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延安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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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延安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王东方 陈 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两个主要支点,也是文化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和主攻方向。在现代社会中,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渗透、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以其特有的方式构成了文化的驱动链与文化的有机体。使文化既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精神引导与智能支撑,又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直接构体与具体指数。文化的这一性质和功能,只有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联合作战,共同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下才会具有,才能实现。这就要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推动、不可排斥。它们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充分显示自身的特征和发挥自身的作用。今天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将文化产业与文化

2、事业并提,不仅是为了弥补传统文化中的抑商和轻物缺失对发展经济所造成的思想障碍,更多和更直接的原因还在于不断发展着的现实世界和商品社会所给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要知道在未来的发展中,文化产业必定是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主体内容之一。在综合国力的全球化竞争中,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赫,越来越重要,这是一个新景象,更是一种大趋势。但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使事业职能和企业功能相陕西省委党校邓研中心 2011 年课题入选论文混淆,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造成一些国有文化单位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出现

3、了生存艰难,越来越边缘化的现象。在此背景之下,2007 年底国家开始着手对文化体制进行改革。目前,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全国许多地方进展很快,力度较大。可同时又出现了诸如对所有涉及文化方面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 ”的推向市场等问题 。所以如何进一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这是一个关系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课题,我们很有必要对这方面问题展开调研和思考。延安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近十年来发展很快。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电 影发行放映业、音像业、网 络文化 业、文化艺术培训业、图书发行业、印刷 业、民 间 工艺美术品业及艺术品业等文

4、化经营实体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为延安今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延安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伴随着改革开放,延安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政府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与扶持,其基础设施建设,也被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近年来,市政府把“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与 发展,纳入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 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在建 设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 取得了显著

5、成效。全市的“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 业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建 设也取得重大进展,全市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了使全市“ 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与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延安市按照“ 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 ”的原则,在全市基本建成了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通过大力发展“ 公益性文化事业”,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构建面向全社会

6、服 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目前,全市 13 个县区文化系统有“公益性文化事业” 单位 242 个,其中市直 单位 9 个,县区所属单位 74 个,乡镇所属单位 157 个。特别是近年来对市、县区艺术表演团体、 “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 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和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方面,加大投入,为市、县、区 艺术 表演团体先后投入 4000 万元,上演了十多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剧(节)目,有的剧(节)目还在国家、省、市的汇演、调演评比活动中频频获奖;并对市、县 6 个影剧院、剧场进行了翻修改造,投入数千万元;

7、“两馆一站”建设先后投入资金 2000 多万元,实现了县有“两馆”、乡有“文化站(中心)”,为农村发展文化产业,特别是民间艺术表演业、民间工艺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延安市在加强文化事业建设的同时,文化产业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市非国有经济按照市场运作规律,已开始大量进入文化市场“依法营运”。已营运的 “延安文化艺术中心” ,占地面 积 60 亩,开展各种文化活动的条件均好,已被陕西省文化厅命名为“陕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现已初步形成了产业化运作态势,逐步开展了多门类的文化产业经营活动;“安塞县黄土文化 产业 开发有限公司” 作为文化部授予的 “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单位”,已着手组织规模化运作,其产

8、业发 展势头强劲;民营文化企业“延安培植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从 艺术教育入手,上规模经营文化用品,积极开展艺术创作、演出活动,不断推出艺术产品,其所从事的乐器业、印刷业经营,在全市文化领域亦产生了广泛影响;“延安山丹丹文化 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积极筹措资金,和新闻媒体合力打造地方文化产品,组织开展大众性的文化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热烈反响。各县区的民间艺术演出、民间工艺美术品业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掘工作,凭借品种多、资源丰富的优势,已开发出可开发利用的民间艺术品种达 104 种,从业人员达 70000 多人,其产业发展基础雄厚、前景广阔,也是全市文化产业开发和

9、发展的重要领域,且对发展延安以“红色旅游 ”为龙头 的文化旅游经济,具有重要的推 动作用。全市文化市场以非国有经济为主体,截止 2010 年底,全市文化市场有 1000 多家非国有经济经营实体,注册资金 1 亿元以上,从业人员 7800多人,自身经营收入达 8800 多万元,实现利税 650 多万元。全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音像业、图书发行业、印刷业、网络文化业、文化艺术培训业、民间艺术品业、工艺美术品业在内的文化市场经营体系,经营收入和上缴税费逐年增加,为全市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由于延安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文化事业中一些具有产业发展

10、潜力的行业、单位,已开始逐步走向市场。一些具有文化艺术培训、辅导功能的文化事业单位,其业务服务活动也开始步入文化市场,全市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条件已渐成熟。二、延安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延安市“公益性文化事 业” 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与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 是指政府主 导、国家和社会 兴办、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不以盈利为目的、施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11、建 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事业,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主体是“文化事业单 位” 和“社会各个方面”。既然是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就不是以“为国家 积累资 金为直接目的” 的单位。所以还包括“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 “经营性文化事 业单位”。“公益性文化事 业”具有“公益性原则(免费或低廉收费)”、 “基本保障性(不是所有的服务有求必有)原则”、 “公共服务性”、 “公平性原则”、 “便利性原则”、 “多样性原则” 和“公共参与性原则”。所以, “公益性文化事业” 需要政府有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和经济的持续投入,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

12、参与。 “文化事业单位”和“ 社会各个方面 ”共同建设公益性文化事业,体现了全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时代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取向的具体体现。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发展“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性 认识不足,从而对提高“ 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层次及水平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并且,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二)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当前,各级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然存在着“政事不分” 、直接 “办文化” 事务缠身的现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出台工作明显滞后,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和文化工作者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三)

13、“公益性文化事业” 单位文化基础设 施普遍落后、陈旧,政府投入不足。目前,延安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基础设施普遍落后、陈旧,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发展文化产业缺乏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有关场所和配套设施;单位工作环境、办公条件、业务活动场所建设应有的国家投入,基本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单位只是“ 人头财政”,事业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四)“公益性文化事业” 服务队伍的素质 有待提高。据统计,延安市仅市直宣传文化(宣传、文化、文物、广 电、体育、新 闻出版)系统从事“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工作人 员中具有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分 别占到总人数的 7.67 %、18.8 %、18.5%

14、。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人员仅占总人数的 26.48%,由此可见延安市的县、区其“公益性”宣传文化事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特别是文化系统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突出,大量不适应文化艺术业务工作岗位的非业务人员充斥“编制”,高素 质的业务人员严重缺乏,开展活动困难较多;艺术创作及艺术研究阵地空白,指导、培育和研究文化艺术向较高水平发展缺乏合力支持,创作、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文化艺术精品缺乏专门人才;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层一线单位乡镇、社区文化站(中心)管理体制不顺,专业组织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基层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

15、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活动的业务辅导及组织的专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所开展的“公益性 ”文化服 务活动质量不高,活 动开展不具有持续性,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文化产业”认识不科学。文化产业,被公认为 21 世纪的朝阳产业、黄金产业,正被越来越多的地区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依托。而延安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尚处起步、探索、培育阶段,人 们对文化产业的认识还不全面,对“ 文化产业”的扶持经营 “意识淡漠,观念滞后” ,一些地方、部门还没有把“ 文化产业”纳入“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去建设。简单认为,文化产业就是让文化事业单位“

16、走向市 场” 、“脱离财政”、 “自行发展”,疏忽了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优惠政策支持”,忘记了文化产业亦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就造成了全市文化产业经营凸显自发性、无规划、规模小、单体运作、层次低且效益差,其项目单调且零散无序,其产品市场营运艰难,发展不平衡,缺乏市场竞争力的被动局面。(六)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出台滞后。尽管政府关心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政府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应出台的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滞后,文化产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加之政策引导又不力,特别是对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政策支持、政策引导不力,致使许多有发展潜力的民间工艺产业得不到有效引导和扶持,进而使其产业形不成发展活力和产销规模,也就谈不上规模效益。(七)国有文化企业普遍缺乏活力。延安市国有文化企业(含文化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服务活动部分)普遍缺乏活力,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运作意识较差,管理体制落后,经营方式单一,缺乏适应市场运营的生产、营销措施与手段,导致“ 产业”处于低层次发展状态。(八)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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