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

上传人:开*** 文档编号:88625691 上传时间:2019-05-05 格式:PPTX 页数:24 大小:16.7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课件(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前言导读,CONTENTS,目 录,全文解读,贯彻落实,重大意义,出台的背景,出台的背景,第一部分,出台的背景,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中央领导多次专门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新规定的出台,主要

2、基于以下考虑:,出台的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如何让孩子们在学校不仅吃得安全,还要吃得有营养,已经成为当前学校食品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规定认真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要求,从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开展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鼓励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等许多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出台的背景,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四个责任”。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落到实处

3、,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会议要求,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出台的背景,会议指出,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重大意义,第二部分,重大意义,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规范食堂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

4、监测报告,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强化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重大意义,各级食安办,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要发挥协调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创新,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使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近期,国务院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重大意义,三项 “硬任务”,食物中毒事故控制,明厨亮灶,安全风险隐患,4月15日 之前,各地食品安全办等部门要组织全面排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

5、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排查情况由各地食安办负责人签字上报。,重大意义,会议还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生产经营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相关地区立即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对校园周边销售网点开展全覆盖检查。 会议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主持。中宣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条件的市、县食安办设分会场。,“辣条”生产经营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第三部分,贯彻落实,规定明确,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

6、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贯彻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7、。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全文解读,第四部分,全文解读,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集中用餐是指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集中用餐,制定规定的目的和依据,规定的适用范围,

8、全文解读,学校集中用餐的原则,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全文解读,1,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2,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

9、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3,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全文解读,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

10、凭证; 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全文解读,学校食堂,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供餐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1,2,3,全文解读,全文解读,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