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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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概述41、建设项目由来42、建设项目的特点5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6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75、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8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8第一章 总则101.1编制依据101.2评价对象及基本构成131.3评价目的与原则141.4评价标准151.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91.6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201.7环境保护目标241.8评价区域相关规划271.9区域污染源调查36第二章 工程分析382.1建设项目概况382.4污水处理工艺532.6拟建工程管线敷设工程772.7营运期污染源分析772.7施工期污染源分析852

2、.8非正常工况923.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943.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1023.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103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1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21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324.3环境风险评价167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74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745.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825.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975.4绿化方案2055.5环保投资及竣工验收205第六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76.1经济效益分析2076.2社会效益分析2086.3环境效益分析2086.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09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107.1环境管理2107.2污染物排放环境

3、管理2157.3环境管理台账要求2207.4环境监测221第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248.1项目概况2248.2选址及产业政策结论2248.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2258.4主要环境影响结论2258.5环境保护措施结论2278.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288.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2298.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298.9建议2298.10环评总结论230附 图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三:煤炭循环园区图附图四: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图附图五:本项目分区防渗与环保设施布置图附图六: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图附图七:本项目周围环境实景图附 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批复附件

4、3:环评执行标准的函附件4:项目用地意见附件5:项目选址意见附件6:公众参与承诺附件7:监测报告概述1、建设项目由来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宝丰县城北商酒务镇,又名北部循环工业园区。2011年5月26日被批准为市级专业园区,批准文号:平发改工业【2011】167号。规划范围为北至汝州交界、西至前营乡交界、南至焦楼村、东至晁庄、焦楼村。面积约为6km2,其中建成区为1.6km2,发展区2.4km2,控制区2km2。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定位为以碳素、焦化、焦油深加工,己内酰胺原料生产等形成循环产业链型的综合高新技术专业园区,产城互动的科学发展示范区。根据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污水处

5、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38号)中“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园区工业废水均应集中处理”的相关要求,园区必须自建一座专门处理区内以工业废水为主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宝丰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县产业集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因此,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建设迫在眉睫。结合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发展现状,经过多方面调研,宝丰县水利局拟投资建设“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规划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包括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提高宝丰县煤炭循环经

6、济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改善城区水环境污染现状,为城市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宝丰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焦柳铁路与石河交叉口西北角,石河北岸,占地面积13334m2,设计总规模为10000m3/d,采用“预处理+A2O生化处理+MBR”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100%作为中水回用。本次评价对象包含了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共长8839m。根据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及规划局出具的用地及规划意见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宝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并于

7、2018年6月28日获得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批复文号为宝发改审批【2018】149号(见附件3)。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由此可知,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项目属于第三十三项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97小项工业废水处理,该类别中新建、扩建集中处理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为宝丰县煤炭循

8、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进水包括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生活污水及园区工业废水,其中工业废水量占82%,依据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本污水处理厂可界定为工业废水处理厂,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宝丰县水利局委托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对拟建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监测和分析,依据国家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的特点(1)本项目为宝丰县煤炭循环经

9、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焦柳铁路与石河交叉口西北角,石河北岸,经现场踏勘,本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符合宝丰县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2)本项目属于废水治理项目,经查阅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可知,本项目建设属于国家鼓励类建设项目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本项目采用“预处理+A2O生化处理+MBR”工艺对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10、A标准后100%中水回用,不外排。本项目评价包含污水管网的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另行评价。(4)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营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臭气体、生活污水、污泥浓缩废水和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环境现状评价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监测等技术方法;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主要采用数据模型和类比调查等技术方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具体如下:(1)2018年11月12日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承担“宝丰县

11、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2018年11月15日11月20日,研究了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3)2018年11月21日11月29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4)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20日,开始进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同时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2018年12月22日12月28日,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

12、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6)2019年1月上旬,报告书进入环评单位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 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

13、见下图: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本次评价项目为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焦柳铁路与石河交叉口西北角,石河北岸,设计规模为1.0万m3/d,污水管网长度为8839m。目前,本项目已通过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批复文号为宝发改审批【2018】149号,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中第38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用地符合宝丰县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3)本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

14、商酒务镇焦柳铁路与石河交叉口西北角,石河北岸,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地等。5、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根据本项目污染特点和周边环境制约因素,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来自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中,项目营运后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本项目主要关注废水经所选取的工艺处理后达标可行性;废气主要为NH3和H2S,主要关注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的可行性;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关注厂界噪声达标情况;固体废物主要关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和污泥贮存、管理及处置方式。6、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宝丰县商酒务

15、镇焦柳铁路与石河交叉口西北角,石河北岸。项目建设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要求,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符合宝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本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其建成营运后,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情况下,各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或合理处置,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运营期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从环保角度看,在当前相关环保政策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可行。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宝丰县水利局及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也得到了宝丰县环保局、平顶山市环保局等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第一章 总则1.1编制依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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