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相关项目-经费测算与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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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卫生相关项目 经费测算与工作要求,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处,主要内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 2012年686项目经费测算与实施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评 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2012年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要求 玉树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实施要求,686项目经费测算 与实施要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686项目经费测算1病例筛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筛查行动已拨筛查经费: 超额完成的省份今年继续给予补助 按每例35元,2011年已补助1/2,本年度补助余下1/2 未完成的省份今年继续开展 筛查任务完

2、成率达90% 发现病例数作为686项目治疗指标的测算依据 建立患者日常筛查机制,超额完成筛查任务10省份补助,未完成任务省份2012年筛查指标,686项目经费测算2应急处置,对象: 突发重性精神疾病;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急剧变化,有危险行为或倾向;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 测算依据: 占项目支持病人数的10% 测算标准: 150元/次 应急处置注意事项?(发挥公安机关作用),2012年各省应急处置任务数,686项目经费测算3高风险患者指导,对象: 危险性评估35级的高风险患者(比例?) 测算依据: 随访指导数为项目支持病人数的50 测算标准: 45元/次,4次/年,686项目经费测算4贫困患

3、者治疗,对贫困患者提供免费用药、专项化验、复诊 支持50%贫困患者 免费用药标准 普通病例(90%):700元/例/年 难治病例(10%):1500元/例/年 (问题:如何使用?) 专项化验:36元/次,4次/年 复诊:20元/次,2次/年 对部分贫困患者提供紧急住院治疗补助 补助标准:2000元/例(补助流程?),各省免费治疗指标数,686项目经费测算5家属护理教育,对象: 登记患者家属 测算依据 项目支持病人数的50% 测算标准: 10元/次,2次/年,686项目经费测算6项目质控,省、地市、区县三级质控 测算依据 2人次质控/100名项目支持病人/年 测算标准: 300元/天/人次,每次

4、质控2天,2012年686项目各省经费分配,686项目经费测算小结,一、逐级分配任务指标数 项目实施范围以现有示范市州为基础,可适当向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展 不提分项经费 二、分配任务指标数时,应充分考虑各地执行能力 上一年底指标完成率及实施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三、京、津、沪、苏、浙、广按50%补助资金,福建、山东按70%补助,686项目实施要求1,一、2012年项目任务数 各省按照考核要求按期完成任务 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 任务艰巨,需重视狠抓 东部、中部省份未达标:河北、福建、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安徽、河南 西部省份未达标:广西、贵州,686项目实施要求2,三、加强对基层

5、患者管理的指导 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办疾控发201242号)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乡镇、社区: 定期开展巡回蹲点 患者评估和分类管理 高风险患者及时转诊 患者信息采集与录入 中央财政划拨专项指导费,686项目实施要求3,四、信息系统工作部署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I期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运转良好 建立信息管理月报、年报机制 各地加强患者筛查发现和病例信息录入(作为医改监测依据) 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继续开发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期病例管理系统,686项目实施要求小结,一、突出省级作用 狠抓省级、地市级项目办能力建设 逐级培训 项目实施分级负

6、责 二、对筛查发现患者“应管尽管” 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紧密结合 四、信息系统管理与建设要跟上,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信息管理办法制定背景,目的 规范系统信息管理和利用 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发挥信息对制定精神卫生政策的支持作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制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81号),信息管理办法内容条目1,管理范围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各类信息、报表及纸质材料 管理原则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服务患者、安全有效 管理机构及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 精

7、防机构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办法内容条目2,管理人员及要求 人员资质 工作要求 信息利用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系统内相关机构或个人 系统外其他部门和机构 信息交换 交换共享机制 交换范围与信息安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要求,工作考评方案制定背景,目的 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推动完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基本要求?) 落实患者救治与管理 制定 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85号),工作考评方案考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考评 行政与业务管理并重 专科与基层机构并

8、重 患者救治与管理并重 工作覆盖面与质量并重,工作考评方案考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 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规范(试行),工作考评方案考评对象及内容1,卫生行政部门(300分) 体系建设(90分)、组织管理(100分)、经费管理与使用(70分)、督导与考核(40分) 精防机构(300分) 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60分) 服务组织管理(150分) 经费管理与使用(30分) 人

9、员培训(40分)及技术指导(20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分) 组织管理(100分) 患者信息管理(50分) 随访评估(30分)、分类干预(80分)、双向转诊(20分)、健康体检(20分),工作考评方案考评对象及内容2,工作效果考评(100分) 网络覆盖率-20 患者检出率-20 检出患者管理率-10 规范管理率-10 病情稳定率-20 轻度滋事率-5 肇事肇祸率-5 知识知晓率-10,省级考评,工作考评方案组织实施1,工作考评方案组织实施2,国家级考评,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要求,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与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培训管理办法制定目的和背景,目的 规范精神卫生

10、人力资源培训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项目实施 保障培训质量 提高专业人员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依据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 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制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55号),培训管理办法条目解读,共十一个条目: 培训原则(第一、二条) 教学形式(第三、四条) 认证标准(第五条) 师资来源(第六、七、八、九条) 组织方式(第十条),培训原则(第一、二条),建立全国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师资队伍 统一培训内容 执行686项目、08年后未接受过类似培训的机构优先 以一所

11、机构为主、兼顾其他机构 力争覆盖受训机构的所有中青年精神科医师,教学形式(第三、四条),理论授课 采用标准课件 必授课程 选授课程 现场实际病例查房 以考试检验培训效果 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小时,认证标准(第五条),考试内容 必授课程的全部内容 选授课程部分内容 考试时间 45分钟 资格认证 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CPA)颁发合格证书,师资来源(第6、7、8、9条),培训授课教师(6、7) 国家级师资 授课时数不低于总数的70% 聘任高级职称(含副高)的精神科医师 聘期3年,可连聘;授课次数不少于2次/人/年 省级师资 省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病种和模块考试4个以上合格者可入选 分片设立

12、培训区域指导中心(8、9) 北京、上海、长沙、成都 设置教学督导员,来自指导中心,每期培训1名,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划分,北京片区(11个):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兵团。 上海片区(7个):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 长沙片区(7个):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片区(6个):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组织方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卫生行政部门 制定年度计划、经费安排、人员组织、管理监督 受训机构 具体承办、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师资、协助后勤 区域指导中心 协助制定教学计划、派员督导及考试 CPA 提供技术

13、支持、推荐并培训国家级师资 培训统计及效果评估、向疾控局提交项目报告,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要求,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与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1,精神卫生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双基”培训 经费392万,各地分解工作任务,加快执行进度 培训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级师资0-1人的省份,培训8天 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陕西、甘肃、宁夏 国家级师资2-4人的省份,培训7天 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重庆、云南、新疆 国家级师资5人及以上的省份,培训6天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湖南、广东、四川 山东省省级培

14、训30天,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1,一、尽快确定受训机构。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明细表,尽快确定本地区接受培训的精神专科机构。要优先考虑执行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并且在2008年以后未接受过类似培训的机构。,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2,二、合理制订培训计划。 各受训机构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255号)要求,尽快联系所在片区的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商定培训计划,联系国家级师资,做好培训准备。,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3,三、及

15、时拨付项目经费。 本年度项目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测算。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承办、谁使用”的原则,及时向受训机构拨付项目培训经费。为节约开支,并方便安排现场实际病例查房教学,建议受训机构将培训地点设在本单位内部。项目经费应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国家级师资和教学督导员的交通与食宿费、外地学员食宿费补助。 各受训机构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255号)要求,尽快联系所在片区的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商定培训计划,联系国家级师资,做好培训准备。,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4,

16、四、做好零起步班培训试点。 今年,项目安排山东省开展一期其他科医生精神科诊疗资质培训班(零起步班)。山东省卫生厅应指导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在前期我局委托开展的“其他科医生精神科诊疗资质培训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形成的培训方案及流程进行试点培训,为下一步在全国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积累经验。,2012年项目实施要求2.5,五、按时报送培训总结。 各省应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省级卫生厅局主管处室应于2013年7月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培训总结,同时抄送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设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玉树地震灾后心理援助项目 实施要求,实施要求,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社会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结合“指导意见”,完成2012年高危人员心理疏导和干预规定任务,指导意见总体原则,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支撑、社会参与 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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