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丙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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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名称:丙酮 SDS编号: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丙酮化学品英文名:Acetone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邮 编:255408 传 真:0533-7588385联系电话:0533-7588437,0533-7585116电子邮件地址:国家应急电话:0532-83889090技术说明书编码:橡胶厂104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于塑料制造、涂料的溶剂,是生产双酚A、丙酮氰醇MMA甲基丙烯酸甲酯等重要原料,广泛用于医药、农药、石油炼制和化工领域。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GHS危险性类别:根据

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分类为3.1;急性毒毒: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刺激性:家兔经眼:3950U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395mg,轻度刺激。标签要素: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极度易燃液体。对眼睛产生严重的刺激。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灼烧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

3、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防范说明:预防措施:远离明火、热源,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闭。采取防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和照明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在阅读并了解所有安全措施前,切勿操作。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避免吸入蒸气、烟气或喷雾。操作后彻底清洗。操作现场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事故响应:火灾时,使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用水 灭火无效。如果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 底冲洗皮肤,就医。如果眼睛出现刺激症状:,立即翻开上下眼 睑,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如果吸入:迅速脱离现场

4、至空 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 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禁止催吐。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仔细观察病情。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口,然后尽量多饮水。就医。安全储存:保持容器密闭。储存在阴凉通风处。废弃处置:用焚烧法处置。物理化学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

5、险。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后,先有口唇、咽喉有烧灼感,后出现口干、呕吐、昏迷、酸中毒和酮症。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环境危害:在有氧及无氧状态下,均会迅速生物分解,在高浓度下对微生物有毒。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物质混合物危险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 No.丙酮分析纯99.5%67-64-1第四部分急救措施急救: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

6、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急性和迟发效应及主要症状: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重者发生呕吐、气急、痉挛、甚至昏迷。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该品出现眩晕、灼烧感、咽炎、支气管炎、乏力、易激动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特别危险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

7、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灭火方法和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灭火无效。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环境

8、保护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漏,用沙土和其他不燃材料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放入废水处理系统。大量泄漏,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水上泄漏:如没有危险,可采取行动阻止泄漏,立即用围油栅限制溢漏范围,从表面撇去,并警告其它船只。上述泄漏处置建议是根据该材料最可能的泄漏情况提出的;然而,各种自然条件都可能对所采取的方案有很大影响,为此应咨询当地专家。注意:当地法规可能对所采取的方案有规定或限制。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

9、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

10、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接触限值:MAC(mg/m3):400PC-TWA(mg/m3):50皮PC-STEL(mg/m3): 100皮TLV-C(mg/m3): TLV-TWA(mg/m3):20ppmTLV-STEL(mg/m3):生物限值:无资料。监测方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无泵型采样-气相色谱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皮肤和身体防

11、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第九部分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易流动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pH值(指明浓度):无资料熔点/凝固点():-94.6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56.5密度: 无资料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00相对密度(水=1): 0.80燃烧热(kJ/mol): 1788.7饱和蒸气压(kPa): 53.32(39.5)临界压力(MPa):4.72临界温度():235.5闪点(): -20n-辛醇/水分配系数: -0.24分解温度(): 无资料引燃温度():465爆炸下限(V/V):

12、2.5爆炸上限(V/V):13.0易燃性:高度易燃液体。溶解性:与水混溶,可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稳定性:禁配物: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碱。避免接触的条件:危险反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能发生强烈反应。危险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家兔经皮)LC50:无资料。皮肤刺激或腐蚀:无资料。眼睛刺激或腐蚀:无资料。致癌性:无资料。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无资料。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吸入危害:无资料。第十二部分 生

13、态学资料生态毒性:无资料。持久性和降解性: 无资料。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用焚烧法处置。-不洁的包装: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090联合国运输名称:丙酮联合国危险性分类:3包装类别:052包装标志:易燃液体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海洋污染物(是否):否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

14、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 类低闪点易燃液体。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最新修订版日期:2011年1月1日填表部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填表时间:2010年10月1日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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