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培训会讲话稿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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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十一五”期间,我县优抚安置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

2、门关心和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优抚工作都有了较快的进步,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我县“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一)自然环境情况。*县地处滇东北乌蒙山脉金沙江下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全县国土面积2789平方公里,海拔从340米到3199米,气候条件差,立体气候特点明显,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全县辖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务基、水竹、马楠、莲峰、茂林、大兴、伍寨、墨翰、码口15个乡(镇),其中马楠、伍寨分别为苗族彝族乡、彝族苗族乡。全县共有133个村委会和4个社区,27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31392万人。(二)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我县重

3、点优抚对象遍布全县十五个乡(镇),历年来共接收复员退伍转业军人7078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82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共417人,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共202人,“三属”43户6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3人);军队离退休干部4人,无军籍干部2人;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战斗退役人员3000余人;其余退伍军人3250人。占全县总人口2%。驻有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军(警)单位,驻溪洛渡电站建设两支部队即水电武警部队和交通武警部队。全县人民和驻永部队官兵,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及驻永部队和全县各族群众坚持

4、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增强军队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双拥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打牢基础、规范工作、保持经常”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我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我县“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取得的成绩。(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驻永部队对双拥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利及长远,事关全局的大事列入重

5、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管理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坚持开展党委、政府议军、走访慰问、现场办公、过“军事日”等活动。军地各相关部门把双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有领导,行动有计划,活动有内容,结果有检查,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县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军地互动互联的运行机制,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良好运行机制,确保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6、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十七大精神的引领下,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以“爱我中华,建设*”为宣传口号。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作为双拥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宣传国防教育,注重抓好三结合,即: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政策法规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大众化教育与先进典型宣传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的同时,注重春节、建军节、元旦等重大节日

7、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一五”期间,组织大型宣讲活动15次,办墙报、黑板报1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100余幅,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3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 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十一五”期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

8、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161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连续20余年被省、市政府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县。(四)优抚政策按标准落实。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一是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发放各种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1146.0013万元,其中:伤残军人202人抚恤金409.38324万元;复员退伍军人417人201.211万元;三属43户60人79.8082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3人35.5989万元;1954年11月1日以后

9、入伍并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3000人420万元。二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xx年前由全县收取乡统筹金支付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xx年起实行由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20xx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兑现提高到了“十一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并由20xx年户均150元提高到20xx年户均1000元。(五)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县委、政府对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共拨出10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残疾军人的医疗

10、费用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等问题,确保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得到切实解决;此外,全县有7名一至四级在“两山”战斗光荣负伤的三级以上残疾军人,退伍返乡后政府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给予安置。其中,在县城购买商品房进行集中安置5人,在残疾军人所在乡镇由政府建房分散安置2人。随着残疾军人年龄增加,原有住房面积偏小,且上下楼和出门就医很不方便,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此,县委、政府十分重视,现决定为其在校园片区二期工程小区购买商品房,目前,相关购房事项正在办理中。通过解决“三难”,使全县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六)积极为改制企业残疾军人排忧解难办实事。我县有46名改制企业残疾军人和

11、1名抗震救灾伤残人员,共47人伤残军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改制企业残疾军人生活、就医及养老保障等问题,每年除按全额标准解决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临时性生活补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20xx年11月18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xx66期)和中共*县委20xx年4月17日常委扩大会议纪要(永发20xx16号)对改制企业残疾军人生活、就医、养老保险等问题的决定,从20xx年4月起,生活费按上年度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企业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计算,并按残疾等级计发,即五级按60%,六级按56%,七级按52%,八级按48%计算。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发放残疾军人生

12、活补助费40.945万元;对未达到退休年限的改制企业残疾军人,所在单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自20xx年1月起由县财政负责为其缴纳。 47名残疾军人的养老保险金,由财政局按年一次性拨款,由民政局一次性交纳,到目前为止,全县共交纳养老保险金63.99232万元;改制企业残疾军人医药费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由县财政予以报销,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报销残疾军人医疗费146.4万元。(七)坚持拥军优属活动社会化、经常化。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都要行文对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进行安排,并拨出专门经费,县四大班子领导组成慰问团,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小组采取召开军(警)民座谈会

13、、双拥联谊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驻永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十一五”期间,慰问驻永部队(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和驻溪洛渡电站建设两支部队即水电武警部队和交通武警部队等,共拨款80余万元,慰问各类优抚对象2400余人次90余万元、实物折款11.2万元,慰问军烈属春联520余人次520付次、年画9400余幅次。(八)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县从20xx年起对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考试考核择优安置与自谋职业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改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双考”择优安置,切实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圆满地完成了每年度的安置任务,顺利地推进了退伍安置改革。在“十一五

14、“期间,我县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和转业士官138人。其中:退役士兵126人(农村104人、城镇19人、城镇残疾军人3人);农村复员士官9人(十级残疾军人1人);转业士官3人。对农村籍114人已作回原籍妥善安置;其余24名城镇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和转业士官中,通过“双考”择优安置13人,货币安置(自谋职业)11人。“十一五”期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5.3072万元(其中自谋职业补偿金34.4446万元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8626元)。(九)动真情为驻永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尽管财政困难,但对于驻永部队在战备、训练、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县委、政府始终尽其所能千方百

15、计帮助解决。在“十一五”期间,县委、政府先后拨款70余万元为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购置设备、修建营房、改善生活环境等;筹集20余万元资金帮助县人武部启动修建新建办公楼,并为人武部配置微机2台,尽力为部队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解决驻永部队粮油水电燃料等补助资金16余万元,“十一五”期间,为驻永部队营建、设备等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十)驻永部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十一五”期间,驻永部队积极为建设*作出贡献,在实际工作中,累计出动兵力4590余人(次),车辆1200余台(次),参与抢险救灾130余场(次),救助和转移群众2543余人(次),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83多万元;配合

16、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30余次;派出消防安全检查500余人(次);向灾区捐款2.3万元、衣物和棉被1650件(套);帮助学生军训派出兵力100余人(次)、军训学生1万余人(次);利用休息日和节假日帮助幸福院为五保老人打扫卫生、洗衣、理发等献爱心活动。三、“十一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思路。(一)建立双拥工作齐抓共管机制。坚持将双拥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各级领导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双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建立双拥工作宣传教育机制。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传统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以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教育重点,注重经常性教育和随机性教育的结合,加强双拥环境和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军民居安思危。(三)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制定和完善双拥工作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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