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筹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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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纳税人的筹划,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第三章 增值税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的筹划,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推导 设: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 (不含税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 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当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即: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推导出:增值

2、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增值率3/1717.65.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17.6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 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当增值率高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P64:表3-2和表3-1,【案例31】某生产性企业,2009年不含税销售额为98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35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该企业应怎样进行增值税纳税人的筹划? 分析:该企业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可抵扣

3、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9835)/9864.29 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应选择当小规模纳税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若既想当小规模纳税人,又不想受处罚,该企业只能将自己一分为二(在不考虑分立成本的情况下),分立成两个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可通过分劈的办法变成两家独立的企业,从而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假定分设后的两个企业的年不含税销售额都为49万元,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适用3的征收率, 此时,

4、两个企业共应纳增值税49322.94(万元) 而未分立之前按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计算的应纳增值税9817351710.71(万元) 由此可见,该企业通过分立的方式来改变纳税人的身份,能使增值税税收负担大大降低。,两个经营范围相同的小规模纳税人 可通过合并的办法变成一个一般纳税人,【案例32】A、B两企业均为生产打火机的企业,由于两企业都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把它们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经营情况如下:A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为49万元,年可抵扣货物的不含税进价为42万元;B企业年不含税销售额为48万元,年可抵扣货物的不含税进价为40万元;两企业的进项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A企业年应纳增值税

5、4931.47(万元), B企业年应纳增值税4831.44(万元)。 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1.471.442.91(万元)。 如何筹划他们的身份来降低增值税税收负担?(不考虑分立或合并成本),分析: A企业的增值率(4942)/4914.29,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可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轻。 B企业的增值率(4840)/4816.67,也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轻。 因此,A、B两个经营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若通过合并的方式组建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则年应税销售额达到97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 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4948)17(42

6、40)172.55(万元),比分开时两企业合计应纳的增值税少0.36万元。,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的推导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5或3)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得出: 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时, 增值率(117)(5/17)34.41 这说明, 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

7、同; 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当增值率高于34.41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为营业税纳税人。 P67表3-3,混合销售行为可通过安排主业来选择当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案例33】某装修公司A常年替客户进行室内装修业务,所有的装修业务都包工包料(所有的装修材料都由装修公司自己去建材市场采购)。 2009年,该公司承包的装修工程总收入为234万元,为装修购进材料200万元(含17增值税)。 该公司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装修工程的营业税税率为3。 问,如何对该公司进行纳税筹划?,该公司增值率(

8、234200)/23414.53,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65。 该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 应纳增值税234/(117)17200/(117) 174.94(万元) 应纳营业税23437.02(万元) 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7.024.942.08(万元) 为了能使自己缴纳增值税,该公司在和客户签合同时,应通过筹划,使增值税销售额占总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并报请税务机关批准缴纳增值税,以降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负,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筹划,一、法律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 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金当期进项税金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含税销售

9、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 进口的为非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进口的为应税消费品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销项税金的筹划,1、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1)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2)各种促销方法的使用 (3)委托代销方式 2、销售结算方式选择的筹划 3、销售价格的筹划 (1)运用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 (2)避免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 的筹划案例,【案例3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该企业A产品每件售价50元(不含税),其促销方案规定:凡一次购买A产品100件以上的给予10的折扣。 2

10、009年11月,企业通过上述折扣方式销售产品6000件。 在促销时,有两种开票方式: 一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开开票; 二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请比较这两种方式下的增值税负担。,方式一: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分开开票 计算的销项税金6000501751000(元) 方式二: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计算的销项税金600050(110)1747500(元) 由此可见,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减少增值税税负。,企业预先知道折扣率,应将折扣额与原价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 企业预先不知道该给对方多少折扣率,则应通过预估折扣率的办法,将折扣额与原价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

11、企业在实际销售时,应尽量采用折扣销售方式,必要时可通过修改合同将销售折扣方式转换为折扣销售方式;尽量将实物折扣转换为折扣销售,因为实物折扣是视同销售的。,将实物折扣转换为折扣销售,【案例37】北京某汽车4S店2009年度销售汽车收入1053万元(含税,共100辆),随车赠送一些装饰用品,包括车窗膜、座套、地胶板、车衣等,价值23.4万元(含税)。该店在对赠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仅将其计入销售费用,未对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金进行计提,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要求其补交赠品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理由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

12、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进行税务处理,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而视同销售收入要征企业所得税。赠送给顾客,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代扣代缴,只能由店家赔缴。 应补缴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应补缴附加税费3.4(73)0.34(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3.4(117)255(万元) 应赔缴个人所得税23.4(120)205.85(万元) 对于赠送活动,4S店共补税3.40.3455.8514.59(万元) 请问,如何筹划才能减少税收呢?,方案一:降低价格,实行将汽车和赠品捆绑式销售。即分别降低汽车和赠品的售价,使捆绑式价格为汽车的原价,相当于赠品不计算价值。由于赠品相对于车来说,价

13、值不大,但都用得上,一般顾客也都能接受,因此,捆绑销售能成交。在本案例中,捆绑的销售额全年为1053万元(含税),则销项税金就只有153万元(10531.1717),而非156.4万元(15323.41.1717)。当然,也不用补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方案二:将赠送的饰品作为折扣销售来处理。即销售时,将汽车按正常销售来对待,把赠送的饰品按其价值以折扣销售的形式返还给客户。在开发票时,填写汽车10.53万元/辆(1053100),填写饰品,价格0.2353万元(23.53100),同时以折扣的形式将0.2353万元在发票上反映,发票上的净额为10.53万元,车主实际付款10.53万元/辆。

14、这样处理,折扣额既能冲减4S店的销售收入,从而减少了销项税金3.4万元,同时也不用补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将销售折扣方式转换为折扣销售方式,【案例39】某企业采取赊销的方式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5万元,约定的付款期为40天,折扣条件为3/20(即20天内付款,可享受3的折扣1500元)。客户承诺会在20天内付款。请问:该企业怎样做才能节约纳税支出? 方案一:采用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的方式。客户在第18天将全部款项付清。这时,该企业的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 方案二:企业将合同由销售折扣改为折扣销售。即企业给予客户3的折扣的同时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缩为20天。这时,该企业的销

15、项税金50000(13)178245(元) 由此可见,将销售折扣方式转换为折扣销售方式,节约了纳税支出。,各种促销方法的使用,P72案例3-5 方案一:打8折; 方案二:赠送购货价值20%的礼品。,纳税人在代销行为中对收取代理手续费还是买断方式的选择,【案例311】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A企业欲同B企业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由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A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 代销协议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是采取收代销手续费方式,B企业以10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A企业的产品,根据代销数量,向A企业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即B企业每代销一件A企业的产品,收取200元手续费,支付给A企业800元。 方案二是采取视同买断方式,B企业每售出一件产品,A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B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A企业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B企业所有。 假定到年末,这批产品的成本费用是5万元,A企业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B企业可售出该产品1000件。从流转税的角度出发(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A、B企业应当采取哪一方案较为合适?,方案一:收代销手续费方式 A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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