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2-公民-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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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公民,整章的结构: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住所 监护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合伙,公民,本章阅读材料 星野英一著,王闯译:私法中的人以民法财产法为中心,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 汉斯哈腾鲍尔,孙宪忠译:民法上的人 李永军: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法学研究,2005(5),公民,公民的概念 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自然人的特性 只有自然人才是人(法人?) 一切自然人都是人 出生与死亡是人的界限 人具有群体性,权利能力,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人能成为权利主体的能力 当事人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不仅仅是保护权利,还是在保护自己的尊严

2、 人作为法律义务的承担者 公民能够履行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法律义务,是出于他们的法律意识,而不仅仅是他们害怕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特点: 权利主体存在的前提条件 权利主体的能力属性,权利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如何看待地方立法禁止“呆傻人生育”? 自出生时起死亡时止具有权利能力。 出生时间的确定 认定标准 我国的有关规定 生日的含义,活体的分离物,活体上分离的物体,如血液、肾脏等,可以作为物对待 这些物的原始取得原因是什么?先占?所有权分离?抑或其他? 人工填补物是否为物?金牙?,关于尸体,尸体虽为物,但其处分受法律及习惯限制。 有限适用所有权制度的规定 生前关于尸体的处分合同及遗嘱原则上有

3、效,除非违反善良风俗。 尸体的人格性与时间性有关 如何看待木乃伊、圣人遗骨,男人不如尸体题外话,甄渊,字太渊,吴地一书生也,风流倜傥,闻名于乡里。邻人某男恋其貌美,一日,乘其酒醉,奸之。渊痛不欲生,诉至官府,欲罪之。官府拒,对曰:“唯妇人与小人为弱势也,不可奸淫猥亵,而奸男丁者不入罪。”渊奔走求告无门,旋郁郁而卒。其家举丧,停灵于堂前,邻人至,唏嘘不已,窥四周无人,伏尸又奸之。不料东窗事发,邻人落网,以侮辱尸体罪,获刑三年。,权利能力,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 没有行为能力,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与行为能力比较,权利能力只是一种静态的归属资格,属于归属规范。权利主体即使自己

4、没有行为能力,赋予其权利能力也有重要意义。因为他可以因此取得法律效果。,行为能力,权利能力使得主体有了承受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但是实际上承受某项法律关系,还必须发生特定的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如果是行为中的民事行为,就要求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没有行为能力,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行为能力,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应当有意识区分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 足以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责任能力多指在侵权行为中辨识自己行为上责任的能力。故学理上多称责任能力为侵权行为能力,

5、行为能力,设置行为能力的差异,目的有二: 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利益,避免其在从事民事行为时的利益受损; 使得与未成年人为法律行为的相对人提高警惕。这样规定,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分类标准:年龄个案认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他国家立法:未成年人结婚时,视为成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可以独立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

6、能独立进行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独立进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诈术 如何认定诈术?相对人误信/行为人沉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代理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能否进行概括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得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接受赠与、报酬和奖励等纯获益的行为 何为纯获益的行为?获赠土地?无息贷款? 未成年人自由财产,如零用钱的处分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定型化行为等。 允许的理由: 如果未成年人所实施的行

7、为对其财产并无不利益,仍不允许其独立实施,一方面会给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也有碍交易秩序的维护。,住所,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的条件: (1)有久住的意思; (2)有久住的事实。 配合权利变动之设计: 权利义务变动须附着于活动的自然人,往往会有困难,因此通过住所的设计,使得原来纯附着于活动的自然人转化为附着于活动的自然人固定的地点。 固定地点具有部分替代自然人的设计,住所,住所的确定 设定住所行为的性质:法律行为? 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8、但住院治疗的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为什么住院治疗除外?学生入学呢?囚犯入监呢?未成年人的住所的确定?,住所,住所的法律效果 监护中个别法律关系的确定(16、17) 失踪的标准(民通意见第26条) 国际私法中准据法的确定(146、149) 债务清偿地的标准(合同法62.3、141) 票据法、诉讼法等(地域管辖、送达等)。,监护,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而由特定自然人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监护在本质上属于监护人的一项职责。,未成年人的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

9、护人。 监护资格因未成年人的出生而开始。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失去监护能力: (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指定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与精神病人 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的数人。,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10、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如果因监护人管教不严,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监护中的其他问题,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委托监护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

11、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 对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的条件,失踪事实: 下落不明; 这种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满2年。 2年的起算点是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失踪的条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利害关系人提起申请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提起申请时,利害关系人没有顺序。,宣告失踪的条件,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12、只能由法院判决; 公告 公告期限:3个月。,宣告失踪的法律效果,设定财产代管人 设定原则:有利于失踪人财产的管理 在诉讼中的地位:直接作为原告与被告 不发生继承问题,也不改变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宣告死亡,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状态 保护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失踪仅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宣告死亡的条件,失踪事实 离开住所下落不明。 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 期限:4年,从下落不明事实的次日起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意外事故下落不

13、明的,期限为2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起算。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可以马上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申请 利害关系人有顺序:(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公告期为1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效果,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丧失 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 继承开始 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 被宣告死亡人没有死亡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14、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宣告死亡的效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不得解除。 请求返还原物。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户,自然人这种民事主体的特殊形式。 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单独规定,在于其有特殊的行为资格

15、。 作为个体工商户,享有字号权。 无论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都不具备诉讼法上的独立当事人能力,不是独立于自然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特点: 个体工商户必须经核准登记。 在民事诉讼中,无论个体工商户是否起字号,都以户主为诉讼当事人,如果起字号的,则应当在诉讼文书中注明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经营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原则上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两户”法律责任的承担,个人经营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

16、限责任; 以家庭名义经营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虽然以个人名义经营,但以家庭财产投资经营或者其经营收益为家庭成员分享,这种情况应视为家庭承包经营,对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或者承包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同收入,其债务也应当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个人合伙,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为个人合伙。 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 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 必须有合伙合同的存在。 书面协议是否必要? 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对共同投资的财产和在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性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人身份的确定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 退伙 合伙的债务承担,合伙人身份的确定,原则上合伙人要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但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加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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