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铁路货车统计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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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神华铁路货车统计规则神华铁路货车统计规则 (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神华铁路货车统计是铁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铁路运输 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统一神华铁路货车统计的范围、指 标口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告制度和统计资料提供标准,确保神华 铁路货车统计质量,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铁路货车 统计管理规则、中国神华能源公司铁路运输管理规程(试行)及有 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神华铁路货车统计的基本任务是:使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先进 的统计手段,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加工、分析、提供铁路货车运用 统计资料,为铁路运输生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2、和宏观决策等提供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 凡在神华铁路线路范围内的货车统计均按本规则办理。各相 关公司统计部门、原始资料提供部门和使用货车统计资料的部门,必须依 据本规则规定提供和使用统计资料。 第四条第四条 铁路货车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神华集团公司运 输管理部负责神华铁路货车统计的规章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 检查和质量考核。各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货车统计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机构 和配备统计人员,按本规则要求编制、上报铁路货车统计报表,提供统计 2 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监 督。 第五条第五条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货车统计工作的领导,切实支持统计人员

3、 的工作,维护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 定等有关法规和本规则赋予统计人员的职权,保证货车统计工作按本规 则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 第六条第六条 各级货车统计人员要加强理论、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熟 练掌握统计业务及计算机知识,并具备独立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 水平。 第七条第七条 各级单位要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共享铁路信息资源, 实现货车统计资料收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的现代化,促进现代信息技术 在货车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 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第八条第八条 统计范围统计范围 凡在神华铁路管内的货车运用、检修、装卸的货车均按本规则规定进 行统计。 第

4、九条第九条 统计报告制度统计报告制度 1本规则中各种报表,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采用 18 点结算制,即 自昨日 18:00(不含)起至本日 18:00 止 24 小时为统计报告日。各种报表 通过网络传输,逐级上报。 3 2本规则中各种统计资料按神华集团公司划定的货车运用管理区域 为单位统计并报告。各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需要按照本规则规定自行统计、 编制、留存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第十条 货车分类货车分类 一、 神华货车:1.由铁路货车公司统一管理按神华集团统一规定涂打车 型标记、编号的货车; 2.神华集团所属其他公司内用的货车。 二、国家铁路货车:凡属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涂有铁路路徽,按中国 铁

5、路总公司统一规定涂打车型标记、编号的货车。 三、其它企业货车: 凡属其他企业资产,在神华铁路运用的货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列车出发、到达、通过时分的确定列车出发、到达、通过时分的确定 一、列车出发:以列车机车向前进方向起动,列车在站(场)界内不 再停车为准。列车发出站界后,因故退回发站再次出发时,则以第一次出 发时分为准。 二、列车到达: 以列车进入车站,停于指定到达线警冲标内方时分为 准。列车超过实际到达线有效长度时,以第一次停车时分为准。列车在区 间分部运行时,则以全部车辆到达前方站时分为准;如分部运行将车辆拉 向两端车站时,以拉向前方站的最后一部分车辆到达时分为准。 三、列车通过:以列

6、车机车通过车站值班员室时分为准。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调度集中系统(CTC)等信息系统自 动采集列车到发时分,亦须按上述规定执行。系统自动采点时分与实际不 符时, 应根据站场情况查定附加 (减) 时分并纳入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4 系统据此调整自动采点时分。车站值班员接发列车工作中发现自动采点与 实际不符时,应予以订正。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货车出入和时分的确定货车出入和时分的确定 货车出入是平衡货车现有数和计算货车停留时间的依据。 一、出入的货车 (一)随同列车(包括单机、轨道车,下同)出入的货车 1铁路公司:为经分界站与相邻铁路公司、国家铁路、外国铁路交 接的货车。 2 技术站: 为

7、在该站进行列车编解或有中转技术作业列车上的货车。 3. 中间站:为实际摘挂的货车以及始发、终到或保留列车上的货车。 中间站利用列车停站时间进行装卸作业的货车,虽未进行摘挂,亦统 计货车出入。 注 1:保留列车指列车未到达运行区段终止站,亦未到达整列货车装 卸作业站而在中间站停运并摘走机车的列车(因自然灾害、事故等机车不 能摘走,根据调度命令可视同机车摘走)。 注 2:中间站始发、终到的列车不包括在中间站临时更换机车或变更 车次继续运行的列车。 注 3: 在中间站进行组合或分解的万吨列车上的货车, 统计货车出入。 (二)不随同列车出入的货车 包括新购货车、 报废货车、 拨交货车以及加入、 退出的

8、其它企业货车。 二、货车的出入时分 以列车实际出发、到达或通过时分为准。 5 (一)随同列车的货车出入时分 以列车实际出发、到达或通过时分为准。 列车发出站界后因故退回或列车在区间分部运行的货车出入时分: 1.列车发出站界后因故退回摘下部分车辆时,摘下的车辆视为未发出; 加挂车辆时,对加挂的车辆以挂车后再次发出时分为准。 2.因列车分部运行,先到达前方站的车辆挂于其他列车发出时,该部分 车辆以实际到达时分为准;如车辆分别拉向两端车站时,后方站到达的车 辆以实际到达时分为准。 (二)不随同列车的货车出入时分 1.新购入的货车:由车站在“新造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 1 并车 统 13)”上签字

9、时起加入。 2.报废车:根据集团批准的“货车报废记录单(车统 3)”,车站由接 到统计部门或车辆部门通知的时分起剔出。报废车未解体前,车辆部门必 须在车号下方涂打 “报废车” 字样及报废命令号, 严禁编入列车越出站界。 3.拨交货车: 根据集团命令拨交其他部门或由其他部门拨交铁路的货车, 以双方在“车辆资产移交记录(车统 70)”上签字时起,分别计算转出或 转入。 4.其他企业货车的加入、退出 加入:(1)新出厂的:自车站在“新造车辆竣工验收移交记录(车统 1 并车统 13)”上签字时起加入;(2)一次性过轨的:自车辆送到车站 并填妥货票时起加入。 6 退出:(1)一次性过轨的:自车辆到达货票

10、记载车站时起退出。运行 途中报废的其他企业货车由统计现在车的单位退出并通知货车公司办理 过轨站销账;(2)其他:办理过轨车站、车辆存放车站根据集团通知, 核实现车后退出。 第三章第三章 分界站货车出入统计分界站货车出入统计 分界站货车出入统计反映铁路公司间、神华铁路管内与管外的列车、 货车出入情况,作为统计货车现有数、考核列车货车交接计划完成情况及 运输财务清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分界站统计的基本要求分界站统计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有专人负责分界站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二、分界站货车出入时分以列车实际出入时分为准。列车出入按列 车通过分界站外侧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的时分计算,列车通过车号自动

11、识别 系统后,因故退回再次出(入)时,则按最后出(入)的时分计算。分界 站统计要核对车站值班员或车号自动识别系统确定的列车出入时分,如发 现采点不准,应提出纠正。如车站值班员不予纠正时,统计人员有权按实 际统计,并做出记录备查。 三、 分界站统计必须严格执行“列车编组顺序表 (运统 1) 与现车或“车 号自动识别系统” 校核制度,确保货车出入数据准确无误。 四、各铁路公司要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分界站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确报系统和统计复示系统管理和维护,必须保证分界站货车出入统计依据 “列车编组顺序表(运统 1)”的齐全、正确。 7 五、分界站数据由所属单位负责提报。各铁路公司要严格按照本规 则有

12、关规定内容进行统计。双方铁路公司提报的分界站货车出入报表数字 必须核对一致。报出后如发现错误,需双方协商确认,由分界站订正当日 统计数字或在次日报告中调整。未经双方同意,不准单方修改,必须以分 界站上报数字为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按照分界站的性质,共分为两类: 一、神华集团各公司间分界站 包神集团公司与神朔铁路公司以神东站(包神铁路管辖)为分界站; 包神集团公司与大准铁路公司以点岱沟站(大准铁路管辖)为分界站;神 朔铁路公司与朔黄铁路公司以神池南站(朔黄铁路管辖)为分界站;朔黄 铁路公司与准池铁路公司以神池南站(朔黄铁路管辖)为分界站;准池铁 路公司与大准铁路公司以外西沟站(大准铁路公司管辖

13、)为分界站。 二、神华铁路与国铁(地方铁路)间分界站 神华铁路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间分界站见附件。 (一)包神集团 包神北线与呼局(京包线)以万水泉南站为分界站;包神线与东乌线 以沙沙圪台站为分界站。 (二)神朔铁路 神朔线与神延线以神木北站为分界站;神朔线与太原局(北同蒲线) 以朔州西站为分界站;神朔线与庄阴线以庄儿上站为分界站,神朔线与阴 火线以阴塔站为分界站。 (三)朔黄铁路 8 朔黄线与北京局 (京九线) 以肃宁北站为分界站; 朔黄线与北京局 (京 广线)以定州西站为分界站;朔黄线与宁静铁路以宁武西站为分界站;朔 黄线与骋宇铁路以京海站为分界站;黄万线与北京局(天津地铁)以万家 码头

14、站为分界站。 (四)大准铁路 大准线与太原局(大秦线)以燕庄站为分界站;大准线与准东线以薛 家湾站为分界站;大准线与呼铁局(京包线)以丹洲营站为分界站。 铁路公司与港口公司交接办法由铁路公司与港口公司协商,将办法纳 入相关车站站细,并报集团运输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第四章 现在车统计现在车统计 现在车统计是反映货车运用情况的重要指标,是日常调度指挥、编制 运输工作计划、调整运力配置以及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现在车分类现在车分类 一、现在车分为神华货车、国家铁路货车及其它企业货车。 二、现在车按运用状况分为运用车和非运用车。 (一)运用车:指参加神华铁路营业运输的神华货车、国铁货

15、车、其 他企业货车和租用重车以及外国铁路货车。运用车分为重车和空车。 1重车 (1)实际装有货物并具有货票的货车; (2)卸车作业未完的货车; (3)倒装作业未卸完的货车; 9 (4)以“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手续装载整车回送铁路货车 用具的货车; (5)填制货票的游车。 2空车 (1)实际空闲的货车; (2)装车作业未完的货车; (3)倒装作业未装完的货车; (4)运用状态下的机械冷藏车的工作车。 (二)非运用车:指不参加神华铁路营业运输的检修车、神华货车和 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内的其他企业货车、在站装卸作业的其他企业空车以 及特种用途车。 1备用车:指为保证运输生产的需要所储备的技术状

16、态良好的神华货 车。 (1)备用车的备用、解除,必须经神华集团运输调度室命令批准。 (2)备用车的备用和解除时间:根据神华集团、铁路公司当日调度命令批 准,由车站调度员或值班员填写“运用车转变记录(运统 6)”并签字的时分 起算。 货车转入备用时分不得早于: 车站收到调度命令的时分; 作业车卸车完了的时分; 到达空车为列车到达技检完了的时分。 备用货车解除时分不得迟于: 10 排空时规定列车开始技检的时分; 装车时调入装车地点的时分。 (3)备用车须备满 24 小时,才能解除备用。 (4)原则上,备用车必须停放在各铁路公司指定地点内。备用车在不 同地点间不得转移。 (5)不准将重车列入备用车。 (6)违反规定动用备用车时,必须调整运用车数和货车停留时间。 2检修车:见第十一章。 3.路用车: 为集团批准作为铁路公司运送非营业运输物资或用于特殊 用途的货车。分为特种用途车和其他路用车。 特种用途车指因为特殊用途需要专门制造不能装运货物的特种用途 车(包括试验车、发电车、轨道检查车、检衡车、除雪车等)。 上述车辆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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