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

上传人:E**** 文档编号:89117225 上传时间:2019-05-18 格式:PPT 页数:161 大小:1.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_第1页
第1页 / 共161页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_第2页
第2页 / 共161页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_第3页
第3页 / 共161页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_第4页
第4页 / 共161页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_第5页
第5页 / 共1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 纳税实务 杨则文 配套资源5.13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16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税 法,2,项目十四 所得税办税业务,教学单元1 辨别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3,3,1.企业所得税的定义(从2008年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其收益水平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体现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一、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的确定,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自然人,法人等,先分后税,4,4,“先分后税”是指合伙企业先按照个人所得税中合伙企业的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合伙人约定等方法确定分

2、配比例在合伙人之间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人是个人就适用个人所得税计交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缴税(但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5,5,2.企业所得税与商品劳务税的区别,增值税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人,所得税纳税人,销售或营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盈利,亏损,不交税,按月计缴,按年清缴,6,6,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外国商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7,7,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

3、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8,9,9,练习 下列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才是居民企业 B.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非居民企业 C.在境外成立的企业都是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在境外成立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是非居民企业 D,10,10,4.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企业生产经营

4、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税所得必须是合法所得 应税所得必须是实物或货币 应税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 包括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 清算所得也属于征税对象(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11,11,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12,1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设立机构、场所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3,13,练习 下列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的是( )。 A.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B.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6、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只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只就其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ABE,14,14,5.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所得,按经营活动发生地确定。 (2)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按财产所在地确定,动产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3)股息、红利所得,按分配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4)利息所得,按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5)租金所得,按实际负担或支付租金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实际负担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

7、定。 (7)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15,15,6.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从2008年起的规定: (1)基本规定:采用25%的比例税率。 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2)低税率20%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0%税率纳税(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8、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但在实际征税时适用10%)。,16,16,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纳税。,17,17,(3)优惠税率1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 ;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高新技术产品(

9、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占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 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18,18,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的规定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10、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19,19,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政策(2011年1月1日起) : 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

11、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20,特定地区减免税优惠 对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

12、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1,21,练习 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0 B.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C.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的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正确答案:D。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比例税率,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2,项目十四 所得税办税业务,教学单元2 征税收入的确定,23,23,限额扣除项目,准予扣除的项目,资产的税务处

13、理,不得扣除的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一般企业,联营企业,资产增值,境外联营,基本税率:25% 低税率:20% 优惠税率:15% 10%,24,24,1.收入总额的确定 从2008年起的规定: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收入总额=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25,25,(1)销售货物收入 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

14、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自产的产品转为自用 建造不动产,视同销售,应计税 建造动产设备,不视同销售,不计税 销售货物给给购货方的折扣 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在销售额中扣除 折扣额没有另外开发票,可以扣除,26,26,(2)提供劳务收入 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和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保险企业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27,27,(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

15、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8,28,(5)其他收入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债务重组收入 补贴收入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违约金收入 汇兑收益 保险公司给予企业的无赔款优待等。(无赔款优待制度是机动车辆保险特有的制度,即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保险赔款的保险车辆,且保险期限均为1年,在续保时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的优待) 金融机构代发行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在建工程的试运营收入,29,29,关于企业返还的流转税 根据财税20

16、08151号第一条规定: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计征所得税 Eg:出售款抵税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账务处理? 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款年度的企业利润计征所得税 对出口退还的增值税,不交企业所得税(原因?) 对出口退还的消费税,冲减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可以理解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返还流转税,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软件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用于扩大再生产。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30,30,2.不征税收入 从2008年起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门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1,31,3.免税收入 从2008年起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购买) 纳税人购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