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88914711 上传时间:2019-05-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维修维修工考核细则(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值班电钳工考核细则为了切实做好夜间设备保障工作,加强管理,确保生产,特,对值班电钳工制定本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评分人扣分原因(时间)1集中休息,负责全公司检修任务留守原部门,扣5分/次2听从调度指挥,及时到岗拒绝按排,扣50分/次;15分钟内未到指定维修点,扣10分/次3判断准确、维修快速有效恶意磨洋工、拖延时间者,扣1020分/次;无故不处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该班每人扣20-30分/次4电钳协调统一推萎扯皮、拒不配合,扣510分/次5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劳动纪律检修工作须在接班后前10分钟开始,交班前10分钟向白班交接后结束,5分/次注:1、每月每人总分按100分计,80分以上为及格分

2、,7080分(包含70分)扣150元,6070分(包含 60分)扣300元。60分扣500元。2、非特殊原因导致设备故障未处理或检修超时而影响正常生产或造成其它负面影响,视情节从重处罚。3、 值班人员检修过程中需要向调度或设备使用单位交待清楚的相关事宜须在维修记录本记录清楚,以备查询。4、 每月由生产部门、调度部门、设备科主任级管理干部根据夜间维修质量、及时性等因素对维修工评分,后由设备部在考核工资中扣除。2013年1月设备部门考核细则为加强设备管理和保障能力,更好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完成生产计划任务和安全工作,特对设备部门制定本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总分评分要求扣分原因(时间)1工作态度30分

3、工作积极主动无推萎;善于沟通;尊重他人;诚信敬业2工作效率20分接受工作按排,15分钟内到达指定维修点;合理分配时间,按时完成工作3行为规范20分遵守规章制度;安全作业;不蛮干;工完料尽场地清4团队精神20分主动承担责任,协作他人;以公司和部门为重,消除误会,解决问题5技术水平10分熟悉设备操作及检修规程;具备独立检修和创新能力注:1、每月每部门总分按100分计,60分以上为及格分,5060分(包含50分)每人扣50元,4050分(包含 40分)每人扣100元,主任扣200元。40分每人扣200元,主任扣300元,部长扣400元。3、 每月由各生产部门主任及部长根据当月维修质量、及时性等因素对

4、相应设备部门评分,后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工资考核。4、 自2013年3月起执行。2013年3月关于重申值班维修工劳动纪律的通知根据近期值班维修工工作表现及各相关部门的提醒,特在此强调下列几点:1、 各维修人员不存在部门分别,统一服从调度安排工作。2、 针对部分人员在领取和找寻备品备件时存在投机取巧现象,如再次发生仓库(或班组)有备品备件,而谎报无备件不维修,进而影响生产的,一律按当班缺勤处理。3、接到维修任务后,每半小时须向调度反馈维修进度,完成与否,均向调度反映。望各维修人员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严格遵守上述几条,保持工作积极性。设备部2013-7-20设备部门2014年一季度考核评分表设

5、备部门: 生产部门:序号考核内容总分评分要求扣分原因(时间)1工作态度25分工作积极主动无推萎;善于沟通;尊重他人;诚信敬业2工作效率20分接受工作按排,15分钟内到达指定维修点;合理分配时间,按时完成工作3行为规范15分遵守规章制度;安全作业;不蛮干;工完料尽场地清4团队精神15分主动承担责任,协作他人;以公司和部门为重,消除误会,解决问题5技术水平10分熟悉设备操作及检修规程;具备独立检修和创新能力6设备保障15分主要设备完好95%,一般设备完好90% 值班电钳工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评分人扣分原因(时间)1集中休息,负责全公司检修任务留守原部门,扣5分/次2听从调度指挥,及时到岗拒绝按排,扣50分/次;15分钟内未到指定维修点,扣10分/次3判断准确、维修快速有效恶意磨洋工、拖延时间者,扣1020分/次;无故不处理或不采取有效措施该班每人扣20-30分/次4电钳协调统一推萎扯皮、拒不配合,扣510分/次5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劳动纪律检修工作须在接班后前10分钟开始,交班前10分钟向白班交接后结束,5分/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