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推行树葬的调研报告与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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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县推行树葬的调研报告与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七篇关于我县推行树葬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深化生态葬法,县政协成立调研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就我县推行树葬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赴*、*、*等实地考察,深入菜园城区和渔农村群众座谈交流等,形成本调研报告。一、节地生态安葬及树葬的定义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树葬是一种先进的殡葬理念和行为,也是目前主要推行的生态葬法之一,符合我国丧葬文化中“入土为安”的传统。它指把骨灰深埋在一

2、棵指定的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的骨灰处理方式。通常,树前留一标识牌,以便纪念。二、各地开展树葬的主要做法从*、*等地的考察情况看,目前各地树葬区域的选择主要有:一是山地贫瘠区,借助树葬提升土地复绿程度;二是树林密集区,利用现有资源推行生态葬法;三是现有传统墓区,采用树葬提升园区生态环境。各地树葬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是:(一)树葬墓区环境园林化,服务人文化。*福寿园的整体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优质周到,被誉为“人文纪念公园”。园区内注重绿色景观建设,综合搭配美观舒适。在生态葬式设计上,注重全盘考虑,合理节地,将树葬和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有机融合。同时,园区内配

3、有电子屏、园区车辆、家属休憩区等基础设施,并开通网上咨询平台、现场全程引导等项目,为丧户提供各种人文服务。*则是在原有传统公墓区范围内,划拨出一片区域,综合设计了树葬、壁葬、花坛葬等生态葬,逐步改变传统骨灰墓地的葬式。(二)树葬形式多样,墓穴设计节地精巧。在*福寿园,树葬的形式多样,有环绕大树树干安葬多个骨灰盒的,也有一棵小树下安葬一个骨灰盒的,或是直接将骨灰盒安葬在植树周边花坛的等。根据选择树葬的形式不同,墓穴间距也有所区别,有环绕树干四个方位设置墓穴的,有相邻0.5米左右距离依次按序排放的,也有紧挨嵌入花坛壁上的等。总体来看,墓穴占地小,墓碑设计精巧,面积在0.10.2平米之间,均采用卧碑

4、方式,可简单标识逝者的照片、姓名、生卒年月。(三)配套政策完善,鼓励引导生态葬式。据福寿园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群众对建有墓基墓碑的树葬已比较接受,选用较为普遍;而对不保留骨灰、不建墓立碑、不硬化土地的树葬选用仍较少,主要集中在孤寡老人。为此,2017年*市启动了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倡导可循环使用土地的安葬方式,对每具骨灰补贴1000元。同时,为体现人文关怀,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建立逝者碑留名纪念。从我省范围看,各地也都采取了节地生态葬鼓励政策。如*对选用可降解骨灰盒树葬的每例奖励3000元,对海葬的每例奖励8000元。*对选用树葬、壁葬、花坛葬的每例奖励2000元,并计划推出“厚养薄

5、葬”政策,即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在生前签订生态葬协议后,每月便可领取100元300元不等抚养金,进一步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三、我县推行树葬的基本考虑和基层群众的态度(一)我县推行树葬的基本考虑。近年来,我县以生态立县为本,加大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县已有4个火化区乡镇,建有3座陵塔,1座骨灰纪念堂,生态葬式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我县推行树葬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深化殡葬改革。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首次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内涵,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要求各地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

6、革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我省9部门联合出台深化殡葬改革 全省推行树葬工作方案(浙民事201868号),提出要积极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现实,充分认识推行以树葬为切入口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些文件为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方向。二是满足逝者多项葬法选择。我县仅有陵塔或纪念堂一种骨灰存放葬法。从长乐陵园阿会坑陵塔的使用情况看,格位存放过于密集,设备设施较为简陋,人性化服务相对缺失。自2007年投入使用以来,其格位购买已超半,在年初一、清明等祭扫日,祭拜时间段集中、人数众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受水源保护地、土地性质等因素制约,在原预留区

7、域新建陵塔的审批难度大。因此,考虑树葬等模式,推行多种生态安葬法,能为逝者提供多种基本安葬选择。三是改善生态环境。据初步统计,我县境内可见墓穴约40000座,占地4000余亩,其中县城周围约6000座,这种传统墓穴造成了山头白化、墓碑林立的现象。同时,近几年悄然兴起的修坟热,使原有墓穴占地面积逐步扩大,建造质量愈加考究。目前,骨灰墓地单穴面积一般为1平方米左右,树葬占地面积约为其1/5,后者更为节地环保。(二)基层群众对树葬认可度较高。课题组集中走访了菜园镇城乡社区,召集镇、社区村干部和老年协会代表60余人征求意见,并通过PPT的形式,直观介绍了各地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生态葬法,做到同步宣传生

8、态葬法和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从群众的反馈情况看,受“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影响,群众能够接受树葬模式,且普遍认为树葬环境优于陵塔。在树葬模式上,虽然个别群众有“无碑无我无骨灰”的境界。但大多数群众要求:一是使用不可降解骨灰坛,二是需要有墓碑,三是存放骨灰坛的墓基要干燥,四是树葬的费用应低于陵塔格位等。四、我县推行树葬的具体建议(一)合理选择葬区。面对海岛土地资源稀缺的实际,要充分利用现有陵园、公墓周边区域,规划树葬园区,避免墓区过于分散、所占片区过广,同时,也便于墓区的集中经营与管理。建议可先利用现有长乐陵园至龙山公墓这一区块,开辟一块12亩土地,作为树葬区的一期工程,在本岛片区试点推行。同时,对

9、菜园岗墩西面区域,考虑到其植被茂盛、且与现有墓区临近等特点,可作为树葬园区的备选地址。(二)科学设计葬式。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墓区内种植各种常绿树种,形成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树葬生态区域。树葬的形式应多样化,可在一棵大树下环绕树干多方位设计墓位,也可在一片树林内划定位置设计墓位等。在树葬园区,可适量搭配花坛葬、草坪葬等安葬模式,形成多种葬式融合的生态墓园。安葬的类型应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采用以不可降解骨灰坛为主要模式。墓穴的设计应尽量小巧精致,面积尽量控制在0.2平米内,碑文应简单,一律采用卧碑形式,以减少墓地面积。(三)做好配套服务。适时组建一支葬区管理与服务团队,开展优质安葬服务和精细化

10、管理工作。要严格依照安葬服务相关规定,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认真做好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档案记录等工作,及时处理丧户碰到的各类问题。同时,要加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倡导葬礼简约,引导文明低碳祭扫。注重园区环境绿化美化,做好树木日常管护,保持墓区整洁肃穆。建立网络平台,逐步推进网上预约、网上祭扫等工作。(四)加大政策引导。要制订出台*县倡导推行树葬实施办法(试行),尤其在推广树葬的初期阶段,应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一是加大政策奖励力度。对选用树葬者实行免费安葬服务,其中采用可降解骨灰坛的树葬给予适当奖励。二是推行厚养薄葬政策。在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可推行节地生态葬协议,实行由“死后补助”变为“

11、生前享有”,引导群众选择不保留骨灰、不建坟立碑、不硬化土地的节地生态葬。三是建立坟墓置换政策。对散落在可视范围内的传统老旧坟墓,可实行免费置换树葬,妥善处理散坟老坟,逐步改善青山白化现象。四是落实建碑纪念政策。对选用可降解骨灰坛、海葬等节地生态葬者,在树葬陵园统一建立纪念碑或刻石留名,便于后人吊唁,以表达对逝者的尊重。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七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七篇【篇一】一、各县(区)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一)*州*县。全县辖4镇7乡93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傣、蒙古、仡佬8种民族。该县于2017年8月启动殡葬改革,县殡仪馆正在组织建设中,遗体暂运往西畴县殡仪馆火化。全县殡葬

12、改革分阶段分乡镇集中推行,目前已实施*镇、*镇、*镇、*农场的殡葬改革工作,2020年实现殡葬改革全覆盖。 主要做法:鼓励引导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村民自治。由各村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决定本村公墓选址、土地协调、筹资筹劳自主建设,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村规民约对村内殡葬事宜进行监督管理。如*镇红岩村,按每户出资1800元并投工投劳建设,按现有人口数建墓穴,于2017年11月14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由群众会议抽签确定墓穴;*镇马鞍山公墓将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40万元,土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管理方式由项目所在村委会根据权属实行村民自治。积极鼓励引导其它50户以上村组或连片

13、村小组采取村民自治方式自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公墓建成后原则上不接纳异地骨灰安葬,便于各村管理村内殡葬事务。*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以村民自治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小型、实用、便民”特点突出,不仅解决了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公墓选址及建设报件审批难问题,还为后期推进殡葬改革和公墓运营管理增加持续动力。 (二)*市*区。下辖5镇2乡69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5万人。该区殡葬改革工作于2013年5月17日启动, 2015年3月1日全面推行。 主要做法:一是采用BOT模式运作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即民间资本建设+50年管理经营权后移交政府模式)与*福德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

14、司签订了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建设投资协议,于2015年2月27日成功运营。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位于*区大街街道朱家庄社区,总规划978亩,规划投资4.5亿元。一期312亩(含殡仪馆50亩)。殡仪馆设有殡仪服务区、遗体脱洗化妆区、冷藏区、悼念区、休息区、火化区、办公区、停车区、骨灰寄存区等。为方便服务群众,殡仪馆除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外,还提供纸棺材、守灵室、生态循环利用花圈等选择服务。二是按照“项目并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涉及管理费用、安葬顺序、墓碑样式等运营管理模式由所涵盖的村(社区)群众代表大会决定,由所在乡镇

15、政府统一运行管理。将公墓绿化纳入林业造林范围,把殡葬改革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三是推行全区域殡葬改革。结合区实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听证、讨论,形成全区“一盘棋”思想,将全区行政区域全部划为火化区,规定从2015年3月1日零时起,凡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必须一律实行火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死亡报告、遗体运送、火化、骨灰安葬等全程跟踪服务,给予500元/具的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实现了“行政区域100%划定为火化区、公益性公墓100%覆盖、死亡后100%进行火化、火化后100%进入公墓”的目标。 (三)*市*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下辖5乡

16、2镇3个街道81个村(居)委会76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2.42万人,居住着汉、哈尼、彝、傣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占80%以上。该县殡葬改革工作于2014年12月启动试点运行,于2017年9月将行政区域内全部划定为火化区,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火化全覆盖。 主要做法:一是合理规划公墓建设点。根据辖区内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地区差异等因素,组织民政、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群众意见建议,调整、修编土地、林业规划,科学确定93个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建设模式有经营性公墓与社区公益性公墓合建,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村级公墓单建等形式,合建公墓按村(社区)分片管理,公墓于2017年12月底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行实行村民自治模式。联合建设,分区管理,管理费用由各村按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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