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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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立法背景及特点,一、立法背景,(一)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较大,企业之间税负不平。实际税负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约高出10个百分点。 (二)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比如: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二、特点,(一)层次清晰 (二)宽税基原则 (三)政策导向明确 (四)反避税作用加强 (五)注意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 (六)实现“四个统一” 1、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2、统一税率 3、统一和规范税前扣

2、除办法和标准 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3、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比例税率。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

4、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但实际征税时适用税率为10%。(见本章税收优惠的内容),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一)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是

5、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二)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

6、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第(2)项和第(3)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 、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例1】2008年3月,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800万元,当年获得股息85万元,甲公司同时还购买了丙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当年获得股息6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甲公司该两笔股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甲公司从乙公司获得的85万元股息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从丙公司获得的60万元股息由于连续持有该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

7、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 甲公司应纳税额=6025%=15万元,1 .准予扣除项目基本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成本, 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其他支出,,(四)准予扣除项目,2 .准予扣除项目具体范围及标准,

8、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

9、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借款费用和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

10、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11、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2】甲、乙两企业某年度全年销售收入均为5000万元,甲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乙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 要求:根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甲、乙两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多少?,解: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 (1) 甲企业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3060%18万元 又50005=25万元 3060%18

12、万元 因此,甲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 (2) 乙企业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5060%30万元 但50005=25万元 5060%30万元 因此,乙企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保险费。

13、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固定资产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总机构分摊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但企业之间支付的

14、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3】某企业某年度年终汇算清缴,在对各项收支予以调整后,得出全年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均为250万元,并按此数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62.5万元。但当税务机关核查时,发现该企业有一笔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的款项40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

15、纳税所得额全部扣除,未作调整。 要求:已知该企业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请按税法规定对这项捐赠款给予调整并计算补缴所得税。,解: (1)根据上述资料250万元应为利润总额 (2)捐赠扣除限额25012%30万元 (3)纳税调整增加额40-301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250+10=260万元 (5)应纳税额26025%65万元 (6)应补缴所得税税额65-62.52.5万元,(五)不得扣除项目,1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 3 )税收滞纳金; ( 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

16、损失; ( 5 )企业发生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 6 )赞助支出; ( 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 8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2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3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4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六)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 年。,(七)资产的税务处理,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内容如下: 其一,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其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其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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