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转让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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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一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转 让 现 状 分 析1、定义:信贷资产转让是金融机构(如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的、自主、合 规发放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其中,金融机构将其持有的信 贷资产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并一次融入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出让业务;金融机构受让其他金融机构出售的信贷资产并融出资金被称为信贷资产受让业务。2、分类: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

2、让业务项下, 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 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 真实出售”。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 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由于回购型业务所转让的信贷资产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让方购回,所以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付息的责任由出让方承担。3、历史发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产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80 年代到 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 这项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截至 2003 年底,美国的按揭 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 5.3 万亿美元,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 1.7

3、 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 22 万亿美元的 32%。在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1998 年 7 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贷款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2002 年 8 月,民生 银行正式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率先与锦江财务公司开展了 2 亿元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2003 年 7 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随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银行间蓬勃开展起来。4、突出优势。(1)对买断型信贷资产的转出方,信贷资产转让的意义在于:改善资产流动性。转让方金

4、融机构将期限较长的贷款,比如住房抵押贷款、银团贷款等通过信贷资产转让市场出让,取得最具流动性的现金,直接改善了银行资产的整体流动性,便于 实现资产与负债资金期限结构的匹配。提高资本充足率。一般工商业贷款都具有 100%的风险权重,根据规定必须要保有不低于 8%的资本净额与之对应。而通过转让业务将部分贷款出让后,这部分资产的风险权重降为零,可以有效减少对资本金的需求,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在当前银行资本金稀缺的情况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化解不良贷款,处置抵贷资产。 银行通过内部化解不良贷款的时间和空间有限,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进 行外部处置,将不良 贷款和抵贷资产以适当

5、的组合和定价进行出售,能够在较短的 时期内大幅降低银行资产的不良率。减少信贷集中,调整贷款结构。 传统的调节信贷集中度和贷款结构的方式是压缩和推出,加大了客户资 金链波动和信用风险,并造成了客户流失。信 贷资产转让提供了贷款集中度和结构管理的新手段,可以用不对客户产生影响的方式实现银行自身的贷款优化管理。增加盈利渠道。对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进行科学的安排可以使银行在实现某项调整的同时兼顾盈利。比如通过合理的贷款转让定价,能够直接获得业务收益;通过贷款出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信贷业务总体收益;通过利率趋势预测,在升息前出让低息贷款并升息后重新放贷,取得利率变动收益等。(2)对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受让方而

6、言,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优势有:扩展客户基础。受让同业的信贷资产,相当于利用了同业的客户资源发展自身业务,将 业务内容进行推广 则可以发展成为业务联营。比如银行受让某财务公司的贷款,同时利用自身在网 络、 结算、资金、 业务功能等优势,与财务公司一起为其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便于受让方发挥专业优势。信贷资产受让业务有助于银行在专业领域建立竞争优势。专业领域是银行在其提供服务的业务领域内,根据自身特点所形成的、具有较好的业务经验和专业优势的行业、区域的特定 领域。在 专业领域内,银 行不仅可以直接开发客户发展信贷业务,还可以通过资产 受让从同业取得这类信贷,从而巩固和扩大业务份额和实力。(3)对于回购

7、型信贷资产转让的转出方,其转出的意义在于:获得流动性。比如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展回购型间接银团业务,将贷款份额出售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得流 动性。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如一些贷款项目多的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开展后以回购型间接银团的方式将该贷款份额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其贷款利率与其他金融机构受让贷款份额之间存在一个差价,即为贷款转让费收入。转出方在获得流动性的同时,增加了中间业务 收入。(4)对于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的受让方,其受让的意义在于:为受让方提供了一个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资金使用渠道。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性质类似于资金业务,但比较同业拆借和票据转贴现,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的受让方获得的利率更高,为

8、受让方提供了一个附银行信用收益相对更高的资金使用渠道。5、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定价信用风险度量困难及债权银行和投资者利益取向不同造成信贷资产转让价格的制定困难重重,国际上主要采用收益流现价法、风险分类折算法等定价方法。相比于信贷发放,债权转让是一种新兴的交易活动,没有先例可循。信息不完全造成资产买方难以合理估定未来报酬和风险;交易市 场缺乏效率以及交易双方利益取向不同也造成有效价格难以达成。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主要困难和障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信用风险计量一直是风险计量中一个艰涩的话题。尽管近十年来,理论界一直进行着各种探索,也形成了一些代表性的计量模型,但由于缺少银行贷款违约和挽回率的长期数据

9、以及未能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对破产的影响等问题,这些模型的有效性仍存在争议,而且应用范围也不广泛。债权银行和投资者利益取向不同造成信贷资产评估差异。债权人主要根据风险暴露( 不良 债权的余额)和预计损失差值确认债权资产的价值,价值评估主要采用风险度量;而投资者投资债权目的在于取得债权权 益和债权收益,价值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采用的折现率也与债权人存在着差异。债权银行受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规模影响较大;而投资者受借款人的 财务状况和公司规模影响程度相对较低。债权银行通常根据借款人的会计账面来确定债权风险和债权价值,而投资者往往结合借款人的整体资产和运营状况判断债权资产的经济价值。债权银行重

10、视对债权资产的控制和处置,投资者关注借款人的成长性和潜在偿债能力。目前,各国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方法按其基本思想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1)收益流现价法。这种方法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占有主导地位,其基本思想是:信贷资产是一个投资收益的母体,会在资产存续期产生现金流,其转让价格是考虑了风险与通货膨胀因素的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例如,美国重组信托公司在对大量低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根据资产的规模、类型、期限和地域分布,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的贷款组合,估算各类资产预期现金流量或近期出售可变现价值,由资产预期风险决定折现因子,在此基础上计算出贷款组合的最低接受价格。此法的价值确定是否合理有两个关键点,资产未来现金流

11、的估算和折现率的确定。资产 未来现金流的估算要结合资产质量和投资战略加以确定:质量优良的信贷资产未来现金流主要来自于项目日常经营活动和残余价值;债务人赢利能力低下、财务 状况不佳的信贷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则应更多地考虑未来转手时市场的意愿支付价格;收益流现价法中的折现率反映了投 资人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必要投资报酬率,在确定时必须依据专业经验对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包括违约风险和项目的市场风险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判断。(2)风险分类折算法。法国在信贷资产转让中采取按照风险分类折算债权资产价值的方法,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划定贷款损失类别并回归计算债权风险价值系数,该系数与债权余额的乘积即债权的风

12、险价值。例如,对可疑类信贷资产的平均风险价值折算系数为 50% -90%,对损失类债权的平均风险折算系数为 90%-100%,具体折算系数的确定由银行根据充足的样本和充分的信息数据,结合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来计算。不过,在不实行政府定价的国家,这种基于债权资产分类而预计损失率的价值评估方法对投资者来说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这是因为,投资者购入的债权大多是可疑类和损失类资产,风险价值折算系数作为一种类别系数,无法精确反映单项债权的风险价值;在风险变化和不确定性增强的前提下,银行和投资者计算折算系数所依据的回收数据和损失记录等信息 资料存在差异;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所确定的债权资产风险价 值是一种估算价值,

13、无法通过有效率市场的检验。由此,投资者在确定债权资产价值的过程中,必然要寻求更为有效、更为精确的评估方法。(3)账面价值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是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和“ 转轨”国家,如墨西哥和中 东 欧转轨国家。其特点是按照债权人信贷资产净值( 面额扣除坏账准备) 定价,常见于政府主导的不良贷款转让,实际是政府为保护债权机构而采取的行为。账面价值 反映的是信贷资产形成成本,与资产的未来收益无关,故采用账面价值定价掩盖了债权人已经发生的损失,不利于揭露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彻底分析贷款损失形成原因,也不利于客观评价投资者今后的业绩。在非政府定价的市场中,投资人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账面价值定价

14、,采用该法只会延误资产重组时机,例如波兰原计划在银行重组或破产中出卖 70%的坏账,最后由于缺乏交易市场而受阻。(4)引入利润分享机制的定价方法。这是美国投资银行在收购韩国信贷资产的时候设计的一种新的交易结构,即买卖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卖方除获得一定比例补偿外,以信贷资产账面价值的 40%-60%作价入股,获得该项资产的未来收益权。目前采用这种作价机制的还有马来西亚等国家。在信贷资产处置中引入利润分享机制,是信贷资产转让定价的一大创造,对稳固交易双方信心,推进交易达成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二、我国信贷资产转让现状1、主要的参与者及其市场地位。(1)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因贷款规模大,贷款期限长,

15、因而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回流 资金的需求强烈。现在,国家开发银行已经成为信贷资产转让市场中主要的信贷资产的转出方和批发商,和大部分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建立了信贷资产转让合作关系,目前正在构建全行统一的信贷资产转让平台。从 2002 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已经与多家商业银行开展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2004 年国家开发银行大力推行了管理资产业务,即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份额转让后仍对贷款公司进行管理,并对转让的贷款项目收取管理费,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一种主要模式。2004 年,国家开发银行和 5 家金融机构签署了间接银团贷款和资产管理服务合同。 2005 年,国家开发银行作为牵头行签署了 528 个银团贷款

16、项目, 总额达1,357 亿元人民币,出售 197 个贷款项目的部分份额,总额达 530 亿元人民币。截止 2005 年末,管理资产总额 达 4,438 亿元人民币 ,实现 8.7 亿元人民币资产管理服务收入。(2)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除了直接回收以外,另一种重要手段是通过不良债权转让。不良 资产的受让方主要为外资投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采用招标、拍 卖、 协议转让等方式。外资介入国内不良资产处置的正式批文是 2001 年 10 月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当时的外经贸部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和处置。据 银监会统计,截至 2003 年末,四大 资产管理公司先后 13 次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涉及贷款本金及表内利息达 825.27 亿元,回收现金 25.33 亿元。其中,向外资出售不良资产 428.39 亿元,回收 现金 10.7 亿元,与外资合作处置不良资产 396.8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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