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88912602 上传时间:2019-05-1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51.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条 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相关文件,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区域划分”的原则对信息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分段划片管理。第四条 全矿各科室、区队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为切实加强对矿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石槽村煤矿

2、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矿长成 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动力科科长、经营科科长、供应站站长、调度室主任及各采掘区队负责人。矿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副主任(信息化)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第六条 矿领导主要职责:(一)矿长、书记对全矿信息化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生产副矿长分管信息化工作,对现场通讯、网络、定位、工业电视、综合自动化平台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机电副矿长对现场因机电设备原因无法通讯、无法供电,影响信息化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四)总工程师负责对信息化的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的优化负

3、直接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第七条 矿信息化管理领导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矿信息化管理工作,是全矿的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方案,设备点布置、线缆敷设的需求调研、规划和上报等工作;(二)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质量标准化规范,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三)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识牌的悬挂等进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四)负责信息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矿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五)贯彻落实集团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六)负责组

4、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矿山信息化建设任务,并对信息化管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七)负责信息化内页资料和本安体系信息化部分的建设工作;(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第八条 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职责(一)调度室1.负责信息化日常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提高信息化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对生产、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坏信息化设备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有组织鉴定、追查、落实;3.负责集控员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类记录和报表;4.负责信息化各类记录、报表的审定工作;(二)生产技术科1.负责对调度室信息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2.及时、准确地向调度室信息化和有关部门提供采掘接续计划、掘进面进尺等相

5、关资料和图表,作为设备安装和材料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机电动力科1.负责对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无失爆等情况发生;2.在工作面系统接入时,负责协调刮板机、采煤机、转载机、乳化液泵站设备厂家到矿提供免费服务,并提供通讯接口、系统点表和工作流程;3.在新设备招标采购时,设备因具备国标通用的通讯接口,并无偿提供系统点表;4.在无人值守建设和相关系统接入时,负责提供设备通讯接口和工作流程,并协调设备厂家到矿提供免费服务;5.在电力监控系统建设和接入时,负责提供设备国标通讯接口,并协调设备厂家到矿提供免费服务;6.在其他综合自动化系统子系统接入时,负责提供设备国标通讯接口,并

6、协调设备厂家到矿提供免费服务; (四)供应站1.负责调度室信息化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2.负责对调度室信息化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的监督工作。(五)经营科1.负责矿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材料的审核工作;2.落实对基层区队损坏信息化设备、材料的考核工作;3.负责对调度室信息化日常双增双节的监督考核。(六)各采掘区队1.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系统相关设备、线缆进行质量标准化维护管理;2.负责巡检、工作,保障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3.负责其责任区内新系统设备的日常供电管理工作,保障能正常供电。第三章 综合信息系统维护范围责任划分第九条 综掘一队负责112205掘进工作面、回风上山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

7、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条 综掘二队负责112206掘进工作面、2号运输上山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一条 综采一队负责112203回采工作面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二条 综采二队负责112206回采工作面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

8、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三条 掘进一队负责+1010南翼主运、+1010南翼回风大巷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四条 掘进二队负责缓坡东翼、+1010南翼辅运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十五条 调度室信息化负责缓坡、主斜井、风井、缓坡东翼大巷、05绕道、变电所、井底车

9、场绕道、水泵房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设备安装不影响人车行走、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第四章 井下现场维护管理第十六条 日常维护管理(一)信息化办公室1.依据矿井采掘计划负责对信息系统设备、线缆的安装和线缆敷设;2.负责井下公共区域内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石槽村煤矿信息化质量标准化规范,线缆不得有灰尘、设备安装不影响人车行走、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3.对采掘巷道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进行日常巡检,发现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及规程要求的及时以书面

10、形式告知采掘区队相关责任人予以维护;4.依据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负责对采掘巷道内的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信号连接、设备取电、标识牌悬挂等工作;5.依据巷道掘进计划,负责无线通信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工业电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二)各采掘区队1.依据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质量标准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维护,系统回收工作;2.负责各掘进巷道调度通信系统线缆的延伸工作;3.负责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的回收工作,应依据设备完好无损、线缆损耗率不大于10%的原则对所交付的系统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损耗原则的将按照设备、材料采购费用进行考核;4.负责向调度室信

11、息化提交系统设备、线缆延伸申请;5.信息系统设备、线缆回收时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完好,线缆回收时不得随意剪短或挪作它用。第十七条 采购、安装计划(一)各区队每月10日前向调度室信息化上报掘进计划,根据掘进计划上报下个月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二)设备、线缆和材料采购按照设备备用量的20%原则采购,不可无计划采购;(三)经营科负责采购计划型号和数量的审核工作,并落实相关考核制度;(四)设备安装按照矿建进度及时跟进,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化相关规范。 第十八条 设备统计(一)严格做好台账登记工作,设备入库时认真登记,无漏登、错登现象发生;(二)设备移交时,认真做好现场设备的清点工作,严格填写设备移交单

12、,设备移交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分发给责任区队和调度室;第十九条 系统报废(一)信息系统报废设备,经信息化办公室检测且符合报废标准时方可进行报废处理,编制报废记录,报废标准;(二)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装置;(三)通过修理,虽然恢复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80%以上;(四)达不到防爆性能的;(五)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六)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第二十条 系统移交(一)信息化完成各采掘巷道的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后移交巷道使用单位予以管理,系统延伸建设归调度室信息化,建设完毕后移交至使用单位;(二)巷道使用单位更换时,由调度室信息化牵头,完成综

13、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管理单位转换移交;(三)工作面由掘进改为回采时,由调度室牵头,综掘区队将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移交至综采队管理;(四)移交时需编制文字性移交记录,并有双方签字;(五)工作面回采完毕后,综采队在调度室信息化的监督下负责线缆、设备的回收工作,回收完毕后移交至调度室信息化,调度室信息化负责对设备进行考核。第五章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质量标准化规范第二十一条 设备安装标准(一)数据传输接口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等固定场所(变电所)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支架焊接牢固,接地符合标准,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不影响日常行人、行车;(二)巷道

14、内的读卡器采用壁挂式安装,安装位置便于观察、维修、无滴水,安装高度为1.5米,安装位置醒目,固定牢固,不影响日常行人、行车。第二十二条 线缆敷设标准(一)光缆敷设标准1.施工布线前须对待敷设安装的光缆进行测试,检查光纤是否断坏,并校核光缆实际长度;2.光缆顺着井下供电线路的高压电缆敷设,采用悬挂走线方式,利用井下巷道壁上现有的线缆钩,将光缆挂于线缆钩上与原有通信线捆扎在一起沿着巷道壁敷设;3.光缆敷设走线高度与现有线缆基本一致,为避免过大的电磁波干扰,光缆不得与高压电缆捆扎一起,两者之间必须距离不得小于300mm;4.在现有的两线缆钩之间的距离过长时,应按800mm的距离加钉线缆钩,两线缆钩之

15、间的缆线不宜扯拉过紧,应留适当余量稍做下垂状;5.施工布缆时应对光缆做适当的余量预留,按总长度的10预留,每隔100米预留5米,在接分站的地方须预留1米的长度,预留部分结成“o”型卷圈固定;6.两段光缆熔接前应剪去一段长度,确保接续部分没有受到机械损伤,对光缆接线盒要做好防水、防潮措施;7.光缆敷设时的牵引力不得大于120KG,而且须牵引光缆的加强心部分,同时做好光缆头部的防水加强处理;8.光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可参考相关产品说明)。严禁光缆打小圈及扭曲;9.光缆敷设完毕必须对光缆加上标签,便于管理和维护,标签要求明显且经久耐用。(二)线缆敷设标准1.固定敷设的通信电缆,应采用矿用铠装或非铠装电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电源电缆电压等级为127V,经过稳压电源转为12V供给读卡器。2.水平巷道或倾斜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不得小于1.8m,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内的距离为800mm。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