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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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概念及特征 二、公司设立的原则与方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五、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六、一人公司 七、国有独资公司,一、概念及特征,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A公司是一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独资子公司,2006年2月,A公司出资60,B公司出资40,投资100万元设立了D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D公司现有资产80万元,应支付E公司90万元货款,E公司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E公司的请求是否合理?,一、概念及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

2、股东人数的限定性; 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3)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4)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5)公司组织的简便性; 6)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二、公司设立的原则与方式,原则: 自由设立主义(放任主义) 当事人自由决定,法律不加干涉 特许主义(立法许可) 需要经过国家元首颁布特许状或国会通过特别法予以授权 核准主义(行政许可) 法律规定的条件+主管机关审批核准 准则主义(登记主义)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主管机关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

3、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我国公司的立法体例采用了准则主义(一般情形)核准主义(特殊情形)。,二、公司设立的原则与方式,方式: 发起设立 公司的资本或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的一种方式。 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二、公司设立的原则与方式,公司法第23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三、有限责任

4、公司的设立条件,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24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上限:50 人 一人公司: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自然人独 资或者法人独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2、资本条件。 出资最低限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公司:综合类:5亿 经纪类:5000万,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首次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 2)出资期限

5、: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3)出资方式: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货币出资的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可以有( )。 A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

6、B货币、工业产权、名誉权、土地使用权 C货币、实物、土地所有权、工业产权 D土地使用权、荣誉权、实物、非专利技术,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甲、乙、丙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其中甲认缴10万元,首期缴纳了3万元:乙以自己的一部小说的著作权出资,作价20万元:丙以一辆汽车出资,作价10万元,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不能成立,因为首次缴纳的出资货币部分未达到注册资本的30% B、甲不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C、如公司成立后发现丙出资的汽车作价高于实际价值5万元,就这5万元差额丙应当负责补足,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乙不能以著作权出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

7、设立条件,3)出资方式: 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非专利技术? 非专有技术? 劳动力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尚未公开和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某种产品或者某项工艺以及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各国公司法均认可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我国公司法也已抽象概括的形式加以确认。 非专利技术满足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作为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符合两大条件: 可评估性。即用于出资的财产不仅有财产价值,且这种价值可以用货币来确定和评估; 可转让性

8、。 出资的数额为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在依法办理完产权登记的手续后,公司享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分析,具体而言,新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形式的要求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符合这一条件的都可以用于出资。 另外,本条也进一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即使符合前述条件也不能作为出资。,案例:出资形式 A、B、C三人经协商,准备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其中:A为公司提供厂房和设备,经评估作价25万元,B从银行借款2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C原为一家私营企业的家具厂厂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提出以管理能力出资,作价15万元。A、B、C签订协议后

9、,向工商局申请注册。 请问: 1、本案包括哪几种出资形式?请分析A、B、C的出资效力。 2、甲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分析: 1、本案例中有三种出资形式:即实物,现金,无形资产。 A的出资为实物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B虽然是从银行借的资金,当并不影响其出资能力,故属货币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C的出资是无形资产,但我国公司法第27条只规定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管理能力作为出资我国公司法上没有规定。 2、甲公司可以成立。因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必须在3万元以上(26条),货币出资达到30%。C的出资虽然不符

10、合公司法要求,A、B出资相加超过3万元,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股东人数也符合规定(24条:50个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4)发起人的责任 (1)资本充实责任。 公司法第28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违约责任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

11、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非货币财产出资: 应当评估作价。 财产权利的转移: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发起人的违约责任: 未足额缴纳的 向公司足额缴纳,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价值低于作价的 补足差额,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理 解,部分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并不影响公司成立,公司成立以登记时设立。 公司成立后,守约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追究违约股东的违约责任,违约者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违约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亦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具体而言有以下救济手段:,追缴出资: 对仍

12、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适用于非货币出资) 差额填补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事后,履行差额填补责任的其他股东可以向出资违约股东行使求偿权。 催告失权: 催告该股东在一定期间内履行出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丧失股东资格(完全不履行)或者丧失相应的股份额(未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 损害赔偿: 给公司带来损害的,应予损害赔偿,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甲、乙、丙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其中甲认缴20万元,首期缴纳了3万元:乙以自己的一部小说的著

13、作权出资,作价10万元:丙以一辆汽车出资,作价10万元,根据以上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不能成立,因为首次缴纳的出资货币部分未达到注册资本的30% B、甲不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C、如公司成立后发现丙出资的汽车作价高于实际价值5万元,就这5万元差额丙应当负责补足,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乙不能以著作权出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甲、乙、丙于2006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8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

14、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 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5)中介机构的责任 公司法第208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

15、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案例: 甲、乙、丙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以现金4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作价30万元,丙以专利权作价30万元出资。A公司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了价值7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后A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 问题: 1、如果甲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仍未缴纳,甲承担何种责任? 2、如果乙的房屋实际价值15万元,而中

16、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价值30万元,则乙应承担何种责任?该中介机构应承担何种责任?,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3、章程条件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关于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是关于公司组织活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规则 是规范股东之间及公司内部关系的准绳. 是规范公司与第三人关系,政府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案例:,某市有色金属总公司的法人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未经董事会,擅自以总公司名义任命李某为其下属分公司经理. 后来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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