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古城街道辖区清扫清运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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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古城街道辖区清扫清运采购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 招标需求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前附表25一、总则26二、招标文件2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8四、开标33五、评标34六、定标35七、合同授予35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7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9附件一:投标函49附件二:开标一览表51附件三:报价明细表52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3附件五:清扫保洁计划标准54附件六:清扫保洁、清运定额分配表55附件七:硬件标准56附件八:管理人员安排表57附件九:偏离表58附件十:质量及服务承诺59附件十一: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60附件十二:资格、资质证明

2、文件61附件十三:投标人情况表62附件十四:投标文件封面格式63附件十五:文件袋封面格式64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现就临海市古城街道辖区清扫清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临采招2009-(GK)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采购内容01古城街道辖区鹿城路以东(不包括鹿城路)主次街道、小街巷、无物业小区等清扫保洁、非机动车清运采购02古城街道辖区鹿城路以西(包括鹿城路)主次街道、小街巷、无物业小区等清扫保洁、非机动车清

3、运采购03古城街道辖区垃圾清运采购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标项01、0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且从事环卫道路清扫保洁一年以上的(出示道路清扫保洁合同原件);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标项01、02投标,但不能连投连中。标项03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且从事环卫道路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行业一年以上的(出示相关合同原件或证明);3.标项01、02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标项03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

4、: 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5:00 。2.发售地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政府采购窗口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报名书(加盖单位公章);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相关合同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标项01、02为60000元人民币、标项03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

5、于2009年 月 日16:0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并到帐,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开户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临海市工商银行;银行账号:1207021109200112818。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09年 月 日 8: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09年 月 日 8:30时(时间)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号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委托

6、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一、业务咨询: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庞女士;联系电话:13306551688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叶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0576-85280675 ;监督管理部门:临海市政府采购办 0576-85188034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标项01、02责任范围及内容:(一)标项01清扫保洁责任范围:1、鹿城路以东(不包括鹿城路)主、次街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892613m2的清扫保洁。(详见第8页附表 )2、鹿城路以东的背街小巷、无名街、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463421m2的清扫保洁(

7、详见第10页附表 ),以及部分未丈量到责任区域内的背街小巷、无名街及两侧保洁到住户楼道口、庭院门口的清扫保洁。3、鹿城路以东小街巷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160126m2的清扫保洁。(详见第11页附表 )(二)标项02清扫保洁责任范围:1、鹿城路以西(包括鹿城路)主、次街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476171m2的清扫保洁。(详见第14页附表 )2、鹿城路以西的背街小巷、无名街、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184532m2的清扫保洁(详见第16页附表),以及部分未丈量到责任区域内的背街小巷、无名街及两侧保洁到住户楼

8、道口、庭院门口的清扫保洁。3、鹿城路以西小街巷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面积共约182607m2的清扫保洁。(详见第17页附表 )(三)洒水、冲洗:负责责任范围内主次街道的洒水或冲洗。(四)垃圾收集:1、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果壳箱、垃圾箱(屋)(除机动车指定清运外的垃圾箱,详见 第13、21页附表)、垃圾收集点的保洁和垃圾清运(道路两侧人行道外3米内属义务保洁范围);2、一级道路、无垃圾箱的街道,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3、所有清扫、收集的垃圾全部送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倾倒;4、垃圾箱(屋)数量的增减不涉及经费的增减。(五)对责任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立面、电线杆、栏杆、行道树等乱张贴的广告、标

9、语进行清理。(六)对乱倒垃圾、污水等污染物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汇报。(七)协助落实责任路段内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二、标项03责任范围和任务1、古城街道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单位和农业村的生活垃圾(包括中转站运转、压缩车及小型垃圾车清运)、街道两侧3米以外、成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死角、突击检查时甲方指定建筑垃圾或其它垃圾等。2、清扫保洁和非机动车清运的垃圾任务或单位自行清运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送到垃圾中转站。3、非机动车以外清运的垃圾(详见22页表一:汽车清运路段),以周边城乡结合部为主,用压缩车和小型垃圾车进行清运。合同期内,垃圾屋(桶)的增减不涉及经费的增减。4、未列入清扫区域

10、的城乡结合部的农业村垃圾(全年总垃圾量已包含此部分垃圾),由村里直接送到中转站(个别已列入清扫区域的农业村除外),由乙方运送到垃圾填埋场。三、工作时间和保洁标准、要求:(一)标项01、02工作时间:1、一级道路实行两班三倒,夏季早上在6:30冬季7:00前全面清扫完毕,全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8小时(早上4时晚上10时),保洁时间每3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2、二级道路夏季早上在6:30冬季7:00前全面清扫完毕,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40分钟内巡回保洁一次(城中村、无物业小区等5米宽以上道路按二级标准清扫); 3、三级道路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在早上7:30前清扫完毕,50分钟内巡回保

11、洁一次(背街小巷、无名街、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属三级清扫道路);4、城乡结合部、郊区村属四级清扫道路,早上8:00前清扫完毕,下午再清扫一次。5、洒水时间上午在6:00前完成,中午在12:00以后开始。冬季早晨0以下不洒水;夏季33高温以上,黄昏增加一次洒水。一、二级路面每周不少于一次冲洗。(二)标项01、02保洁标准、要求:1、质量标准: 一级保洁路段要求路面见本色,每1000 m2内果皮、纸屑、烟蒂、痰迹等各不多于四处。一级路面尘粉一般要求每1000m2不超过8克为优良,不超过15克为合格;二级路面尘粉每1000 m2不超过18克为合格;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中的

12、表3.2.2和表3.2.3执行。2、遵守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垃圾现堆现收,不漏扫不漏收,并将清扫的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倾倒,不得扫入窨井、河道、绿化带和空地内,绿化带内不得有垃圾。清扫保洁三轮车要保持清洁,靠边停放,不得阻碍交通,人离开三轮车不得超过50米。3、垃极箱(屋)清运日产日清,上午要在8:00前清运完毕,保证垃圾桶不满溢,如满溢要增加清运次数。4、果壳箱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擦洗一次,保持箱体洁净,箱内垃圾不满溢,及时关好箱门,箱内必须置放垃圾袋。5、路段内的垃圾箱(屋)每天必须清理一次以上,保持周围整洁,及时清除乱倒的垃圾并关好垃圾箱(屋)门,要经常清洗垃圾箱(屋),保持箱体整洁无污

13、垢积尘,内外清洁。一级道路及无垃圾箱路段要求摇铃上门收集垃圾,其它路段提倡上门收集。6、清扫人员要及时清除各自责任范围内绿化带中的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一、二级路段每100 m2绿化面积垃圾数量不超过一颗,三、四级路段绿化面积做到肉眼看去基本无垃圾。7、清扫保洁员必须按有关规定着反光安全标志服上岗(标志服款式必须经甲方同意,红背心、雨衣等反光标志服每年至少更换一次),及时汇报运输散落、乱堆放、乱张贴等违章行为;对乱丢垃圾、纸屑等违章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汇报。8、卫生检查期间和特殊情况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延长保洁时间、道路冲洗、负责清扫路段内垃圾箱(屋)的“除四害”等,甲方不另加费用,如遇台风、

14、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於泥堆积的,另行协商解决。9、乱张贴的广告标语须在12小时内清除,每100米路段乱张贴广告标语不得超过3处。10、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提前交班不脱档。11、所有三轮车必须密闭,不得沿途散落。12、乙方接到责任路段内的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作好信息反馈。 13、采购人现有洒水车、扫路车(第24页附表),及保洁三轮车350辆。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租赁。机动车车辆使用年限均为10年,按车辆总价及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前五年按车价的10%折旧,后五年开始每年折旧费比前一年下降5%,超过折旧年限的车辆租赁费双方协商。保洁三轮车租赁费双方协商。租赁协议双方另签。

15、(三)标项03清运时间和要求:1、垃圾屋(桶)清运要日产日清,每天上午8点前清运完毕,保证垃圾屋(桶)不满溢,并做好垃圾屋(桶)周围(3米内)保洁,如有满溢,要增加清运次数。2、遵守清运作业规范,并将清运的垃圾送到指定的中转站或垃圾场倾倒,不得将垃圾倾倒在河道、空地等。3、清运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作业时车辆靠边停放,不妨碍交通,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完好。作业完毕后,车辆入库,不得停放在街道或公共场所。4、责任路段内的垃圾屋(桶)、中转站,每天必须清洗一次以上,保持箱体周围整洁,无污垢、积尘,并及时关好垃圾屋(桶)的门、盖。5、清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有垃圾曝露,不得沿途散落。6、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屋(桶)的小广告清理,小广告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7、协助落实垃圾屋(桶)内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药物由采购人提供。8、对乱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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