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问题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88194658 上传时间:2019-04-20 格式:PPT 页数:43 大小:6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政策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刑事政策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刑事政策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刑事政策问题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刑事政策问题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政策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政策问题(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刑事政策问题,一、什么是刑事政策,(一)刑事政策的起源 “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 “犯罪防止对策对于社会共同生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可以说,刑事政策在人类社会的起始之初便已存在。”“但是,探讨防止犯罪的合适、有效的手段,并将其作为国家的系统性的政策刑事政策而加以推进的自发性认识,则是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才出现的。”,一般认为,“刑事政策”一词起源于18世纪末的德国 克兰斯洛德认为,刑事政策是立法者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预防犯罪、保护公民自然权利的措施。 费尔巴哈则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是立法国家的智慧。”,(二)国外

2、学者研究 大陆法系国家 克兰斯洛德和费尔巴哈给刑事政策所下的定义将刑事政策限定在了刑事立法政策的范围内,将制定刑事政策的主体定位于“立法者”或“立法国家” 费尔巴哈,所考虑的刑事政策是基于其心理强制说的刑事立法政策,李斯特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据以组织反犯罪斗争的原则的总和”,并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 法国早期刑事政策学者Donnedieu de Vabres认为:“刑事政策就是国家对犯罪所作出的反应,其作用是对犯罪进行惩罚。” 法国刑法学家马克安塞尔认为:“刑事政策是由社会,实际上也就是由立法者和法官在认定法律所要惩罚的犯罪,保护高尚公民时所作的选择。”,

3、法国的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认为:“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反应的方法的总和,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与实践。” 现今西方最流行的刑事政策定义则表述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刑事政策是对犯罪现象的综合分析,对犯罪现象以及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法措施的解析;它同时也是建立在一定理论基础之上的旨在解决广义的犯罪现象的打击与预防所提出的问题的社会和法律的战略。”,英美法系国家 在英美等国家,本无“刑事政策”这一专用语,而是将刑事政策学的研究内容并入犯罪学(criminology)之中,即作为广义犯罪学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刑罚学(penology)、监狱改革(prison refo

4、rm)或刑罚改革(penal reform)等用语,与刑事政策的意义较为接近。,安德鲁卢瑟福于1996年出版的刑事政策转轨一书中对刑事政策定义如下: “刑事政策,广义来说,可以被认为是社会整体对由于犯罪现象所引发的问题的具体反应。其中心内容包括:刑法的界限(包括个人责任的界限);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与犯罪作斗争的措施;为防止任意搜查和逮捕以及为确保公平、公正和体面对待所提供的保护;在执行刑法时无论性别、阶级、种族,一律不偏不倚;被害人的地位;最后,还有更深更广的犯罪预防领域。”,日本学者 木村龟二:刑事政策有广狭二义,“广义之刑事政策乃在探求犯罪之原因而确立其对策”;“狭义之刑事政策乃在探求犯罪

5、原因,研究犯罪对策,而批判现行刑罚制度之价值,且以确立改革刑罚制度之诸原则,并补充现行刑罚制度的犯罪对策之各种原则。” 藤木英雄认为:“刑事政策系以犯罪之镇压、防止为目的之公私组织之活动。”,田中政义认为:“刑事政策系国家、自治团体抑民间团体,籍刑罚或类似刑罚之方法或制度,以达直接防止犯罪与矫正犯罪为目的,更且为排除因犯罪所生之社会的恶害,考究其手段与方式,以对犯罪实施斗争之谓。” 大谷实认为:“所谓刑事政策,是国家机关(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通过预防犯罪、缓和犯罪被害人及社会一般人对于犯罪的愤慨,从而实现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的一切措施政策,包括立法、司法及行政方面的对策。”,森本益之认为:“刑事

6、政策是由国家或社会团体以预防和镇压犯罪为目的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刑事政策“就不仅仅停留在立法政策上,而是包含了司法、行政上的各种措施” (三)我国台湾学者研究 林纪东1957年初版的刑事政策学一书被认为是我国台湾第一部系统研究刑事政策学的著作。,林纪东将刑事政策分为广义狭义二说:广义说认为“刑事政策乃是探求犯罪的原因,从而树立防止犯罪的对策”;狭义说认为“刑事政策乃是探求犯罪的原因,批判现行刑罚的制度,及各种有关制度,从而改善或运用现行刑罚制度,及各种有关制度,以期防止犯罪的对策。”,广义说导致刑事政策学的研究范围过于宽泛,因而主张应由狭义说的观点出发,同时兼顾广义说的观点,以免把刑事政策和其

7、他社会安全政策完全隔离开,使其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狭义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犯罪原因之研究;(2)现行刑罚及各种有关制度之批判;(3)如何改善或运用现行刑罚制度之研究;(4)如何改善或运用各种和刑罚有关制度之研究;(5)而其最终之目的,则在犯罪之防止,张甘妹:刑事政策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广义及狭义二种,“就广义言,刑事政策得谓为国家以预防及镇压犯罪为目的所为一切手段或方法”,“狭义之刑事政策,得谓为国家以预防及镇压犯罪为目的,运用刑罚以及具有与刑罚类似作用之诸制度,对于犯罪人及有犯罪危险人所作用之刑事上之诸对策。”,“依广义说,刑事政策之防止犯罪目的不必是直接、积极的或主要的,而凡与

8、犯罪之防止有间接或从属的目的之方法亦可属之。申言之,广义的刑事政策并不限于直接的以防止犯罪为目的之刑罚诸制度,而间接的与防止犯罪有关的各种社会政策,例如居住政策、教育政策、劳动政策(失业政策)及其他公的保护政策等亦均包括在内。就理论上言,犯罪问题并不仅为刑事问题,同时亦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故倘欲收有效的防止犯罪效果,当必须与有关犯罪之各种社会政策相配合。然就实际上言,若采广义说,则刑事政策之范围过广,在研究上及实际活动上亦有不易专精之困难,以致无法期待确实的效果。因此一般刑事政策之书,殆无论及一般社会政策。”,“在狭义说,刑事政策之范围,不包括各种有关犯罪的社会政策在内,而仅限于直接的,以防止犯

9、罪为主要目的的刑事上之对策。惟所谓刑事上之对策,并不仅限于刑罚各制度,更包括具有与刑罚类似作用的诸制度。如各种保安处分、缓刑、假释、更生保护等制度亦包括在内。今日一般所谓刑事政策者,多指狭义而言。” 刑事政策的研究内容分为三部分,即:(1)犯罪原因之研究;(2)刑罚各制度效果之研讨;(3)犯罪之预防,谢瑞智 :“刑事政策者,国家或自治团体为预防或镇压犯罪所讲求之各种措施也。” 许福生 :“今若欲有效地防制犯罪,必须同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社会政策相配合” “若采广义说,则刑事政策范围过于广泛,在研究上及实际活动上亦有不易专精的困难,以致无法期待确实效果”,至于狭义说,“其研究范围则限于刑罚及刑罚相关

10、制度,虽然研究范围明确,惟手段上仍嫌不足,忽略了共同结合民间力量,以达成以防制犯罪为直接目的的一切措施”刑事政策乃“政府及结合民间力量,基于犯罪原因论上之认识,以防制犯罪为直接目的之一切活动”,(四)目前我国学者关于刑事政策的研究 1、卢建平教授的观点 主张将刑事政策学变为“刑事政治学”比较合适,主张刑事政策学研究的开展必然带来刑事法领域方法论的革命,主要是实行刑事法律科学的一体化,将刑事政策学、刑法、刑事诉讼法、刑法史、犯罪学、监狱学或行刑学、被害人学等在学科上进行综合或整合,同时也将刑事法学与宪法、行政法、民法、国际法、比较法、人权法等结合起来进行考察,2、曲新久教授的观点 将刑事政策定义

11、为:国家基于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实施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以及具体措施的总称。 第一,刑事政策概念的界定应当立于广义论的立场上进行,并且需要保持刑事政策之“刑事”特性,需要大致明确其与社会政策的界限,而不至于将刑事政策与一般公共政策混淆起来。,第二,当代政策学的兴起,为我国刑事政策理论尤其是刑事政策一般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资源。 第三,刑事政策一体化思想,乃刑事政策理论的中心思想,按照这一思想,刑事政策被看成是同犯罪做斗争的准则、战略、策略、原则、计划和措施等的总称,是一个开放性的有机整体。,刑事一体化思想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刑事政

12、策的范围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刑事法律的范围,并构成对于刑事法的指导。 其次,刑事政策学不是规范学科,而是提供综合性和跨学科知识的科学。 最后,刑事政策学最为重要的价值在于其批判性和建议性。,3、刘仁文博士的观点 刑事政策是指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公共机构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围绕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以及对因此而牵涉到的犯罪嫌疑人、犯罪人和被害人所采取的态度。 第一,刑事政策的内容从总的方面看,包括三个基本方面:,一是如何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这是刑事政策的首要内容。 二是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 三是对犯罪被害人的关注 第二,刑事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

13、会正义。 第三,刑事政策的决策主体是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共机构。 第四,刑事政策是一个系统。 第五,刑事政策存活于过程中。,在刑事政策范围方面,包含了以下三方面的基本含义: 首先,刑事政策不仅包括对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惩治,还包括对犯罪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被害人的态度。 其次,刑事政策不仅包括刑事立法政策,还包括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行政策和刑事社会政策。 再次,刑事政策之“刑事”亦应作广义理解。,二、刑事政策的价值,价值是客体在与主体需要的互动关系中产生的有用性 有学者认为,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包括自由、正义和秩序 有学者进一步对古典主义刑事政策思想、实证主义刑事政策思想、新社会防卫论刑事政策思想

14、的价值(目标)分别作了论述。,认为古典主义刑事政策价值(目标)以保护自由、平等等个人权利为基本出发点,但在正义与程序的价值选择上功利主义与报应主义有所不同, 功利主义强调一般预防,注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因而忽视或轻视法律的重要价值之一的正义; 报应主义虽然也主张对社会秩序的保护,但他们始终把正义摆在第一位,对社会秩序的保护自然就放在了次要的价值地位。,还有学者以人的需要为“支点”,根据需要的内容与主体的不同,将刑事政策视野中的人的需要分为经济性需要、伦理性需要两个层次和秩序性需要、个体性需要两个侧面,进而得出与之相对应的效率、公正与秩序、自由四个不同层次和不同侧面的的价值目标,并提出“在法治的

15、框架内,刑事政策的价值目标应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正与秩序优先,兼顾自由的模式”。,三、刑事政策的功能,关于刑事政策的功能,学界主要有如下一些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刑事政策的功能主要指刑事政策在犯罪控制这一社会系统中所起的功效和作用。具体而言,刑事政策有导向和调节两大功能。,导向功能主要体现在: 1.在刑事实体法方面:划定打击范围,确定打击重点,设定打击力度,选定打击方式。 2.在刑事程序法方面,主要体现在实体法与程序法追求的目标不统一时,前者的目标是尽可能使罪犯少漏法网,后者的目标是高效地执行实体法并少出错案;在少漏网和少出错出现不统一时,就会出现“宁错勿纵”和“宁纵勿错”两种不同的政策选择;

16、程序法的种种制度、具体规则以及运行机制最终无不与此等政策思想密切相关。 3.在组织法方面,刑事政策的导向功能也有体现。组织法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配置,这当然属于政策范围。,调节功能主要体现在: 1.内部调节,即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调节,它包括立法通过刑事政策调节司法和司法通过刑事政策调节立法两个方面; 2.外部调节,即对刑事法律与社会状况(主要指犯罪态势)之间的调节,如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另一种观点认为,刑事政策的功能包括:导向功能、规制功能和中介功能: 导向功能是指刑事政策指导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活动,为犯罪预防、控制指明大致的方向、路线、途径。 规制功能是指刑事政策为国家机关预防、控制犯罪确定了具体的行动规则,并进而影响一般公民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的行为。 中介功能一方面表现为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与司法之间的中间环节,另一方面表现为刑事政策还是理论与实践的中间环节。,四、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社会转型是指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转换。 社会转型对刑事政策的影响,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