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总承包管理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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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1章 总承包管理与配合 本工程具有体量大,施工周期短,多专业,多工种交叉作业等特点,同时又存在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等专业分包。如何有效地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式管理,如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与协调,对实现工程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影响都很大。因此所有参建的建筑商间必须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协调体系,并将“公正、统一、控制、协调、服务”这五个原则始终贯彻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本工程涉及到的房建专业全面,包括土建、设备安装、消防、基础、幕墙、钢构等专业。每个专业工程分包方、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方和劳务分包方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必然涉及到多个主体单位的合作和协调。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外部协调工作。这就要求总承包单位

2、总体统筹,在动态中控制进度中的每个节点。在施工作业中,从整个项目的开工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始终存在配合问题。搞好总承包与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协调配合程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多、快、好、省地完成工程任务的重要保证。作为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方,有义务加强与工程各方的沟通和配合,使得工程顺利进行。我们将充分利用本集团的各种资源,紧紧围绕绕业主的投资目的,通过与业主、工料测量师、建筑师、监理单位的合作与协调,通过对分包商、分供方等单位的管理、协调与服务,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保质、安全的按期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合理的实现本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11.1 总承包与

3、业主的协调配合一切行动严格听从业主的领导和指挥。我们将本着“急发包人之所急,想发包人之所想”的一贯服务宗旨,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为此,我们将根据“三个服从”原则,从多层次多角度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11.1.1 协调配合原则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当与发包人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应该相信,双方的目的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履行承包合同,建造优质工程”。因此,在双方的合作中,我们将根据以下“三个服从”的原则协调与发包人的关系:1、我方要求与发包人要求不一致,但发包人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时服从发包人要求。2、我方要求与发包人要求不一致,但发包人的要求

4、可改善使用功能性时,服从发包人要求。3、发包人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我方有条件地能够做到时,服从发包人的要求。当我方条件不允许我方将于发包人协商,尽量满足发包人的要求或提供物资、技术保证。11.1.2 配合制度1、定期例会制:定期召开与发包人的碰头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2、预先汇报制:每周五将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安排,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安排都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及甲方汇报,以利于监督,如有异议,我方将根据合同要求和“三个服从”原则及时予以修正。11.1.3 合理化建议制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发包人提供合理化建议,及时

5、为其提供各种提高质量,改善功能及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为工程着想,争取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好的效果。11.2 总承包与监理关系的协调正确理解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监理既是协助发包人对工程实施监督,也是协助总承包商在搞好工程,有效的监督可减少总承包的失误,确保各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为搞好与监理的关系,我们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将以“三让”为原则,在此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配合措施。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我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我方意见让位监理意见。3、在监理要求与我方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我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

6、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三位能代表项目经理部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有关施工队负责人参加。4、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5、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该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6、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

7、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7、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并提供一切便利。8、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我们保证立即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并及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9、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深入消化图纸,利用我方丰富的施工经验,积极主动提供合理化建议。10、按时参加发包人、监理主持召开的工程协调会,充分领会掌握发包人、监理的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完成会议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11、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的工程优化修改、方案确定和技术论证,

8、为发包人排忧解难。工程设计变更实施前应事先征得监理、发包人的同意认可。12、确保在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11.3 总承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1、如果中标,我们即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中,包括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工况,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向设计院提交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而编制的设计出图计划书,积极参与设计的深化工作。2、项目部个职能工作组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与本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友好协作,以获得设计方大力支持,保

9、证工程能符合设计方的构思、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主要协调措施为:(1)、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发包方会同设计师、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2)、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交与设计有关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听取设计方的意见。(3)、定期交换我们对设计内容的理解,用我们丰富的施工经验来完善细部节点设计,以达到最佳效果。(4)、如遇发包人改变使用功能和提高建设标准或采用合理化建议需进行设计变更时,我们将积极配合,若需部分停工,我们将及时改变施工部署,尽量减少工期损失。(5)、本企业将配置设计人员深人到现场制做施工

10、详图,进行节点设计,并参与施工图纸设计,为二次装修提供设计建议。(6)、积极组织各个专业施工队同设计人员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完善设计与施工的结合。(7)、协调各施工外协单位在施工中需与设计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设计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形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设计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8)、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驻场设计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发包方、设计师、监理师、施工方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11.4 总承包与质监单位的协调1、及时向质监单位报

11、检。对质监单位下发的质检整改内容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回复。工程竣工前提前请质监单位进行初验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工程施工中加强与质监单位的沟通,不定期的邀请质监站有关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指导工作。2、做好主要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的现场实物和资料准备工作,配合质监站和发包人、设计院、监理等各方验收。11.5 与各专业分包的服务、协调与配合11.5.1 对各分包单位的协调措施对于任何分包单位我们都将以严格的要求、完善的管理体系、务实的态度、周到的服务进行全面的管理,保证不因管理问题影响工期、质量等指标的完成,树立起一个全新的里程碑。遵照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给分包单位提供的服务,

12、提前做好各方面工作,保证各专业分包单位一旦选定,即具备进场条件,进场即具备施工条件。11.5.1.1 对分包的配合协调措施1、分包单位进场前,施工总承包向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入场须知,该分包须知是为了加强总分包间密切配合,保证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总承包便于协调,能有效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分包须知主要内容包括:进场程序;入场安全管理程序;物资和机械管理程序;质量管理程序;现场管理程序;技术与资料管理程序等。2、提供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单位有关内容的复印件,以便分包单位全面了解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中关于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管理、配合以及提供服务的有关规定。3、为保证分包单位能顺利展开施工,在分包单位

13、进场后,及时为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4对分包单位提出超过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配合服务内容,我们也将积极按照双方约定的有偿服务进行施工中的配合。11.5.1.2 协调土建与钢结构工程的配合措施(1)总包要求土建单位选择的塔吊性能要满足钢构件的吊装的要求。(2)总包要求土建单位将保证在钢结构分包单位钢构件进场之前完成塔吊的安装,并向相关检查、检测单位报检,经验收合格,具备进行构件的吊装条件。(3)总包要求土建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塔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塔吊的维护和保养等工作,准备好足够的易损备品、备件,保证塔吊的性能和使用。另外制订应急预案,如在塔吊突然出大的故障情况下,保证塔吊生产厂

14、家的维修人员能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等。(4)总包要求安排足够的塔吊司机(每台塔吊4名),保证塔吊能够24小时高效率地运行,满足钢结构吊装的进度要求。(5)总包单位合理解决好土建施工和钢结构安装之间塔吊使用的矛盾,穿插进行,尽量作到不影响构件的吊装工作。11.5.1.3 总包协调土建与幕墙、精装修工程的配合措施(1)进入内装修工程施工前,土建将以书面形式将各层标高、轴线向装饰队伍移交,各专业一起对其进行复核,切实做好专业会签工作。(2)内装修工程对管线等工程隐蔽前,安装专业必须完成管道试压、分管漏风量测试和电气绝缘测试等工作,并经监理工程师隐蔽验收。(3)内装饰吊顶施工前,协调各专业对灯具、风口

15、、报警探头、广播音响的位置、预留尺寸和加固措施进行确定,并协调各专业的工序穿插、工作面安排、成品保护等工作。总包协调土建与外幕墙施工的配合(4)总包配合业主、监理对分包单位提供的钢材、玻璃、硅酮结构胶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幕墙拉索、锚具及其它配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抽样检查,检测结果必须达到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5)总包要求土建施工时积极配合幕墙施工单位,作好幕墙预埋件的预留预埋工作。施工中预埋件比较多,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预埋件施工,严格把关,必须保证预埋件底面平整、埋设牢固、位置准确。(6)在场地规划时应给幕墙施工单位留有足够的施工场地。11.5.1.4 总包协调土建与弱电工程施工的配合

16、措施1) 加强预留、预埋工作的质量控制在施工中,我们将要求土建事先通知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装预埋工作,并根据安装单位提供的施工情况以及预留孔洞尺寸、位置合理安排土建施工,避免窝工,同时将土建施工图与安装施工图通过进行对比消化,避免预埋后造成返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2) 在施工期间,主动与安装承包商进行协调,协助他们找出预留预埋件,对其设备基础进行复测,如发生变更,及时进行修改,同时提供与本专业有关的隐蔽工程记录。当发生矛盾时,由总包单位制定协调解决措施。11.5.1.5 总包协调土建与电梯工程施工的配合措施对于大型机电设备的运输,一般在做最后一层地坪前运到设备基础上,避免在设备运输过程中对地面造成损伤。在砌筑隔墙前,为设备运输留好运输通道。在进行粉刷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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