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88522481 上传时间:2019-04-30 格式:PPT 页数:409 大小:5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09页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09页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09页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09页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0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课件(40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2012年税务稽查及企业防范方法,2,第一讲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的行业及企业自查方法和涉税问题判断,3,一、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的稽查方向 2012年1月11日,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上明确,国家税务总局除要求对重点税源进行轮查外,2012年的稽查重点行业确定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以及服装行业、家俱行业和电子产品业领域的出口骗税行为。 对比2011年的税务稽查重点行业,服装和电子产品等享受出口退税免税的行业,仍然是今年出口骗税重点审查行业,除此之外家俱业也新列入其中。,4,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1.往来账挂账金额较大的企业 2.零申

2、报的纳税人:各期利润水平波动大、申报额变动大、亏损额大、福利工资开支数额大 3.对外投资额较大但投资收益偏抵的纳税人 4.关联企业较多、与关联方交易频繁的纳税人 5.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 6.最近两年偷税的企业 7.最近两年没有审查过的企业 8.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的企业 9.减免税期期满的纳税人 10.六个月内发票用量与收入申报为零户,5,二、企业涉税重点领域的自查方法 1企业基础凭证的自查及补救方法 2. 企业会计账簿的自查及补救方法 3企业申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的敏感项目4企业税负率评估的合理性及零申报涉税问题解析,6,增值税税负受一些因素的影响: 1、企业的价值链对税负的影响 制造企业

3、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 2、企业的生产方式对税负的影响 自产比外委加工税负高 3、企业的运输方式对税负的影响 卖方负担运费比买方负担运费税负高 4、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对税负的影响 同一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 5、分析企业的销售策略 推动时税负低,拉动式税负高 6、其他因素,例如购入机器设备,7,第二讲 企业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手段,8,一所得税历年税务稽查的12项重点内容及分行业热点问题 1.价外费用 2.视同销售 3.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商业折扣 4.销货退回折让 5.包装物押金

4、6.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7.接受捐赠 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9.以物抵债 10.以物易物 11.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 12.投资收益,9,二、企业收入热点问题的纳税边界与防范方法,应税收入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10,企业收入总额常见涉税问题 收入计量不准 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 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隐匿实现的收入,11,(一)收入计量不准,1、以旧换新:

5、 通知(875)第一条第(四)项规定:“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这意味着把以旧换新分解为销售新货物和回收旧货物两个交易行为,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收入。,12,2、商业折扣 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 商业折扣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1

6、3,注意:事后折扣不可能在同一张发票上 国税函20061279号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规定其实针对销售返还做出的规定.因为很多企业需要对经销商业绩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其销售业绩给予不同程度的返利奖励,事先是无法确定对方适用的折扣比例的.只能在事后即第二年做出. 实际上,纳税人这种价格偏低是有正当理由的 .,14,商业折扣(不再强调要在同一张发票上,不管发票如何开具,都按

7、折扣后的金额确定收入计算所得税)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原来的规定:国税函1997472号 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在按折扣后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但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则一律不得扣除。,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

8、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16,3、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涉及现金

9、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7,4、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次日起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后发生折让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18,税法上,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

10、,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因此,税法上不分当年和以前年度的销售折让,均于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19,5、还本销售: 还本发生在销售之后,销售时要全额确认收入,不能减除还本支出。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虽然已确认了收入,但所还本金可以作为销售成本在税前扣除。,20,6、售后回购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11、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21,7、融资性售后回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22,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融

12、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款予以退税。,23,8、会计上不作收入的价外费用涉税处理 价外费用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以外的费用。包括: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用、违约金、包装物、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24,会计上没有价外费用的概念,而只有收

13、入的概念,并且明确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可见会计不作收入而税法认定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的一般是指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买方收取的代收的款项。会计制度从原则而言,只要是经济利益的流入,会计都应予以反映。,25,9、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扣除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后的余额部分,并计应纳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26,10、销售货物收取的承兑汇票贴息收入 纳税人销售货物,

14、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物,并在销售协议中规定由客户承担贴息费用。当收到购货方的承兑汇票后,销货方凭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并根据银行收取的贴息向购货方收取同等金额的利息补偿收入。此收入属“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销售货物收取的承兑汇票贴息收入既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也要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27,收入计量不准的防范 (1)审查购销、投资等合同类资料以及资金往来的相关记录,结合原始凭证资料,分析“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账户借方发生额和红字冲销额,查证收入项目、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准确

15、。,28,(2)结合价外费用账务处理,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价外费用是否全额入账: 一是重点审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看是否有挂账欠款,尤其是通过“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或“其他应收款”账户的贷方发生额,看其对应账户是否和货币资金的流入或债权“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增加额发生往来。如果存在往来核算,则需通过审阅发票、收据等原始单据进一步查明是否属价外费用。 二是审查成本类帐户的会计核算,注意红字记录,审核“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红字的冲销记录,是否存在价外收费直接冲抵成本、费用的问题。,29,(3)通过核查公司章程、协议、分红、供应

16、商和销售商等,确定与公司利益上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使用比较分析法,将关联企业的货物销售价格、销售利润率与企业同类同期产品售价以及同期同行业的平均销售价格、销售利润率进行对比,核实销售价格和销售利润率是否明显偏低,确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30,(二)实现收入入账不及时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31,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