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大虾村建设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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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快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大虾村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效益,促进大虾村各项社会事业的飞跃发展,编制大虾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是大虾村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内各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必须符合本规划。第三条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均应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4号)和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8-2020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并服从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第四条 本规划的调整与修改,应依法定程序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第五条

2、本规划以下列文件为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000.2) 3、镇规划标准(2007.5)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11)5、村庄整治技术规范(2008) 6、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7、儋州市总体规划(20012020) 8、南丰镇总体规划(20062020) 9、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82020) 10、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第六条 规划原则1、坚持村域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相结合的原则2、建筑与生态相结合的原则3、相对集中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的原则4、

3、拆迁安置与项目建设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近期发展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6、政府引导、农民自觉维护原则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八条 规划目标1、经济发展。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形成鲜明的产业特色。2、道路硬化。村庄主要道路及巷道做到硬化,排水畅通。3、统一供水。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实行集中供水。4、房屋整洁。房屋要布局有序,室内必须整洁,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5、人畜分离。生活区与生产区严格分开,做到住宅

4、集中连片,畜禽集中圈养。6、沼气入户。7、环境优美。发动群众集中整治“脏、乱、差”,使村庄环境卫生工作走上常规化、规范化轨道。8、果林成荫。大力发展庭院经济。9、文明和睦。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素质。第九条 发展目标1、产业发展目标:农业向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热带高效农业。2、协调发展目标:城乡一体,共荣共生,相互促进,协调发展。3、小康发展目标:达到农村小康标准。通过本次规划,使大虾村的规划建设指标达到海南省小康示范村的建设标准。4、环境容量控制目标:本着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以农业人口容量、当地基础设施和用地容量控制农村人口规模。第十条 规划范围 为大虾村的行政范围,

5、总面积约为2900亩,即东临松涛水库,南邻新村,西至天堂村,北靠南家陆。第十一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 远期:2016-2020第二章 村域总体规划第十二条 职能与性质定位1、发展职能为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时结合大虾村现有条件特点和发展大趋势,确定大虾村未来的主要职能为新农村的示范职能。大虾村是儋州市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在产业发展模式、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等多方面进行实践,为其周边村庄和新农村建设树立榜样、提供示范。2、性质定位以发展橡胶、木薯种植业为主导产业,同时辅以发展休闲旅游及观光农业的生态文明示范村。第十三 村域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从大虾村整体面出发

6、,根据土地适宜性、景观功能将大虾村村域划分为4个区,即橡胶种植业发展区、木薯甘蔗种植业发展区、休闲旅游业发展区和村庄建设发展区。(1)橡胶产业发展区 主要分布在村西、村西南山地,控制面积约为2300亩。划定依据是该区地形坡度较大,不适合于水稻种植业发展。(2)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发展区 该区域充分利用大虾村滨临松涛水库的湖滨自然形态,规划面积约250亩(含村庄建设发展区33亩)。水面可做为水上娱乐和垂钓区。同时可在村西一沟山山顶建造旅游观光亭,山间开辟林间小路,供游人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登高望远,享受大自然的美景,周围田园风光及美丽宁静的松涛明镜一览无余。(3)木薯和甘蔗产业发展区 木薯和甘蔗产业

7、发展区位于村东部和南部地势较为平缓的区域,规划种植面积约350亩。(4)村庄建设发展区 村庄建设发展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3亩。第十四条 耕地、水域保护和道路防护林带l 耕地保护(1)严格制定和实施规划,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数量;(2)加强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批,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3)强化监管督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作其他用地。l 水域保护村域内的主要水域是临村的松涛水库水域,规划于湖畔2050米设防护林带。防护林内禁止建设任何项目,污水没经过处理或处理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禁止排入水体。l 道路防护林带道路防护林带主要为至白沙公路两侧,在其两边各控制50米的防护林带,进入村庄部分可适当减少

8、宽度,防护林带内禁止建设项目。第十五条 综合防灾规划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提高防灾能力,灾害程度降低最小。根据村庄周围的地形地势,采用“避”、“抗”等有效措施,减少由于火灾、地震、飓风等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构成的威胁。1、消防规划(1)消防水源:由给水管提供。同时,充分利用松涛水库为消防水源。(2)消防基础设施:结合村庄配水管网建设,在村内主要路口和公共活动中心设置消火栓,并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公共消火栓无埋压、圈占、损坏。(3)消防通道:大虾村主次道路在道路建设时,道路宽度均应在3.0米以上,且严禁堆放杂物,占用、堵塞道路,保证道路通畅。(4)公共消防设备:近期利用灌溉机动泵、水袋

9、等农用设施扑救火灾;远期配备消防水带、水枪、水泵等消防装备。(5)消防组织建设:村庄采取以“泵”建队方式,组织村民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在村委会中,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6)加强村民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村民安全意识,远期纳入南丰镇消防系统统一管理。2、大虾村的建设项目均按地震烈度6度标准设防。设防标准应执行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必须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1)严格按照农村防震安居工程建设要求,对村内不符合防震要求的民宅进行加固和改建。(2)对村庄供水

10、、供电、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及学校等服务设施进行加固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3)充分利用村内绿地、闲置地,村外空地,田地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3、保证主要道路畅通,禁止利用道路堆放杂物。4、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村庄应设突发急性流行传染病的临时隔离、救治室。5、防洪规划。(1)采用堤路结合的方式,提高堤围综合抗洪能力,逐步达到20年一遇设防标准。规划堤顶标高为32.00米,堤宽5米。(2)结合村庄内道路建设,沿路修建排水沟,避免村庄内涝.(3)适当提高村庄规划区的地面标高,提高区内排洪能力,减少受淹面积。(4)在规划区外围山脚布置截洪沟,排洪渠按20年一遇

11、标准设计,采用就近排入水体原则。6、防止台风侵袭,加强全村生态保育工作,提高全村绿化防灾能力,保证全村人民财产安全。第三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十六条 规模预测1、人口规模预测到2015年,人口规模为144人,24户,6人/户。到2020年,人口规模为158人,32户,5人/户。2、用地规模规划用地规模为2.2公顷,人均140平方米。第十七条 村庄建设原则1、充分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合理整合现状资源。2、避免大拆大建的开发行为,降低建设成本。3、尊重现状的用地权属,不破坏村庄的原生态环境。4、保护村庄现存的高大树木包括枫树、榕树、木棉等。5、全面硬化村庄道路,增加连接各民宅的道路,增加停车设施。6、结

12、合村庄生态环境,建设村庄公共开放空间和乡村生态旅游配套设施。7、结合当地特色选择住宅户型,优化村民居住环境。第十八条 村庄建设功能分区规划将村庄功能分区划分为“二心、二团、四区”,即“二心”是公共服务管理中心和休闲娱乐中心;“二团”是生态居住组团和旅游渡假居住组团;“四区”分别是农产品初级加工区,家畜养殖区,绿色果园区和备用发展区。(1)二心公共服务管理中心:位于村庄南部,主要包括村委会办公楼(内设办公室、文化室、老年活动室等),西南侧和东南侧分别建设幼儿园、卫生诊所和商店,并在以上建筑周边设置宣传栏、报刊栏、休息桌椅、休息亭等,与其东侧的休闲娱乐中心结合起来形成村庄中心区。休闲娱乐中心:主要

13、建设篮球场、健身设施,并利用东侧现有的杂树林,建设小游园,铺设人行步道、休息小广场、休息座椅等,为村民提供健身休闲场所,丰富村庄空间。(2)二团生态居住组团:包括一个现状居住组团和一个新建居住组团。现状保留居住组团,对部分质量较差的建筑进行整治或拆除,拆除的就地重建或作为绿地,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新建组团按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旅游度假居住住团:在公共服务管理中心的南侧规划一处用地,建设旅游度假村,住宅开发建设可采用多方(集体)出资或单方(私人)出资方式筹建,以“农家乐”模式满足游客休闲度假需要。(3)四区农产品加工区:在村庄东部规划一处农产品初级加工用地,主要满足橡胶初

14、加工和旅游产品的加工需要。家畜养殖区:在村庄西南部规划一处家畜养殖用地,近期主要发展养猪产业化需要,中远期发展旅游产品加工。绿色果园区(含水源保护区):利用村庄北部现有果树林的基础上,并确保水源安全的前提下,打造庭院经济。发展备用区:在村庄西南部,规划预留一处备用地,以满足长远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虾村规划期末总建设用地规模为22138.88(2.2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40。村庄建设各项建设用地规划如下。 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村庄建设用地主体,居民点主要以整治为主,在整治的基础上进行新房建设或原址重建,对生活居住、安全条件较差的建筑实施平面改造和结构加固措施或进行

15、改建,对现有影响村庄风貌的建筑(如一些长久没有人居住的破房、家畜棚等)进行拆除,主要用于道路、绿化、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9410.54(合0.941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42.51%。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3069.00(合0.3069公顷),占村庄总建设用地的13.86%。(1)行政管理用地规划将在村庄南端行建一套村委会办公楼,内设健身活动场地、老年活动室、文化室等,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环境,作为大虾村村务和对外服务中心,占地面积568.64平方米。(2)教育机构用地根据大虾现有的学校建设情况,规划在村庄的南部规划一处幼儿园,占地面积287.54平方米。(3)文体科技用地在村庄南部,结合现状的大枫树林,建设公共活动中心和健身场地,如篮球场等,保留村庄东部土地公,在其周围布置公共活动场地,作为村民集体活动之用。规划总用地2117.88平方米 。(4)医疗保健用地在老年活动室旁规划一处诊所,满足村民的初级保健和卫生宣传工作。规划总用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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