一节 概 述,4.路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 5.路政复议由路政管理相对人主动申请,以路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路政复议受法定期限的限制 二、路政复议的意义 路政复议是路政管理机构自我纠偏的一种重要措施,是路政管理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1)当事人通过行使申诉权,可以起到直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 (2)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通过复查申诉活动,可以纠正下级路政管理机构的过错和不当,维持正确的路政处理决定,减少对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第一

3、节 概 述,(3)建立路政复议制度,可以使大量路政争议案件解决于行政程序范围内,一方面可以减轻大量路政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路政管理权的完整行使,提高路政管理效率。 三、路政行政复议的原则 (一)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第一节 概 述,(1)路政复议遵循合法的原则,是指履行路政复议职责的路政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路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复议的具体路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对于合法的具体路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路政行为,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并可以责令

4、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路政行为。具体而言,路政复议遵循合法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履行路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 2)审理路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 3)审理路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第一节 概 述,(2)路政复议应当遵循公正原则 依法办事,合情合理是路政复议机关依法进行路政复议活动必须达到的最起码的要求,即路政复议活动应当具有公正性。如果路政复议活动不具有公正性,路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官官相护”,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路政复议活动来监督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制度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要做到公正,路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路政复议案件时就必须充分考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两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何

5、一方,严格依法办事,不拿原则做交易。对申请人正当合法的权利坚决给予保护,对申请人不合理的要求也要依法予以驳回;对被申请人的违法的、不当的行为或决定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做到不故意庇护和放纵违法行为,同时,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合理的行为和决定应依法坚决予以维护。,第一节 概 述,在路政复议过程中;路政复议机关应始终坚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路政复议面前依法平等参与的原则,任何一方在路政复议过程中都不应当享有法律、法规所未予规定的特权。,第一节 概 述,(3)路政复议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行政复议制度设立的宗旨就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由于路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因此,在路政复议的过程中就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只有路政复议活动公开,才能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有效地监督路政复议机关的路政复议活动;只有路政复议活动公开,才能保障路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路政复议案件时依法办事,对受审查的具体路政行为和有关路政管理机构的决定做到不枉不纵。 1)行政复议法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明确公开地告知申请人。,第一节 概 述,2)行政复议法对于被申请人参加复议活动的要求作出了公开性方面的规定。 (4)路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

7、的原则 路政复议是路政管理机构内部监督的一种方式,在绝大多数场合下,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通常不是终局的,还可能受到法院的司法审查。所以,路政复议既要注意维持公正性,同时又要保证行政效率。这就要求路政复议必须遵循及时的原则。路政复议遵循及时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 2)审理复议案件的各项工作应当抓紧进行。 3)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及时。 4)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裁决的情况,路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第一节 概 述,(5)路政复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 路政复议应当随时考虑到如何使路政相对人行使复议申请权更加便利,即在尽量节省费用、时间、精力的情况下,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分行

8、使路政复议申请权。为此,路政复议机关应当尽可能为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申请人无能力书写复议申请书的,复议工作人员应当把复议申请人的口述记录下来,请复议申请人签名,形成书面的复议申请材料。在能够通过书面审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尽量不采用其他方式审理路政复议案件,避免让复议当事人不必要地耗费时间、财力和精力。 (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第一节 概 述,(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全面审查原则 (四)不适用调解原则 (五)书面复议原则 (六)

9、一级复议原则 (七)决定前可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则,第二节 路政复议参加人,一、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因不服路政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申请复议的管理相对人。 (1)申请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路政管理相对人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定可能性,行为能力是指路政管理相对人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定可能性。,第二节 路政复议参加人,(2)申请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路政行为的侵犯,即申请人认为路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变更或者撤销直接侵犯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如果路政处罚决定不涉及其本身权益,而是涉及他人权益或仅涉及国家

10、或社会的利益,而个人、组织认为路政处罚决定违法,要求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予以撤销,则不应通过路政复议的途径,而应通过批评、建议或其他途径解决。 (3)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路政复议作为依申请而发生的一种行政行为,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对哪一个具体路政行为不服,要求上一级路政管理机构对什么问题进行审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在复议申请书中明确提出。 二、被申请人,第二节 路政复议参加人,路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是指在路政法律关系中因其作出具体路政行为引起争议,路政相对人要求对该具体路政行为进行复议审查的路政管理机构。 (1)申请人对路政管理机构作出具体路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作出具体路政

11、行为的路政管理机构是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不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路政管理机构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同一具体路政行为而申请复议的,共同作出具体路政行为的路政管理机构是被申请人。 (3)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路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三、第三人,第二节 路政复议参加人,路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路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在复议过程中依申请经过复议机关批准参加路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第三人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路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实际上是将路政管理机构作为被申请人,自己居于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因此,他享有申请人的权利,承担申请人的义务。 (2

12、)第三人要求维持具体路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由于与具体路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有权对争议的内容提出主张、提供证据,反驳申请人或者支持被申请人。 (3)第三人对具体路政行为没有主张,既未请求撤销或者变更,也未要求维持。他参与路政复议仅为证明自己行为合法,争取复议决定不致对己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一、路政复议的申请 (一)申请复议的期限 (二)申请复议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不服路政管理机构作出的影响其本身权益决定的路政管理相对人,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认为路政处罚决定侵犯其本身权益,对路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均可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有权申请行

13、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申请人必须以已作出的路政处罚决定为前提,指明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路政管理机构,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是谁,对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3)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路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4、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路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 (4)有明确的复议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即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必须明确提出请求复议机关解决什么问题,基于何种事实提出这种请求。事实则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5)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申请人一般应以书面方式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路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6)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二、复议申请的受

15、理 复议申请的受理是整个路政复议活动的开始。,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1)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16、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三、路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一)审理前的准备 (1)路政复议机关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申请书副本,并限期提出答复意见书。 (2)被申请人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路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 (3)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包括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路政行为的书面材料、答复意见书、被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依据,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4)调查核实,收集证据。 (二)复议案件的审理,第三节 路政复议程序,(1)对路政处罚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即对路政管理机构所作路政处罚依据的事实进行审查。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定性正确,适用法律无误。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全面阅读案卷材料,必要时应深入调查取证,并可召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公开陈述和辩论,真正弄清争议的焦点,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复议决定。 (2)对路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是对具体路政处罚审查的主要方面。所谓合法性审查就是要审查该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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