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销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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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11“营”在改变, “增”在必行2015 届计价依据加购方案目录一、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影响二、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投标工作的影响三、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收入确认的影响四、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新计价依据编制的影响五、 2015届定额加购方案广联达 2015届计价依据(营改增)加购方案书总 说尊敬的用户朋友:感谢您及您的单位长期以来,对广联达的支持和帮助!根据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各行业要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总体部署,建筑业“营改增”势在必行。为适应行业营改增的要求,造价业务必须满足营改增下“价税分离”的计价依据。2011 年 11 月 16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营

2、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其中关于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部分表述为:终于将建筑行业由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提上议事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行业将带来怎样影响,企业又将如何去应对。“营改增”对行业和相关专业的影响一、对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影响1. 纳税地点发生变化:改革后,建筑企业不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 扣缴业务人发生变化:现行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改革后,总承包和分包人都是增值纳一般纳税人,不再执行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3. 征税范围的变化:建筑行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

3、上游行业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研院所、监理咨询、设备租赁、砂石料供货商和工程劳务等方面是否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关系到建筑企业能否取得抵扣的增值税税票,对建筑企业征税范围将带来较大的影响。4. 税率的变化:建筑业不再以 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征收,而是改为新的 11%税率征收增值税。另外,建筑企业在纳税申报、增值税税票取得、已缴纳增值税税款抵扣、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方面也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二、对建筑行业投标工作的影响1. 营改增后,将对投标企业带来较大的变化,预计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与预算部分内容将进行修订,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也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将执行新标准

4、,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的内容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2. 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化: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中是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实际施工中,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编制标书中是很难预测准确的;同时,原按工程结算收入计算的营业税不再收取,税金编制中只能反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此外,编制的标书中投标总价中又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又属于价外税,在投标中怎样编制,还有待统一规范。3. 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也要重新进行编制,这样才能适应投标工作的需要。四是企业投标中的隐蔽工程价格如何确定,暂定金中有多少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这些也将会

5、给企业投标工作带来较大的预测难度。三、对建筑行业收入确认的影响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1. 固定价合同:以固定造价合同为基础,合同预计总成本中由于与成本有关的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等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是实际成本的组成部分,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改征前要少。2. 成本加成加成合同:以成本加成合同为基础,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是以合同总价(营业总收入)为基数扣除实际成本费用中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营业税,而实际成本费用中已不包含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成本费用

6、比改征前要少。所以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可能实际营业总收入比改征前要多一些。四、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新计价依据编制的影响随着建筑业“营改增”试行全面铺开,其对建筑业现行造价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将不可估量,因此造价体系的修订迫在眉睫。1. 计价依据需要调整,计价价格形式产生差异,2 种税制下费用计价格式发生变化;税金记取内容产生差异2. 相关费用可能需要调整: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的取费基数及费率需要调整,取费计算程序需要调整3. 材料价格需要的信息更多,需要区分含税不含税价格及供应商的增值税税率;4. 计价时很难知道哪些费用项目可以取得进项税,这些税额是多少这些

7、可能需要政府部门在编制新定额、信息价中结合营改增的政策要求,我们才能应对复杂的造价工作。1) “营改增”改变现行造价体系的计税模式-税金变化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尚未实施,现行建筑业税费的取费方式仍采用记取综合税率的方式,即为整个造价的 3.41%。而一旦建筑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不再适用原营业税 3%的税率,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营改增”后现有造价模式必须改变,必须出台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配套工程造价和计价体系,否则建筑业投标报价将无章可循,招投标也将失去相关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2) “营改增”将使工程造价价税分离 更为彻底-定额材料价格及取费过程变化“

8、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将使建筑行业所有环节都缴纳增值税,环环相扣,层层抵销,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全都实现价税分离,要求在信息价和市场价的采集方面都要考虑增值税的因素,组价过程的复杂程度会有提高,但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更加精细,实现价税彻底分离。A. 实行完全的价税分离也即在现有报价的基础上,扣除原有计取税费 3.41%后,再行将原材料报价中已包含的税费扣除,实现真正的裸价。在裸价的基础上重新组价,细化调研各种材料价格由于开具增值税抵扣专票后,是否存在除税外的市场价格上行因素,重新确定取费价格。这种测算方式,我们认为会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化。如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

9、税进项税额,实际施工中,在编制标书中却很难准确预测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这就需要大面积地开展不同项目类型的测算工作,通过数据积累,形成可控的“市场价格上行因素”。B. 按照税法规定调整计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和 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方案明确建筑业也由 3%的营业税改为 11%的增值税。按照目前定额取税的模式,也可将 3%的营业税调整为 11%,分项计价模式不做修改。这种做法有税法作为政策支持,能得到施工企业的认可。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相对弱势,基本

10、不太可能争取到定额指导的造价总额。而我们所做的价税完全分离模式测算结果与税率直接转换不变更原有分项计价的测算结果相差不大。C. 本地计价依据动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已经启动了 2015 届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新的计价依据适应营改增的的要求,使造价业务满足了营改增下的“价税分离”,为避免集中办理时延误您的时间,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特批准了广联达公司对于 2015 届计价依据的预售申请,同时启动新计价依据的预售工作。2015 届定额加购方案针对贵单位的加密锁情况,需对计价软件内新计价依据加购,特提供如下优惠方案:加密锁号 锁内内容 加购内容 单价 优惠价 备注AG2469875钢筋+图形+变更+计价+安装+材价新定额包+市政+计价营改增功能升级+全套定额本14570 7800 全套定额本上市后交付备注:该优惠方案于 11 月 20 日前付款有效;加购享受优先培训、营改增学习和新定额交底 联系人:史志英联系电话:13789402245 / 18747831879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经办人(签字):史志英 2015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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