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88860642 上传时间:2019-05-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知识2015年9月18日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1、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1) 耐久性(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2)安全性(保证结构安全、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3)可靠性(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4)经济性(成本和消耗费用)5)节能型(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标准和有关要求的程度) 6)与环境的协调性 (周围生态环境、地区经济环境、周围已建工程)7)适用性(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2、 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1)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2) 项目决策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主要是确

2、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3) 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4) 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5) 工程竣工验收对质量的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3、 工程质量的特点1) 影响因素多 2)质量波动大 3)质量隐蔽性 4)终检的局限性5) 评价方法的特殊性4、 工程质量控制主体监控主体: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控主体: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5、 工程质量控制原则:1)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3、6、工程质量监督1)在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责令改正。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综合性的特点;2)主要任务:A、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B、制定质量监督方案; C、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E、监督质量验收 F、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G、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H、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7、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1)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a、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B、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C、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按

4、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2) 施工图审查的时限a、 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b、 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项目为5个工作日;3) 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处理:a、 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证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图交还建设单位。b、 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c、 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 施工图审查不合格的处理: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

5、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员政府建设主管部门。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满足以下条件:1) 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6)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 工程质量检测1) 法定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为最终裁定,在国外具有代表国家的性质;2)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

6、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10、 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d、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e、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2)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a、 工程竣工验收表(一式两份,一份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1、 工程质量保修1) 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2) 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第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