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审计厅审计报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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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审计厅审计报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结果http:/ 2009 年 10月 12 日至 12 月 4 日,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范围包括首批启动校安工程的湟中、门源、大通、玛沁、乐都、德令哈 6 县(市)和海晏、尖扎、平安、互助等县,以及省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查对象主要包括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地震局、公安厅消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和实施校安工程的州、县教育局、校安办及项目实施单位。调查中着重对各地校安工程实施方

2、案、排查鉴定、规划制定、资金到位、施工管理、质量监管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一、校安工程实施基本情况2009 年 5 月省政府成立了校安工程领导小组,8 月正式印发了青海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随后,各州、县政府陆续成立了校安工程领导机构。校安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据省教育厅统计,全省中小学数量达 3128所(不含各地在规划布局中已撤并学校)。实施校安工程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各部门本着对省委、省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大局出发,以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群众利益为重,努力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推进工程的各项实施工作。经过 6 个多月紧张的工作,工程

3、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从上到下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基本摸清了中小学校舍“家底”,校舍信息系统和档案建设等基础工作全面启动,加固改造施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地区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的工程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 10 月底,全省校安工程排查校舍面积 59951 万平方米,落实计划的项目资金 576 亿元。二、审计调查基本情况(一)校舍排查鉴定工作情况。据省校安办统计,自 2009 年 3 月 30 日省教育厅下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以来,全省中小学校舍排查总面积达 59951 万平方米,排查结果显示,其中达不到国家建筑工程抗震

4、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标准的校舍面积达 44190 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 7370。其中既不符合抗震要求,又不具备加固基础条件,需拆除重建的校舍面积达 20193 万平方米(包括校址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需迁移避险和撤并学校易地新建);需采取加固措施的校舍面积达 23997 万平方米。(二)校址鉴定工作情况。截至 10 月底,全省中小学校址排查鉴定工作已完成总量的 92,其余学校校址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校安工程资金落实情况。校安工程资金在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省、州、县分级负担。截至 10 月底,校安工程已争取并落实计划的项目资

5、金 576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 18 亿元、省级统筹资金 282 亿元、州级配套资金 102 亿元、县级配套资金 1230 万元。1.中央资金 18000 万元。(1)2009 年 9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下达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2009 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2332 号),安排我省校安工程资金 9000 万元,要求将资金重点用于 7 度以上地震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加固、改造。9 月16 日,省教育厅与发展改革委协商,将该笔资金用于西宁市 4 区 3 县和海东 6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加固、改造。(2

6、)2009 年 9 月 1 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 2009 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9199 号),安排我省校安工程资金 9000 万元,限定重点支持 7 度以上地震高烈度人口稠密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具体县、区没有限定)。9 月 17 日,省教育厅与财政厅协商,将该笔资金用于安排海西、海北州校安工程。2.省级统筹资金 28200 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从新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8200 万由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安排)。(1)由于全省校安工程总体规划还未完成编制和审批,截至 10 月底,省财政厅未下达资金计划。(2)省财政厅下拨

7、校安工程前期工作经费 30 万元。2009 年 6 月 15 日,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09 年第三批前期项目省级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09668 号),安排省教育厅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资金30 万元,用于校安工程编制规划等前期费用。3.州级配套资金 10190 万元。截至 10 月底,海西州配套 9160 万元,其中:州级 2390 万元(含德令哈市690 万元)、格尔木市 6770 万元。果洛州配套 1026 万元,其中:州级 300 万元、玛沁县 130 万元、其它县 596 万元。黄南州配套 4 万元用于前期工作经费。西宁、海东、海北等地校安工程地方配套资金尚未

8、到位。4.县级配套资金 1230 万元。首批启动校安工程的湟中、门源、大通、玛沁、乐都、德令哈 6 县(市)在7 月份承诺先行配套资金 7330 万元。截至 10 月底,实际配套 1230 万元,其中:湟中县承诺配套 1500 万元,实际配套资金未到位;门源县承诺配套 1000 万元,实际配套 410 万元;大通县承诺配套 2000 万元,实际配套资金未到位;玛沁县承诺配套 130 万,实际配套 130 万元;乐都县承诺配套 2000 万元,实际配套资金未到位;德令哈市承诺配套 700 万元,实际配套 690 万元。其他地区的海晏、尖扎、平安、互助等县县级配套资金均未到位。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

9、要问题及建议(一)工程投资大、资金缺口多、资金筹措存在较大困难。据省校安办统计,目前全省中小学校舍 C 级危房 23997 万平方米,加固估算投资暂按 600 元平方米计算约需 1439 亿元,D 级危房 20193 万平方米,拆除重建估算投资暂按 1600 元平方米计算约需 3231 亿元,不含前期排查鉴定等费用,全省资金总需求达 4670 亿元。由于加固重建比例高,投资大,中央用于工程补助的专项资金有限,省级财政除了发行地方债券和整合现有教育专项以外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县级财政基本没有能力。特别是 2010 年要完成 60的加固重建任务(累计完成 90),资金筹措难度大。(二)校安工程规划编

10、制进度缓慢。全国校安办要求各地应在 10 月 31 日前,把三年总体规划、每年的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制定出来,并测算出实际的资金需求。同时,要分清省、州、县各级政府分别落实的资金额度,测算出资金缺口,以便赶在2010 年省级财政预算确定前提出资金申请。截至 10 月 31 日,我省规划制定工作尚在进行中,资金来源尚未确定。(三)校安工程涉及收费项目多,协调难度大,制约正常工作进度。校安工程涉及的基本建设常规性收费加上校舍抗震鉴定、安全鉴定和校址安全鉴定新增的收费项目达 34 项。其中 23 项收费省政府在 2007 年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曾经出台减免规定。但校安工程所涉及的校

11、舍、校址抗震鉴定、安全鉴定、地质灾害鉴定等 11 项收费中,有的收费标准过高,难以承受;有的没有标准,物价、财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新的具体收费减免政策,造成学校无法与收费部门协商;有的收费由事业单位收取,有的由企业收取,有的由国家垂直管理部门收取。这些问题虽然在青海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中作了原则规定,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协调落实。校安工程校舍、校址鉴定工作量大,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但我省存在以下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少,技术力量不足;二是有些县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不能保证工作之需。截至 10 月底,我省校址鉴定完成总量的92,已滞后于“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要求

12、,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四)校安工程加固重建任务繁重、实施期限偏紧,工程总体进度缓慢,后期工作压力较大。国家规定,2009 年加固改造施工要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30,2010 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60,2011 年完成三年总工作量的 10,并从 2011 年 3 月开始大面积验收。经过各方努力,我省各地工程实施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总体施工进度明显偏慢,还达不到工程“路线图”和时间表的要求。目前,已经开工的校舍面积占全省中小学校舍面积的比例偏低。截至 10 月底,我省校安工程 2009 年项目中只有部分学校已开工建设,其余学校尚在进行前期勘察、设计和招投标工作。由于我省海拔高、气候寒冷,

13、施工期短、交通不便、施工条件差等不利因素较多,一年多时间内全面完成任务压力较大。(五)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有待建立健全。根据校安工程目前排查、鉴定的结果看,我省中小学校舍 D 级危房拆除面积达 20193 万平方米,加之学校布局调整后,部分学校将撤并、重建,原有学校土地、校舍、设备等国有资产处置缺少一整套管理制度。(六)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2009 年 7 月 1 日,国家 11 部委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教财2009)14 号)中明确规定了校安工程项目实施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已开工项目在实施中仍存在委托勘察、设计和监理业务中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

14、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完整、合同中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金扣付比率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驻工地监理工程师无注册执业资格,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内容设置公示牌等问题。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单位没有进行专账核算和专户管理,项目前期论证阶段评审费发放范围较宽,评审费开支较大,基层部门负担重等问题。针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我厅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同时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继续抓好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校安工程所需资金,明确筹资渠道,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校安工程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应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建立校安工程

15、预决算制度,每年年终报送资金决算报表,明确资金使用去向。第二,校安工程作为当前教育项目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安排教育事业其他项目时应与校安工程统筹规划,统一实施。在校安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有教育项目的规划编制、计划下达都由省、州、县各级校安办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年度规划和工作进展情况预拨部分工程前期资金。第三,严格执行省政府在 2007 年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出台的减免常规性收费规定,校安工程涉及的校舍、校址抗震鉴定、安全鉴定、地质灾害鉴定等收费,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做出优惠减免规定,并协调落实。第四,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应本着鉴定一个县,启动一个县,成

16、熟一个县,开工一个县的原则,分县制定规划、下达计划、组织实施。对加固和拆建工程的审批,在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抓紧办理,从快审批,开辟工程“绿色通道”。由于我省地处高海拔、高寒地区,有效工期短,各地应抓紧时间,加快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气候条件一旦具备就马上开工建设。第五,校安工程和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相结合,建设规模按照现有的危房面积进行规划。大多数县通过布局调整规划以后,保留下来的学校将变成寄宿制学校,使得学校生活服务用房大量增加,而拆一建一的建设方案则无法满足布局调整后学校对校舍的需求,最终导致拟保留学校校舍规模难以满足调整后学校教学、生活的实际需要,拟计划撤并的学校无法按照原计划撤并,布局调整规划难以实现,危险校舍最终难以彻底解决。建议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布局调整规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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