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培训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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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行业 营改增实务解读,先看看这个案例,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 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国税稽查部门查处,近日,青岛市国税局稽查部门查处了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该企业在明知销货、开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下,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已构成偷税行为。 2015年年底,青岛市国税局稽查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在侦办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过程中,发现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公安部门联合专案组遂对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账簿凭证等纳税资料进行检查,并对该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秦某某、财务负责人董董某某进行询问

2、。根据秦某某与董某某供述,二人系夫妻关系,秦某某发现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进项发票不够抵扣,便联系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并由董某某到孙某某处,虚开了销货单位为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价税合计8.3万元,同时,董某某按5%向孙某某支付了4100元的开票费。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岛超旭工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真实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万元,已构成偷税行为,被国税部门责令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9万元。同时,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并由李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

3、个月,缓刑2年;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目录,CONTENTS,01 过渡性政策,1.全面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1.还有没有没有地区和企业没有营改增的? 港澳台 政府部门出租房屋 2.发票的过渡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若在此期间,纳税人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且能满足其用票需求的,停用地税发票。 2016年6月30日前继续使

4、用地税发票,在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需要将营业税开票金额按照适用税率/征收率换成不含税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申报表填报。如:一般纳税人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列次按照适用栏次填写。,1.全面营改增,区分营业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看发票上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印有 “国家税务局监制”属于增值税发票(含专票)、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属于营业税发票。 停止使用的期限是2016年6月30日,还是2016年8月31日需要关注各地政策,如厦门市国地税已联合通知延用至2016年8月31日。 “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5、是指营业税发票开票日期,不是指报销日期,也就是说,继续使用的营业税发票“发票开具在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企业相关发票报销制度,都可以在2016年度内报销。 企业如取得2016年6月30日/2016年8月31日后开具的营业税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或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报销制度的变化,1.全面营改增,(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

6、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 各个地方开票的规定不一样:开免税、开差额、未开票冲负数、备注栏等等 对外发通知,2.发票管理要求,3.增值税发票的要求,2.发票管理要求,2.发票管理要求,2.发票管理要求,3.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国税发2006156号: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合同条款的要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

7、向买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2.发票管理要求,2.发票管理要求,3.增值税发票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一)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以下简称编码,见附件),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应于5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

8、开票软件升级。,2.发票管理要求,(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

9、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2.发票管理要求,(六)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八)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

10、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3.变化变化变化,4.建筑业营改增开票变化最大实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 1+11%)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3.变化变化变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预交的时候要不要预交附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12、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当地项目是否能抵)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一定要去预缴,要不然就让“在当地成立公司”,那时候就傻了! 分包不预缴,可能不让总包预交的时候差额。,3.变化变化变化,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填报示意图,3.变化变化变化,营改增纳税申报指引: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填报案例,3.变化变化变化,(2)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注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能说明没有“建筑服务”资质,等着!纪委找您 别忘记,营改增前业主已经代扣税款的过渡期处理哦!,3.变化变化变化,4.建筑业营改增开票变化最大实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

14、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定要去预缴,要不然就让“在当地成立公司”,那时候就傻了! 分包不预缴,可能不让总包预交的时候差额,4.内控管理,4.内控管理,【例】标准合同的管理 标准合同的管理。合同主办单位起草合同原则上应以公司发布的标准合同为基础。如不能使用标准合同,合同主办单位应参照标准合同审查、修改相关合同。如果合同定稿使用标准合同且

15、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合同主办单位无须履行相关合同审查和会签程序。 1.价款的条款 2.合同相对人 3.发票类型 4.开票人:合同相对人 5.收款账户 ,4.内控管理,第一时间发起报账流程:要求业务经办部门在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当天即时发起报账流程; 超30天处罚:在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之日起30天内报账流程未提交至财务部门的,需对业务经办部门进行通报处罚 超60天处罚:在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之日起60天内报账流程未提交至财务部门的,需对业务经办部门进行考核处罚; 超120天处罚:超过增值税扣税凭证/发票开具日期120天的原则上不允许发起报账,如各单位确实需发起报账流程的,至少需要经过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和

16、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进行; 收到抵扣凭证的 10天内发起报账,报账时间如距进项抵扣凭证开具日期超过120天,则不允许发起报账,应退回供应商进行更换; 超期未认证处罚:对于超期无法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丢失发票处罚:对于丢失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各单位应制定考核办法,对当亊人进行经济处罚; 发票流转:公司内部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传递,应做到有效交接;,02 建筑行业简易计税,简易计税,一、建筑业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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