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合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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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艾滋病防治疫情管理等相关工作介绍,金琳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10.29,2010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评方案 -完成流调率、检测咨询点数据持续上报率、随访干预比例、CD4检测比例、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病毒载量检测比例、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治疗12个月存活坚持治疗比例,指标1:完成流调率,定义:指当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完成流调的百分比。 分子:当年报告应流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完成个案流调的人数。 分母:当年报告应流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人数。 考核标准:完成流调率不低于75%(不含羁押人群),传播途径不详比例不高于10%。 09年合肥市完

2、成流调率97%(全省平均97%),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资料分析定时统计中“首次随访情况统计”; 羁押人员不统计,即病例样本来源为“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其他羁押人员体检”不统计; 依据个案流调要求在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统计,例如:计算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HIV和AIDS的个案流调情况应上推10个工作日; 分子按照报告地和审核日期统计已经完成个案流调且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了首次随访表,其中随访状态为随访的个案数; 分母按照报告地和审核日期统计HIV和AIDS的当年报告数。,指标3:检测咨询点数据持续上报率,

3、定义:当年至少6个月进行数据上报的检测咨询点个数占当地已建立检测咨询点数的比例。 分子:当年至少6个月上报数据的检测咨询点数 分母: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中已建立的检测咨询点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高于65%。 备注:计算所需数据来自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自愿咨询检测数据库,指标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 (2) 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按照要求完成随访的比例,(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比例,定义: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人次数占按规定需要落实随访干预措施总人次数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

4、12月31日期间,实际落实随访干预措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人次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感染者每年随访一次、艾滋病病人每6个月随访一次统计应落实干预措施的总人次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不低于70%。 09年合肥市HIV随访比例96.5%(全省平均86.8% ) 09年合肥市AIDS随访比例100% (全省平均99.3% ),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库; 按照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 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 死亡病例(包括当年死亡病例)不进行统计。 分子统计在当年数据库中填写有随访表,且随访表中随访状态为“随访”的人次数: 分母统计按

5、照感染者每年随访一次,艾滋病病人每6个月随访一次,需要分HIV和AIDS分别统计人次数。,(2) 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按照要求完成随访的比例,定义:开始治疗12个月时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随访的病人占正在治疗人数的比例 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随访的病人数 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且在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指标达到70%以上。 09年合肥市按要求未完成随访的比例为80%(全省平均88.8% ),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抗病毒治疗

6、数据库。 分子统计方法:统计分母中治疗12个月时至少有7次有效随访的病人数。,指标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CD4检测比例,(1)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CD4检测比例 (2)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1)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CD4检测比例,定义:当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际CD4检测人数占当年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实际随访到人数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随访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实际进行CD4检测的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实际随访到的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比例达到50%。 09年

7、合肥市检测比例85.5%(全省平均83.7%),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库; 按照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 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 死亡病例(包括当年死亡病例)不进行统计; 分子统计当年数据库中有随访表且有至少一次CD4检测结果(多次检测的按照一次统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 分母统计疫情数据库中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且有随访表的人数(随访状态为“随访”)。,(2)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定义:艾滋病病人开始治疗12个月时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人数占正在治疗艾滋病病人数的比例 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

8、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CD4检测的艾滋病病人数 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且在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艾滋病病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比例达到50%。 09年合肥市检测比例为100%(全省平均90.86%),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抗病毒治疗数据库; 分子统计方法:统计分母中治疗12个月时至少有4次CD4检测结果的病人数; 分母统计方法:统计治疗数据库中存活的艾滋病病人。,指标6: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1) 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 (2)既

9、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1) 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定义:当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分子:当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其配偶或固定性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分母:当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其配偶或固定性伴的人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达到60%。 09年合肥市检测率92.3%(全省平均80.

10、4%),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库; 按照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 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 当年死亡病例不进行统计; 羁押人员不统计,即样本来源为“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吸教人员检测、其他羁押人员体检”不统计; 分母统计:在当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首次报告即是艾滋病病人中,其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中“婚姻状况”选择“已婚有配偶(包括固定性伴)”的人数; 分子统计:分母人数中,在随访数据库中“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选择“阴性”、“阳性”或“检测结果不确定”的人数。,(2)既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

11、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定义:既往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其HIV抗体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配偶/固定性伴,在本年实际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 分子: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HIV抗体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配偶/固定性伴中,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HIV抗体检测的人数 分母: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其HIV抗体为阴性/不确定或未检测的人数 考核标准:该比例达到50%。 09年合肥市检测率100%(全省平均91.1%),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疫

12、情数据库; 按照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 外籍和港澳台病例不统计; 死亡病例(包括当年死亡病例)不进行统计; 分母统计:在当年1月1日前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中,在当年1月1日前的随访数据库中的最后一张随访到的个案随访表中,“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选择“未查/不详”、“阴性”或“检测结果不确定”的人数; 分子统计:分母中,在当年的随访数据库中“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选择“阴性”、“阳性”或“检测结果不确定”的人数。,指标12: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每年按照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定义:每年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占正在治疗

13、人数的比例 分子:分母中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手册要求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病人数 分母:上一年12月31日前开始治疗且在当年12月31日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指标达到55%以上。 09年合肥市比例为100%(全省平均59.06%),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抗病毒治疗数据库。 分子统计方法:统计分母中在当年至少有1次病毒载量检测结果的病人数。 分母统计方法:统计数据库中上一年12月31日前开始治疗的所有病人总数,减去其中处于停药、死亡、失访状态的人数。,指标13: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定义:截至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信息系统数

14、据库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占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间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mm3)的人数比例。 分子:分母中与当年12月31日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中有一致抗病毒治疗号、身份证号或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的人数,以及当年抗病毒治疗数据质量核查结果中有和抗病毒治疗数据库一致的抗病毒治疗号的人数。,分母:感染者随访管理数据库中在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之间上报过随访记录,且任一张随访表上报告疾病状态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mm3(并排除查无此人及非中国大陆病例)的人数。 考核标准:截至当年12月3

15、1日,该比例达到70%。,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感染者随访数据库、抗病毒治疗数据库和抗病毒治疗数据核查结果。 分母统计方法:感染者随访数据库中在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间有上报随访表且符合抗病毒治疗标准(报告为艾滋病病人或CD4计数小于350/mm3)的人数。按现住址计算。,指标14: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含成人和儿童)依然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定义:开始治疗12个月时病人依然存活并仍坚持治疗的比例 分子: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且在治疗12个月时仍存活并在治的病人数 分母: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加入治疗的病人总数 考核标准

16、:截至当年12月31日,该指标达到80%以上。 09年合肥市比例为100%(全省平均89.0%),统计规则,计算所需数据来源于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抗病毒治疗数据库。 分子统计方法:统计数据库中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新加入治疗的病人数,减去其中在治疗12个月时处于停药、死亡和失访状态的人数。,2010年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指标1:病例报告数据质量,1、报表合格率() 2、网络直报率,1、报表合格率(),指标定义: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 期间所报告的病例中,其信息填写完整、准确的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相关信息附卡及个案随访表(首次)等报卡或报表所占的比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要求每月一张,按时填写。 计算公式:,评估方法,现场随机抽查病例报告责任单位3-5个。现场检查报卡或报表填写情况。随机抽查20份,少于20份的全部检查。 传染病报告卡:满分30分,报告卡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则每病例得1.5分,20份合计30分;不足20份,若查N份,最终得分为(N份实际得分/N)*20 艾滋病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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