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财政供养情况的调研报告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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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财政供养情况的调研报告与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街道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财政供养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规范管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对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财政供养情况(在岗情况、工资发放、保险参保等)进行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街道现有工作人员303人,其中,聘用人员2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有15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中,治安巡防40人、流口协管30人、城管协管49人、特勤9人、劳动保障15人、低保8人、司法2人、工会1人、转业士官2人(已由区民政局

2、重新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现有152人,其中,流口协管1人4月已辞职、特勤2人已转至*食药监所,特勤1人5月已辞职。1、自行聘用工作人员。截至目前,街道自行聘用人员22人,其中,食堂3人,门卫3人,工勤1人,协税、代征站9人(2013年9月作为试点,成立代征站),内勤6人(安委办1人、城管办1人、计生办2人、财政所1人、社会事务办1人),经费自筹。2、流动人口协管员。*年根据区政法委要求将街道巡防队员、流口协管员2支队伍交由*派出所管理。街道只负责2支队伍的工资发放和年终考核。目前,街道综治办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9人,其中,街道直属队7人,内勤2人(综治办1人、安监站混岗1人),区政法委借调1

3、人,现属于*派出所管理的人员共有59人,街道巡防队员和流口协管员2支队伍与*派出所工作配合度高、工作积极性强。3、人员调剂使用(混岗)。目前,我街道混岗人员1人(原为*派出所管辖的巡防队员,现因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兼街道安监站工作内勤人员),街道两站人员中1人一直由区人社局借调多年,政法委借调街道流动人口协管员1人。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广泛宣传。我街道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研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

4、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促进工作顺利进行。2、严肃清查,细致摸排。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城管、综治条线治安巡防队员、城管特勤队员、城市协管员、拆违控违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细致摸排,坚持做到“查身份、查关系、查工资、查审批、查岗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做到不留“死角”。3、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自觉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岗位

5、意识、奉献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挖掘干部个人优势和潜力,激发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存在的问题我街道在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检查中情况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人员管理职责明确,但在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管理方面依然存在棘手问题。1、管理难度变大。因巡防队员、城管协管员、流口协管员,劳动保障、低保、转业士官等人员列入公益性岗位,加重财政负担。辖区巡防队员、流口协管员2支队伍已归派出所管理,由于非直接管理,导致部分工作开展难度增大。2、离职率偏高。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条线任务多,城管协管员除做好自身城市管理工作外,还兼任文明创建、拆违控违、安全生产等,工作压力大、不

6、稳定性因素多,导致私自离职的人员与日递增,影响工作的常态、高效开展。3、工作落实有差距。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层次跨度较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理解不够全面,导致政策落实执行不够到位。4、条线分配不均衡。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在条线分工及工作职责方面存在分工不够合理、职责不够明确等,存在“身兼数职”等情况,导致条线工作多的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办事效率不高。四、下一步建议及举措1、严格执行政策,完善聘用手续。统一使用固定格式与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签订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合同书,全面履行其规定义务,不擅自变更,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聘用合同。2

7、、增强档案管理,合理建档分配。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3、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使用机制。制定和完善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管理办发和私自离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辞职替换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势在必行,保障人员合法权益。4、整合资源优势,全面部署任务。依据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兴趣、特长、性格及优势,结合条线工作性质,因人而异,重新整合条线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有效推动工作向

8、前发展。5、强化监管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加强与财政、人事部门协调,对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不合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合同签订和医疗、工伤等的缴纳进行监管。对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的,及时改正。设立举报电话,对违规情况进行受理,逐步规范聘用管理行为。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推进精准扶贫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越战老兵就业,根据*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财社文2016247号)、*市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推进精准扶贫对象就业的通知(*人社文201

9、727号)和*区贯彻落实建设美丽*民生改善2017年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计划开发150个公益性岗位,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开发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主要包括:(一)非营利性、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1.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2.治安协管员;3.交通协管员;4.城市管理协管员;5.卫生监督员;6.村(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7.消防安全员;8.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管员;(二)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1.卫生保洁员;2.敬老院护理员;3.保绿员;4.保安员;5.公共厕所

10、卫生管理员。岗位将依据我区实际和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根据人社和财政部门认定可列入就业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和期限(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就业困难人员(含精准扶贫对象)、越战老兵及零就业家庭,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村、社区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街道)统一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精准扶贫对象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享受期满后,不再重

11、复享受该政策。三、补贴标准对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就业困难人员(含精准扶贫对象)、越战老兵及零就业家庭人员,给予该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补贴。四、申请程序和提供材料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按季申报”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前到区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备案(报送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并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向区劳动就业中心申报上一季度已发放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特定对象岗位补贴月明细表;*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季申报表;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凭证。申报材料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审核和区人

12、社局复核后,每季度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劳动就业中心就业资金专户,区劳动就业中心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分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用人单位要及时把补贴资金支付到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五、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4月15日前)。各镇(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实际需求,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及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二)岗位开发阶段(2017年4月16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全面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公开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对招用的人员进行备案并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要求第一、二季度分别各完成50%。(三)验

13、收督查阶段(2017年7月-12月)。7月-10月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对任务完成情况展开自查,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及安置特定对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虚设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要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的资格并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11月-12月将迎接市级检查,请各镇(街道)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做好迎检准备请各镇(街道)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第一季度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新招用人员填报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报送*区劳动就业中心备案。六、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要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认真抓好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有效保障特定对象的就业权益和基本生活。人社、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相关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运用政策,规范资金补助办理,有效促进特定对象实现公益性岗位就业。各镇(街道)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年度绩效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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