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一建项目管理重点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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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更多一建视频资料请加群 3240998751A430000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1A431000建筑工程相关法规1A431010建筑工程建设相关法规1A431011掌握城市道路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1A431012掌握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备案期限及应提交的文件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都

2、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凡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竣工后均需要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d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备案时应提交的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4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5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A431013掌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范围及城市建设档案报送的期限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接收进馆。1A431014掌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

4、理办法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的装饰装修活动,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执行。禁止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心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1A431015掌握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

5、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1A431016熟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

6、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和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1A431020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相关法规1A431021掌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

7、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的危险。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

8、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1A431022掌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与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原编制单位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1A431023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

9、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1A431024掌握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工程实行施工

10、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项目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专项方案须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

12、及以上的搭设跨度18m及以上的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的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的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 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起重高度200m及以上脚手架工程落地式钢管

13、脚手架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其他工程

14、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人工挖孔桩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及水下作业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旗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

15、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A431025掌握建筑工程严禁转包的有关规定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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