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纳税筹划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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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筹划,邹德军 教授 高级会计师,1、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影响 2、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临界分析 3、营改增后增值税筹划思路,1、营改增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影响,1.1相关法规 1.2主要变化,1.1相关法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

2、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供应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1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3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后两端物流服务有关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

4、第1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和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文件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衔接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4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化石油广东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2013500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电网公司执行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

5、3年第9号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购置和技术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7,2013年5月24日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颁布: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财税【2011】111号、财税【2011】131号、财税【2011】133号、财税【2012】53号、财税【2012】71

6、号、财税【2012】86号等,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 财税【2013】37政策变化要点: 1、除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外,取消其他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征3%抵7%的规定,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征3%抵3%;,1.2 主要变化,8,2、取消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的规定; 3、增加“广播影视服务”; 4、“广告服务”税目中增加“广告代理”,删除“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将“广告设计”从“广告服务”中调出并入“设计服务”; 5、除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继续按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执行外,其余有关差额征税规定不再执行; 6、增加“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

7、适用零税率”的规定。 7.没有延续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实行简易征税办法的规定 8.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扣缴义务人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9,财税【2013】37号: 1.基本沿用原试点地区的法律文件; 2.对试点实施期间的文件归类整合; 3.新增广播影视服务税目并解释; 4.对试点应税服务销售额做出重大修改; 5.梳理试点应税服务税目解释; 6.对应纳增值税计算方法做出调整。,10,1.2.1应税服务范围,(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除外)、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

8、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行业范围扩大:“1+6”调整为“1+7”,11,12,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 2、“港口码头服务”、“ 打捞救助服务” 不属于本范围 3、其他陆路运输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含了公共电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出租车客运等运输业务活动。 4、出租汽车业务中,出租汽车连带配司机的; 5、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固定线路运营的省际长途客运业务 (3、4、5均可按简易计税办法。) 6、单纯的污水排放业

9、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 7、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3,“7”:部分现代服务业 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服务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14,15,16,人力资源管理仅限于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劳务公司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电脑维护业务 ,分硬件维修与软件服务 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业务流程管理征增值税 从事婚姻介绍、交友网站业务? 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从事职业中介网站业务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适用税种划分的问

10、题 及无形资产能否抵扣的现实难题,如为某集团公司提供EPR系统维护。,淘宝网、当当网、语音服务系统 等,17,18,建筑设计业务 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的设计 销售著作权经营许可、转让品牌使用权 公交公司提供的车身广告服务 以外购的商品(伞、笔等)或广告客户提供的产品等实物为载体为客户的委托事项进行宣传 会展企业收取的冠名费是对特定企业广告性质的收费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注意“设计服务”与电路设计、广告设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电路设计属“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广告设计属“广告服务”。 发型设计?,按“广告服务”品目

11、征收增值税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通过媒体、载体平台;二是进行了宣传;三是提供了相关服务。对纳税人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按照他们所提供的广告设计方案加工制作路牌、广告牌、宣传牌、橱窗、霓虹灯、灯箱等业务不属广告业,按照销售货物或劳务处理。,19,20,21,快递企业委托空邮包裹支付的费用的业务如何界定? 船务代理企业从事船代业务 征 河道疏浚服务,一般是为船舶运输的开展而提供的辅助性业务活动 征 码头拖轮服务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22,23,24,25,其他的难以区分的应税服务,严格对照目录,不可以扩大理解各类业务,即有列举就改征,没有列举则征

12、营业税。,26,提示1:纳税人身份转变,对从事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您需要审核自身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范围,进而进一步判断此次改革对您可能造成的影响,27,提示2: 1.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 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航空运输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4.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8,5.非营业活动不征增值税 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

13、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9,(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30,(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的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

14、算。,31,混业经营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以下两种情况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一经认定,所有销售额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不得对未达标部分单独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2,(1)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超过50/80万 未超过500万 (2)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 未超过50/80万 超过500万,33,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4,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特别规定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

15、属于非企业性单位(含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的 其他个人 超标小规模纳税人属于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属于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明确规定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企业,35,思考:我单位在不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因素:下游是否需要抵扣?有了抵扣发票后增加的业务量测算。 上游能取得多少进项票据,36,1.2.2、税率和征收率,(一)此次“营改增”共设四档税率,其中新增了两档税率(11%和6%)。 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2、交通运输业 11% 3、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

16、租赁除外) 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37,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38,(二)征收率为3%,主要适用于两种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39,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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