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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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电 厂 管 理 标 准Q/X04023-2016 电 厂安 全 生 产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发 布2016-01-15发布 2016-01-15 试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范围1.1 为建立电厂建设工程、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在建项目和日常生产管理的部门。2. 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2.1.成立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全厂安

2、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2.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综合监管部主任担任,成员由厂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以及发电部、设备部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2.3.电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督促协调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厂内工作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设备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4.厂级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接受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3、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2.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2.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隐患。4. 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项目。4.1 电厂各在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督促、协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建项目区域的人员、设备、场地、

4、工器具、货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判断可能发生的后果。对排查出来的所有危险点进行汇总、确认、组织讨论消除隐患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期限完成。4.2 各在建项目工程单位每月 24 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在月底前进行整改后的复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公司级安全委员会。5. 电力生产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项目5.1 电力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5.2 电力生产管理部门由发电部、设备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发电部、设备部负责每月 10 日前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管理人员开展电力生产安全隐患排查

5、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原则逐项落实,并由发电部、设备部汇总后,上报综合监管部,每月 15 日综合监管部组织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前次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月 25 日就全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公司级安全委员会上报。5.3 综合监管部负责跟踪、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审查其指定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6.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内容6.1 月度隐患排查内容6.1.1 安全管理方面6.1.1.1 检查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履职情况。各部门

6、、各专业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细化;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下,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尽职、到位。6.1.1.2 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全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是否健全,责任区域是否清晰,各安全监督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督是否严格、有效。6.1.1.3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与执行情况。检查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覆盖安全生产的全部过程;生产部门各专业技术规程是否及时进行了修订、能否满足生产需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6.1.1.4 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情况。检查各部门各专业安全培训与技术培训是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内容是否有

7、针对性;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1.1.5 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存在迟报、瞒报不安全事件行为;发生事故后,是否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与处理。6.1.1.6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完善;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是否满足要求。6.1.2 设备与环境安全方面6.1.2.1 设备运行维护与消缺情况。重要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日常维护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已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一时难以处理的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并制定了处理计划。6.1.2.2 技术

8、监督与危险源监控情况。技术监督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重要监测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生产现场重点环节、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执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实是否到位。6.1.2.3 工作环境安全与健康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有无装置性违章现象;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是否定期进行试验与维护,摆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要求。6.1.2.4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起重设备的安全检定是否按期进行,荷载保护、行程保护等重要保护是否完好,压力容器检测、安全门校验是否按期进行。6.1.3 防汛、防风、防寒防

9、冻等防自然灾害安全预防方面6.1.3.1 防自然灾害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部门各专业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是否齐全到位。6.1.3.2 防风设施完好情况。现场门窗是否牢固可靠;主厂房封闭彩钢板有无破损、脱落现象,各建筑物屋顶或高处有无可能坠落的物品等。6.1.3.3 冬季防寒防冻措施执行情况。冬季防寒防冻措施是否完善,防寒防冻物资是否齐全,防寒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主厂房等主要防寒防冻区域门窗是否完整,有无漏风现象。6.1.3.4 防汛设施完好情况。主厂房屋顶有无漏雨情况,备用潜水泵、备用电源灯防汛物资准备充分。 6.1.4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方面6.1.4.1

10、驾驶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现象;对违反规定者,是否进行了严肃处理。6.1.4.2 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养护;是否存在超龄服役车辆、报废车辆以及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情况。6.1.4.3 车辆驾驶人员资质证书检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6.2 专项检查内容根据季节变化、电厂各专业特点以及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上级文件具体规定要求内容进行。7.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7.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7.2 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

11、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检查表可参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表格。7.3 对各项整改实行二级验收:7.3.1 在建项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参建单位安全员进行验收,然后再由工程监理部进行二级验收;7.3.2 生产中整改项目由发电部、设备部组织初次验收,厂级月度大检查时进行二次验收。7.3.3 安全监察人员及时对整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整改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对因故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整改项目应集中进行讨论并重新调整整改计划。7.4 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必要时制订应急预案。7.5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逐条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

12、金,限期完成整改。7.6 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坚决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7.7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年度“双措” 计划内容。7.8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建档。7.9 对较大、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实行挂牌管理,及时跟踪隐患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消除为止。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设备评价,结合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梳理,结合设备实际状况开展设备隐患排查。7.10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

13、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7.11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7.12 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8.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8.1 各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内设机构和责任人,督促工程监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在建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发电部、设备部要落实整改措施。综合监管部跟踪督办。8.2 各部门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8.3 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应向工程监理提出验收申请。接受申请的单位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档案整理后归档备查。8.4 生产运行期的重大隐患排查经厂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验收结果上报综合监管部,存档备查。8.5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及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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