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全科医疗服务中的律问题和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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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疗服务中常见的法律法规问题及医疗纠纷的解决策略,姜化安 2007年7月,概 述,全科医疗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内容: 医疗服务 预防医学 保健服务 康复医学 健康教育 计划生育,概 述,特点: 基层保健 以病人为中心的照顾 连续服务 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 协调服务,可及服务 综合服务 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 团队合作的工作方式,概 述,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特殊人群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 母婴保健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残疾人保障法 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 食品卫生法 献血法 医疗器械监

2、督管理条例,概 述,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 其它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护士管理办法 其它,医疗事故处理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其它有关的法律,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背景: 人口过度增长制约经济发展 人均耕地减少,粮食需求增加; 教育需求增加; 住房需求增加 医疗需求增加; 交通需求增加(陆、海、空)。,人口过度增长影响社会进步 人口素质下降; 就业困难,竞争加剧; 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国力不足,国际地位下降。,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1978年我国第一次在宪法中规定“国

3、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确定了计划生育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地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基本内容 人口发展规划实施 各级政府按行政区域负责并制定规划; 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生育调节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计划生育,避孕为主;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4、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建立婚前检查制度、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指导避孕: 严禁利用超声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法律责任 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实行假节育手术; 进行假医学鉴定; 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处罚 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数倍以上的罚款; 严重者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

5、操作或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特殊人群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6月1日起执行。其核心是调整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基本内容 婚前检查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包括: 婚前卫生指导; 性卫生知识 生育知识 遗传病知识,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婚前卫生咨询; 婚前医学检查。 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 严重遗传性疾

6、病 指定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 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意识应提出意见: 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应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经双方同意长期避孕或节育方可结婚。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除外。,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孕产期保健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 母婴保健指导 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的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孕、产妇保健 对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胎儿保健 对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新生儿保健 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

7、医学保健服务。 经产前检查,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 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胎儿有严重缺陷; 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中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应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施行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的,享受免费服务。,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医院外分娩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经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8、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全科医疗可能实际的法律,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从事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 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行政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

9、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母婴保健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法律责任 未取得国家颁发合格证书的机构从事上述检查、诊

10、断、技术鉴定,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出具本法规的有关医学证明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根据情节给与警告或处以罚款;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母婴保健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与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11、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卫生部门和学校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内容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老年医学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

12、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体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基本内容 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分阶段确定康复重点项目,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实施。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收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地康复服务。 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

13、康复医学科(室),举办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康复专业,培养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3年5月9日公布并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

14、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基本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卫生服务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国务

15、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与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纪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卫生服务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治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患者、

16、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患者、疑似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法律责任 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违反法规的行为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及时采取措施;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履行突发事件检测职责; 拒绝接诊患者; 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处罚 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科医疗可能涉及的法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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