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积分加分细则

上传人:n**** 文档编号:88921543 上传时间:2019-05-1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素质积分加分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素质积分加分细则(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系10-11学年素质分测评附加分细则及有关说明(第二版)2010-2011学年素质分测评将在3月中开始评定,要求各班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素质委员组成“班级素质分测评小组”。辅导员老师将在各年级中抽调部分学生干部组成“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水利系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由欧阳莎老师负责,小组主要成员有各班一名代表组成。素质分测评将以2009年学生手册为蓝本,同时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我系素质分测评附加分细则,并按自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测评附加分修订以后将两次公开公布征求以意见,同学们可以向班、年级素质分测评小组、年级辅导员反映有关情况,在第三版公布以后将不予改动。 素质分测评评分计法:素

2、质分测评=基础分+社会工作+宿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内外文体活动+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违纪扣分一、基础分(一)达到下述要求者,可记基础分30分:1、遵守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回校注册;2、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不晚归、不超时使用电脑或超时熄灯、不适用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或网线、不损坏公物;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院、系、社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4、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和政治时事学习;5、践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道德规范,讲究公共道德,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举止文明。(二)如有以下情况的将进行扣分:1、晚归、损坏公物和超时使用电脑的扣2分;2、违章电器、私拉电线或网线的扣3分;备注:以上扣分情况依据以系和学院统计为准。二、社会工作积分(一)学生干部1、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学院纪检会任职的学生干部任满一届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干事给予加分6分,部长、副部长分别给予加分12、11分,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纪检会会长给予加15分,副主席、秘书长、副会长加13分。学院招生办助理给予加分9分。做完一学期但未满一届加分减半,未做完一学期不予加分;2、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系纪检会、系勤工助学中心任职的学生干部任满一届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干事给

4、予加分5分,系部长、副部长分别给予加分11、10分,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纪检会会长、勤工助学中心会长给予加分13分,副主席、副会长、秘书长加12分。学生党支部的副书记加13分,部长11分、干事加5分;3、担任班级团支书、班长满一届给予加9分,学习委员加分8分。其它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给予加分7分。担任舍长加3分。做完一学期但未满一届加分减半,未做完一学期不予加分;4、院级社团(协会)的团长(会长)加12分,副会长加11分,部长加10分,副部长加8分,普通成员加5分;5、系级社团(协会)的团长(会长)加11分,副会长加10分,部长加9分,副部长加7分,普通成员加4分;6、助理班主任给予加

5、9分,但跟以上重复者减半;7、各班学生素质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加7分,做完一学期但未满一届加分减半,未做完一学期不予加分。8、院、系纪检会加分细则:(1)对纪检会每天教学楼站岗值班的成员,每学年加5分;缺席一次扣0.5分。(2)对纪检会每周例行检查宿舍的参与人员,每学年加5分(包括权益部整改不合格宿舍);缺席一次扣0.5分。(3)每栋栋长、楼长在任职期间能准时、积极参加纪检会的会议及活动者,视其平时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给予35分(任职得满一学期,未满一学期得分减半);对不负责任的栋长楼长不予以加分。以上各项加分,由院、系纪检会考核和提供。备注:1、若担任社团多个职务,只取最高分,不能叠加。2、若担任

6、多个班、系、院级学生干部职务,只取最高分,不能叠加。3、学生干部各项职务中取最高分,班与社团职务中最高分,进行叠加。4、各社团加分依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加分凭证进行加分,如无则按上面所列加分。(二)积极分子1、积极申请入党递交申请书者得1分,获得院级党校结业证书得6分,确定为预备党员者另加3分;2、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受表彰者得2-8分(系级2-4分,院级5-8分)。备注:以上评定以系和学院通报为准。(三)各项活动1、参加系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思想品德教育、知识讲座等活动每次得2分;2、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者,每项得2分;3、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学风建设积极分子、和谐校园积极分子

7、)得3分;4、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得10分(报名参加体检者得2分,有献血者再得8分);5、非学生干部在系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活动中担任工作人员每次得1分;6、礼仪队队员每次加0.5分,参加校运会彩旗队、花队、方队队员给予加1分。备注:具体活动清单以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供的为准。(四)违纪扣分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节扣3分;2、有下列不良行为者,扣1至5分:(1)带早餐、穿拖鞋等进课室,影响课堂教学秩序扣1分;(2)乱张贴;扣1分;(3)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喝酒扣2分;(4)践踏草地或在墙上踩脚印扣1分;3、受系内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4、受警告处分每次扣10分,严重警告

8、处分每次扣13分;5、受记过处分每次扣18分;6、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扣25分;7、有未提及的违纪行为,参照上述条目酌情扣分。三、宿舍建设积分1、获得院级宿舍内务评比一等奖的成员每人得10分、二等奖的成员每人得8分、三等奖的成员每人得6分、未获奖的成员不得分、不及格的成员每人扣5分;获得系级宿舍内务评比一等奖的成员每人得8分、二等奖的成员每人得6分、三等奖的成员每人得4分、未获奖的成员不得分、不及格的成员每人扣5分。2、获得院级“十佳文明宿舍”称号的成员每人另得5分。系级文明宿舍加3分。3、获系级“宿舍设计大赛”、 “宿舍海报设计大赛”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优秀奖得2分。四、

9、先进集体和个人积分1、获得先进集体(班级“优良学风班”“精神文明风尚奖”、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成员每人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2、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三好学生”得5分;评为军训优秀学员者得2分,评为院、系各类积极分子者得3、2分。同时获得多等级、多部门表彰的最多取两项。五、校内、外文体活动积分(一)校内文体活动1、参加院级组织的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类活动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6-2分(一等奖6分,二等

10、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同一个同学参演同一台晚会多个节目,加分上限为6分。主持人加参演者的分,以下同。2、参加系级组织的文艺演出或各种文化类活动者每次得2分,获得奖励另得5-1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同一个同学参演同一台晚会多个节目,加分上限为5分。3、参加院级运动会等体育比赛项目者每次得3分,一个项目班级赛担任裁判员加3分,校运会担任田赛类、竞赛类裁判员分别给予加3分,担任其他比赛裁判员加3分,获得奖励另得8-1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分,其他名次1分);获得集体奖励每人另得8-3分(第一名8分,第二、三

11、名6分,第四、五名5分,第六名4分,其他名次3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励的班级每人另得2分。4、参加系级体育比赛项目者每次得2分,获得奖励另得6-1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获得集体奖励每人另得7-3分(第一名7分,第二、三名5分,第四、五名4分,其他名次3分)。5、凡破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每次分别加8分、15分、30分。6、参加省(市)、全国高校运动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给予加分10分,获名次者按校级两倍给予加分。7、在以上活动比赛加分项中找不到内容的,院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优秀奖得2分,系级一等奖得5分

12、、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优秀奖得1分;有多个项目且获多个奖项者只取最高得分项。(二)校外文体活动1、参加区级以上文艺演出或文化类比赛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10-5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胜奖5分);2、代表学院参加区级运动比赛者每次得3分,获得奖励另得10-4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第四名5分,第六名4分);3、代表学院参加市级运动比赛者每次得4分,获得奖励另得11-5分(第一名11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7分,第四名6分,第六名5分);4、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比赛者每次得6分,获得奖励另得13-7分(第一名13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9分,第四名8分

13、,第六名7分);5、代表学院参加全国运动比赛者每次得10分,获得奖励另得15-9分(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1分,第四名10分,第六名9分);6、为参加区级以上运动会,加入学院各类集训队的每人得2分。参加多个项目只取最高得分项。六、实践活动积分1、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得8分,个体参加社会实践经认定得5分,(其中实践时间不应少于20天,可以提供单位盖章证明);2、参加院(系)统一组织的假期创业实践活动(非教学内容)每次得10分,参加非假期间的创业实践经认定每次得8分;3、参加系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学期内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经认定每次得3分;4、参加各项实践活动获得表彰的另

14、得3-20分(系级3分,院级5分,区级8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同一次实践活动获得多项表彰的只取最高得分项);5、实训期间院(系)、班级组织的实践活动不能得分。七、科技创新活动积分(一)校内活动1、参加学院学科竞赛每次得6分,获得奖励另得8-3分(特等奖8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2、参加系级学科竞赛每次得4分,获得奖励另得6-2分(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3、在学报上发表学术文章每篇得4分,在院报上和水玻璃上有发表文章的分别每篇加2、1分。(二)校外活动1、参加跨院校科技竞赛活动每次得8分,获得省级奖励另得1

15、0-5分(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另得13-7分(特等奖13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7分);2、参加省级以上“挑战杯”大赛得10分,获得奖励另得10-3分(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胜奖3分);3、参加全国“挑战杯”大赛得15分,获得奖励另得13-4分(特等奖13分,一等奖11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4分);4、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得10-6分(其中学术性质10分,一般性质6分);5、通过相关考试获得初、中、高级证书的相应获得3分、6分、9分;通过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得3分,大学英语四级得6分,大学英语六级得10分;计算机等级证书得4分;电工证等技能考试得3分。通过自学考试每一门得3分(需提供考试日期和成绩单)。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一级证书按初级证加3分,二级证按中级证加6分。八、有关规定1、各班素质分测评小组每月统计一次本版同学该月发生的活动积分项目情况,每月向全班公示,并要求每个同学签名确认加分项后,报年级辅导员处备案。2、对各班学生积分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年总评时,两学期分数均以不超过100分进行相加后平均,如仍为100分,则以原始分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