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

上传人:q82****22 文档编号:87851165 上传时间:2019-04-13 格式:DOC 页数:294 大小:5.3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_第1页
第1页 / 共294页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_第2页
第2页 / 共294页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_第3页
第3页 / 共294页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_第4页
第4页 / 共294页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_第5页
第5页 / 共29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注册税务师学习中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知识总结重点标注全(29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导论目录考情分析内容介绍与教材变化内容讲解本章考情分析1.题型:以单选题和多选题为主,2009年考了6分的简答题;2.分值:预计2018年3分左右。内容介绍与教材变化第一节税务师概述第二节涉税服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第三节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涉税服务的范围和规则第五节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第六节税务师的职业道德2018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1.P9,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原则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变更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并重新表述;2.P11-14,新增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登记手续、执业规范、违规处罚措施等描述;3.P14,对于税务师可以从事的涉税服务

2、重新表述。第一章导论主要考点1.涉税服务的范围、特点(税收法律责任不转嫁性)2.税务师的执业规则、权利与义务3.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单方终止)4.税务代理(涉税服务)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税务师概述本节内容:一、税务师的概念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相对重要)三、税务师行业的特点四、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五、涉税服务中税务代理的含义六、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了解)一、税务师的概念(了解)1.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2.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1)个人不可以独立执业;(2)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应当对其出具的鉴证报

3、告及其他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1.相对重要,容易出题,与第四节中“涉税服务的范围”、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结合起来学习;2.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涉税鉴证和非鉴证服务两个方面。类别具体内容涉税鉴证业务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三种类型。(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的鉴证; (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4)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非鉴证服务:不具有证明性的业务。包括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和其他涉税服务四种类型。类别具体内

4、容非鉴证服务:不具有证明性(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登记)(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1)税务师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税务机关才能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税务师不能违法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税务师不能代办。【例题多选题】税务师接受委托从事的下列业务中,属于非鉴证服务的有()。A.出具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报

5、告B.举办最新税收政策培训C.出具企业财产损失鉴证报告D.进行税收筹划E.开展税务咨询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A、C选项为涉税鉴证服务业务。三、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了解)(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二)涉税服务活动的公正性(三)法律约束性(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与专业性(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七)执业有偿服务性(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接受涉税服务的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涉税服务活动;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

6、权。(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1.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2.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涉税服务基本特征表述错误的有()。A.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的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B.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

7、的行政职权(执业内容的确定性)C.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D.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建立可以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相关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D选项,不能因为建立了涉税服务法律关系而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四、税务师的执业原则(熟悉)1.自愿委托原则2.依法涉税服务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例题多选题】下列规则中,属于税务师从事涉税服务必须遵循的原则有()。A.依法涉税服务B.独立、公正C.委托人利益最大化D.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开展业务原则E.自愿委托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税务师从

8、事涉税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依法涉税服务原则、独立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所以A、B、E选项正确。五、涉税服务中税务代理的含义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税务代理的概念: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六、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简单一带而过即可第一节税务师概述一、税务师的概念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相对重要)三、税务师行业的特点四、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五、涉税服务中税务代理的含义六、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了解)第二节涉税服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了解)一带而过即可。1.

9、2015年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并更名为“税务师”,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2.2016年5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先后发布了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服务和转型升级创造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证;3.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是新时期指导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重要指导文件;4.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一

10、个目标 努力把税务师行业建设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中介行业 两个原则 依法执业、诚信经营 三个服务 为会员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税收事业服务 四个战略 专业化发展战略;规范化发展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和信息化发展战略 5.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的原则;(2)坚持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的原则;(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4)坚持指导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6)坚持依法涉税服务原则;(7)坚持独立、公正原则;(8)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三节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一、税务师资格的取得(一)税

11、务师资格考试(了解)(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相对重要)(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税务师有权依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代理由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事宜;税务师对委托人违法的委托,有权拒绝;(2)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4)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5)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6)

12、税务师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义务(1)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2)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应当终止执业;(4)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5)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6)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7)税务师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例题多选

13、题】下列有关税务师涉税服务范围和税务师权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有()。A.税务师可以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税务师可以代为制作涉税文书C.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为或报告税务机关D.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E.税务师可以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税务师有义务制止或报告税务机关,所以C选项错误;选项E,税务师不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选项E错误。

14、二、税务师事务所(2018年调整)税务师事务所是专职从事税务代理的工作机构,由税务师出资设立。1.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2)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3)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4)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2.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省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准予行政登记的,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