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和纽交所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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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主板上市条件及要求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及要求盈利要求须具备3年的营业记录,过去3年盈利合计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须达3000万港元),在3年的业绩期,须有相同的管理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一般须显示有24个月的活跃业务和须有活跃的主营业务,在活跃业务期,须有相同的管理层和持股人;市值要求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上市时的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600万港元。股东要求(新上市)在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

2、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100名。如公司只能符合12个月“活跃业务纪录”的要求,于上市时公众股东至少有300名。公众持股要求最低公众持股数量为5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以较高者为准);但若发行人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可以降低至10;市值少于40亿港元的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的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禁售规则上市后6个月控制性股东不能减持股票及后6个月期间控制性股东不得丧失控股股东地位(股权不得低于30)。在上市时管理层股东及高

3、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5%。管理层股东和持股比例少于1的管理层股东的股票禁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6个月;主要业务要求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公司治理要求主板公司须委任至少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联交所亦鼓励(但非强制要求)主板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须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合资格会计师和监察主任以及设立审核委员会。保荐人制度有关聘用保荐人的要求于公司上市后即告终止(H股发行人除外:H股发行人须至少聘用保荐人至上市后满一年)须于上市后最少两整个财政年度持续聘用保荐人担当顾问。管理层稳定性要

4、求申请人的业务须于三年业绩纪录期间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申请人则须在申请上市前24个月(或减免至12个月)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拥有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香港上市要求条件香港上市条件及要求在香港上市有两个交易市场可选择:主板与创业

5、板。1. 符合较高的盈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要求(请参阅附件的股本证券的基本条件要求)而又具规模的公司可透过主板在市场筹集资金。股本证券可以股份或预托证券形式在主板上市。2. 自2008年7月1日起, 创业板进一步发展为第二板及转板到主板上市的踏脚石。股本证券只可以股份形式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主要上市要求和主板相似,但是要求放宽。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必须是依据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除需要接受香港的上市监管,还要遵守境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政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规

6、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具备的条件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面详细说明)。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另外,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中国发行人必须在其证券在创业板上市期间,委任并授权一名人士代该发行人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接收,中国发行人并须通知联交所有关该名授权人士的委任、委任的终止及有关资料的详情。

7、中国发行人须在香港或联交所同意的其他地区设置股东名册,转让的过户登记须在香港地区进行。除非联交所另行同意,否则只有在香港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证券方可在创业板进行买卖纽约证券交易所对美国国内公司的上市条件主要有:(1)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前盈利不少于250万美元;(2)社会公众手中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不少于110万股;(3)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拥有100股以上的股票;(4)普通股的发行额按市场价格计算不少于4000万美元;(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4000万美元。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有:(1)由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2)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3)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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