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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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

2、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简况17三、环境质量状况20四、评价适用标准22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六、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2七、环境影响分析3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2九、评价结论53预审批意见57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1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单位菏泽百川畅银新能

3、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松元联系人徐飞飞通讯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兴民路西侧、日东高速北侧约70m联系电话13526841313传真/邮政编码274009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于洼村东北窑厂,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2017-371702-44-03-034229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D4419其他电力生产占地面积(平方米)164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98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84评价经费/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7月1、项目背景及任务由来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于洼村东北窑厂,兴民路西侧、日东高速北侧约70m处,距市中

4、心约8km。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9年投产,占地面积366亩,设计使用年限20年,总库容为238.2万m3。目前每天进场量为800t左右,按1m3库容约可容纳1.2t垃圾,预计正常情况下填埋库容可维持至2020年。目前垃圾处理场对垃圾填埋气进行收集后排放,可燃气体的直接排放,不仅浪费资源,也存在安全隐患。为处理垃圾填埋气,变废为宝,贡献清洁能源,且根据上级环保管理单位要求,需对垃圾场垃圾填埋气进行无害化处理。但由于政府资金紧张、缺乏沼气专项技术,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选择了拥有丰富建设、运营经验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合作方,特许对方特殊经营权利,并

5、注册子公司菏泽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填埋气的处理,建设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将不但可减少填埋气对大气的温室效应和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大大降低填埋气无组织排放导致的填埋气在不适当空间所造成的安全积累隐患,而且可使得再生能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以缓解当地用电压力,服务于菏泽市当地发展。项目选址位于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占地面积1647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第253号令)等相关法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

6、行),项目属于其中“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0、生物质发电:利用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于2017年9月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到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尤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和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菏泽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2、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2

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利用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 鼓励类,四、电力,24、分布式电源。经查阅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 )中“三、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类项目” 中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内燃机燃烧填埋气进行发电,已在国内多地垃圾填埋处理厂内进行稳定生产,技术和装备在国内相对成熟。同时结合已建成项目的验收情况,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且本项目选址位于垃圾填埋场内,选址与垃圾填埋场统筹规划,

8、符合通知中关于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的相关规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2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其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视为允许类。项目选址在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菏泽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菏泽市于洼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见附件),由菏泽市于洼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场地以及垃圾资源,利用菏泽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及技术支持,以合作形式建设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发电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属于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不改变拟使用地的土地性质,无新

9、征用地,用地符合相关要求。2.3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 与【2012】263号文符合情况分析一览表分类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鲁环发【2007】131号已废止符合与规划环评相协调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拟建项目位于菏泽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非造纸、石油化工、印染、农药、热电等重点行业符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所有新、扩、改建设项

10、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报告已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了评价符合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符合审批限制性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禁批、限批项目,符合审批要求对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禁批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于环境质

11、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禁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功能区要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禁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禁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禁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项目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要禁批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项目禁批。项目用地与周围现状相

12、符合,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县市项目不位于区域限批范围内企业是否出现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等情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项目不在未到达省控改善目标的重点河流或文件所述超标河流区域范围内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

13、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禁批;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南水北调流域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禁批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一般保护区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4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2 与【2016】141号文符合情况分析一览表分类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的基本要求

14、结合建设项目的工艺过程,梳理说明各类固体废物(固态、半固态及高浓度液体)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和理化特性在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给出了项目建成后产生量及处置去向符合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进行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凡列入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再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未列入名录、但疑似危险废物的,应根据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进行分析,对可能含有危险组分的,应明确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对其作危险特性鉴别要求,并提出鉴别指标选取的建议方案对产生的

15、固废按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给出了编号符合对分析结果进行汇总,以列表形式说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在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列表分析符合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环保验收核实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和数量按照要求已落实符合核实配套工程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已落实符合检查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转移规定实施符合明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的业主或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以下统称“产生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制定固废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符合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5 鲁环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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