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高中政治专题5家庭与婚姻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学业分层测评新人教版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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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建议用时:45分钟)学业达标1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包括()姓名权互相尊重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居的义务相互忠实的义务A BCD【解析】夫妻人身方面的权利义务有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答案】A2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夫妻关系应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ABCB【解析】一夫一妻制是结婚的原则,“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所以不正确,应选C项。【答案】C3下列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

2、财产的是()A结婚期间的20万家庭积蓄B结婚期间男方单位分发的一套住房C婚后朋友赠予女方的一部摄像机D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药补助费【解析】A、B、C三项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均应属夫妻共同财产。D项仅强调了复员军人一个个体,没有体现出婚姻关系,故应入选。【答案】D4甲、乙于2016年4月1日结婚,婚后两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对此约定是否可以()A可以,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自愿约定B可以,婚姻法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C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D不可以,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就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解析】婚姻法规定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

3、,通过约定决定财产的归属,故A、C、D三项错误,应选B项。【答案】B能力提升5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老师张燕结婚,婚后张燕生下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给女孩取名张凤,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请用有关法律常识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答案】王刚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

4、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可以寻找自己满意的工作,有社会交往的自由,另一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坚持要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男女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公司业务忙,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6李女士与尚先生于2015年9月登记结婚。结婚前双方口头约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双方结婚后各自收入归自己所有。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于2016年1月将尚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尚先生

5、离婚并且要求平均分割双方财产。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1)你认为法院为什么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2)谈谈你对约定财产制的认识。【解析】本题考查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夫妻约定财产制。这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状况的变化出现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解答本题必须对这种财产分割方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第(1)题,实质是考查夫妻二人约定财产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无效的,因此,结合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判即可得出答案。第(2)题,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回答。【答案】(1)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无效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所以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2)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随着个人财产范围的扩大、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再婚现象的增多,以及涉外婚姻的增多,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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