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读: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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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解读: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采取要约承诺方式。1要约(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表明经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生效。(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4)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5)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6)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备考提示要注意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撤销和失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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