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探讨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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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探讨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探讨及展望及展望 孙理康 摘摘 要:要: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 念,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发展思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共享 经济等政策将对保险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如何实现我国保险业创新发展和升级转 型,成为亟需研究的重大问题。本文结合“十三五”规划,对保险业创新发展进 行了探讨,主要包括保险理论和制度创新、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产品定价机制创 新、分享营销机制创新、跨界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并对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进 行了展望,提出了一些创新思路和设想。 关键词:保险; “十三五”规划;创新发展;共享经济;跨界

2、经营 一、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状况 当前,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新经济大量成长, 经济结构加快转型优化, 保险业在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处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 (一一)我国保险业发展)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状况 近年来, 保险业保持较快发展, 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保险产品不断丰富, 保费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详见表 1。 表 1:2011-2015 年保险市场状况 年度 全行业保费 收入(亿元) 同比增 长 财险公 司数量 寿险公 司数量 寿险保费收入 (亿元) 同比增长 2011 年 14339.25 -1.3% 59 61 9721.43 -8.57% 2012 年 15490.2 8% 6

3、3 68 9957.89 2.44% 2013 年 17222.24 11.2% 64 69 10740.93 8.4% 2014 年 20234.81 17.49% 65 71 12690.28 15.67% 2015 年 24282.52 20.00% 71 75 15859.13 24.97%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委会网站,保费统计口径期间做了调整。 互联网保险成为主要创新方向,发展成效显著。2015 年,多达 96 家产寿险 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业务量占保险业总保费收入的 9%,对保险业保费增 长的贡献率高达 33.9%。详见表 2。 表 2:2011-2015 年互联网保险业务

4、发展情况 年度 保费收入(亿元) 同比增长(%) 2011年 17.7 116% 2012年 39.6 124% 2013年 291 635% 2014年 859 195% 2015年 2234 160% 保险行业制度建设成果丰硕。2014 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 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两项重大基 础性文件,对规范并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15 年,中国保监 会发布了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等法规,放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市场活力。2015 年 8 月放开了普通寿险费率,

5、初步实现了寿险利率市场化,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 了空间。 (二二)存在)存在的的问题问题 我国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理论创新不足,新兴的保险需求大量出现,可保风险、行业边际等理论创新 未能跟上业界的发展。二是保险产品创新不足,同质化产品供给过剩,满足客户 需求的产品供给不足。三是营销方式创新不足,推式营销已不适应市场,运用共 享经济、分享营销理论创新营销方式需要深入研究。四是经营机制创新不足,在 跨界经营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势在必行。 “十三五”时期, 我国保险业亟需以创新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在服务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

6、程中完成保险业自身的转型升级。 二、关于保险业理论和制度创新 国家对保险业服务创新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寄予了很高期望。2013 年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提出保险业要发展养老 服务相关业务,2015 年 11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促进消费 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支持保险业创新供给,推动新型消费。发挥理论创新的 引领作用,与国家创新相配合、相融合,对保险业创新发展至关重要。 (一)创新保险经营理论融入国家创新发展进程(一)创新保险经营理论融入国家创新发展进程 传统的保险经营理论基于一定经营期的业务营销和投资收益盈亏平衡, 以时 间轴的保费销量、产品价格、

7、销售成本和投资收益率安排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理 念偏重业务规模和直接利润,对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开发能力、客户存量价值、市 场商誉和风险管理技术等其他价值重视不够。随着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开启,将以 资本市场多维度估值衡量保险企业经营。2015 年 11 月,李克强总理要求建设保 险交易市场,实现保险资产证券化交易、盘活保险资本,保险企业也将通市场化 投融资增强活力。市场价值成为保险业经营的新核心,保险经营理念将向着企业 价值、 存量保险资产价值和市场化能力等转变,保险经营理论也将由注重盈亏平 衡向注重综合价值增长转变, 由以创造利润向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转 变。 (二)以理论创新指引保险业的持

8、续健康发展(二)以理论创新指引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现行的可保风险概念范畴主要包括可保财产标的、人的身体、寿命和健康。 随着新兴产业大量涌现,出现了大量新的保险需求,比如美容业、体育产业、演 艺业、汽车租赁业、网购等快速发展,随之出现了手术风险、器官功能、艺术形 象、代偿管理、在线交易风险等超出现行保险理论的新的可保风险。特别是随着 数字资产和数据安全的保险需求日增,各类虚拟数据保险业务亟需行业理论创 新。可保风险概念需要重新定义,要强调经济性、合同性和社会公平,而不再是 传统形态。 扩展可保风险概念将扩展保险行业的经营范围,促进保险业专业化分 工,改善保险业的供给侧状况,增加特色化的有效保险

9、供给,形成错位竞争,拓 展保险业的广度和深度,改变目前行业发展不均衡的格局。 随着 2015 年 11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决定将人民币纳入 SDR,人民 币国际化取得重要进展,我国金融业国际化即将全面开启,外籍人士保险消费和 外币保险业务等保险需求日益扩大,需要修订现行的保险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创 新,推动保险业的国际化发展。 (三)(三)完善完善保险监管制度保险监管制度创新促进行业发展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支持性政策鼓励互联网保险发展(见表 3) ,大批 互联网企业正介入保险业务领域,对保险业监管法规和政策创新提出了挑战。 表 3: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与互联网保险相关的

10、政策法规 印发时间 政策法规 主要内容 2011年9月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 见稿) 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 联网保险业务的资质条件和经营规则 2011年8月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 要 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推动电子保单应 用 2011年9月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 务监管办法(试行) 规定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 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和操作规范 2012年5月 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 告 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向投保人进行风 险提示 2013年8月 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 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了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条件和 要求

11、2014年1月 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 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规定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认可赠险或 服务赠送行为,强调对寿险网销的监管 2014年4月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 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从多个方面对人身险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 保险业务进行了规范 2014年8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 业的若干意见 支持保险公司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 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 和服务模式创新 2014 年 12 月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 求意见稿) 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 2015年1月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 赠送

12、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 电子保单可用于赠送保险行为 2015年7月 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 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2015 年 10 月 中国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国保监会 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 的通知的通知 规范互联网保险的非保险产品销售管理 保险业要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环境下, 重新梳理保险的基本理论和行业 规范,通过理论创新,完善保险法规政策、标准规则、市场机制等,实现制度和 理论的有效创新,促进保险行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保险产品及定价机制创新 截止 2015 年,居民储蓄存款达 55 万亿元、居民理财产品达 25 万亿元,作 为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保险业务,

13、规模却相去甚远。调查显示,70%的客户因 保险产品内容难于理解而不愿意购买。保险产品复杂难懂, 是巨大的保险消费需 求未能释放的重要原因。保险产品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产品形态、费率形成 等方面有创新性改变。 (一)完善保险产品形态,增加展示内容(一)完善保险产品形态,增加展示内容 虽然保险通俗化解释已推广多年,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水平仍很低。 在传统的保险产品条款外,针对目标人群应就费率、责任构成、产品核心内容制 作故事情节化的展示内容,使客户能够快速准确了解保险产品,判断是否适合消 费。 多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缓慢的主因是客户不能读懂保险条款和消费方法, 某 公司官网的保险产品价格比个险

14、渠道销售的产品价格低 10-15%,还赠超市购物 券,但在线购买者却以同业人员为主,社会性在线消费客户极少,充分说明客户 看懂保险产品至关重要。展示内容成为保险产品的要件之一,能使产品形态更加 易知易懂,还能够通过情景代入使人们产生保险需求。 随着保险业跨界发展,一些定向业务的保险产品将逐渐进入市场,今后保险 产品不仅包括保费缴纳、保险责任等方面的约定,还包括保险产品的资产运作方 式、 预期增值保值情况以及保险资产证券化交易方式等约定,复杂程度大幅度增 加。跨界产品更需要把形象化、故事化的展示内容作为保险产品的一部分,使人 们理解保险内容,避免人们误解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对于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等

15、 行业性创新产品,行业协会应制作专题性展品工具,各家保险企业积极宣传,让 广大人群明白新的保险知识及消费方法。当前,在保险产品中增加展示内容是对 保险产品通俗化要求的升级,将对保险业务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消费便利化是保险产品创新方向(二)消费便利化是保险产品创新方向 现行保险产品保障多而全,其中一些保险责任内容并非客户所需,客户只能 被动购买全部保险责任“套餐” 。例如,一个保 30 种疾病的重疾险,价格是 300 元/年,客户只对其中 3 种疾病有较强的投保意愿,如果单独购买 1 种重疾险的 价格是 20 元/年,客户会因其满足了选择性专属需求,愿意以超过平均单价的价 格支付 3 种重

16、疾险保费 60 元,而不愿意打包购买 30 种重疾险。2012 年,国际 市场调研机构尼尔森公司发布研究报告指出,选择便利性(58的消费者选择) 和性价比(58的消费者选择)是影响消费决定的同等重要因素。71的消费 者会寻找价格优惠,当价格在可接受范围时,专属性消费便利是购买决策的最主 要因素,便利性得到满足,消费者通常可接受 10%左右的便利性溢价,这时价 格向消费便利性产生让渡。如果把常见的保险内容细分化形成自选菜单形式,供 客户自选,客户会因专属需求得到便利性满足而购买自选保险产品,并支付便利 性溢价。近年来,保险形态简单化趋势明显,一些保费低、保险责任单一的简明 卡式保单在网络上热销,表明形式简单和选择便利促进了保险消费。 1. APP 自选自选菜单菜单保险产品便利性突出保险产品便利性突出 目前,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 9.46 亿,超过 PC 端用户数,意味着社会已进入 移动互联网时代。信用卡品牌 VISA 发布2015 电子商务消费者行为调查显示, 68%的中国购物者使用手机进行消费, 移动消费已成为新常态。 2015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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