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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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考点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国务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人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二、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1)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 3 年。(2)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3)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 2 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5)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6)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7)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 1 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8)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9)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考点二】融资融

3、券业务的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2)集中管理原则。(3)独立运行原则。(4)岗位分离原则。二、证券公司信用账户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在按照规定可以存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该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

4、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三、客户信用账户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资金台账和信用证券账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客户信用资金台账是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负债明细数据的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

5、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四、证券充抵保证金的计算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1)上证 180 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 100 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 A 股股票的折算率为 0。(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90。(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95。(

6、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80。(5)权证的折算率为 0。五、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客户融资买人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考点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一、客户信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客户违约,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导致证券公司损失的可能性。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交易异常,造成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无法正常进

7、行、危及市场安全,或造成证券公司客户担保品贬值、维持担保比例不足,且证券公司无法实施强制平仓收回融出资金(证券) 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三、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规模失控,对单个客户融资融券规模过大、期限过长,而造成证券公司资产流动性不足、净资本规模和比例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可能性。四、业务管理风险业务管理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中因制度不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业务经营损失的可能性。五、信息技术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指因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系统故障致使交易中断、监控失效而导致承担客户资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或无法收回到期债权的可

8、能性。【考点四】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一、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人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业务规则,采取措施,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对买卖证券的种类、融券卖出的价格等违反规定的交易指令,予以拒绝。单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人量或者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达到规定最高限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接受该种证券的融资买入指令或者融券卖出指令。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出现异常,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市场稳定,有必要暂停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暂停全部或者部分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并公告。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9、的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对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证券和资金划转指令,予以拒绝;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要求证券公司作出说明,并向中国证监会及该公司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三、客户信用资金存管指定商业银行的监管负责客户信用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的约定,对证券公司违反规定的资金划拨指令予以拒绝;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要求证券公司作出说明,并向中国证监会及该公司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四、监管机构的监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依法对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融资融券业务

10、活动中涉及的客户选择、合同签订、授信额度的确定、担保物的收取和管理、补交担保物的通知以及处分担保物等事项,进行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考点五】转融通业务一、转融通业务的含义所谓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二、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证券金融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批准设立专司转融通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1)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2)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3)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4)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三、转融通业务合同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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