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86839813 上传时间:2019-03-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半学期学校安全计划一、指导思想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它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长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本年度的安全工作,仍以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为主旨,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以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更加牢固,安全教育更加有效,安全制度更加健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2、指导,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每个环节,面面俱到,落到实处。为了切实保证学校的安宁和师生的安全,牢固树立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XX二、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展好紧急避险演练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措施。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校园公共卫生和运送学生的车辆等重点区域、重要部位与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及时排查与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3、。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三、主要工作及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XX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并从人力、制度上进行落实,已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故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学校成立以王惠琴为组长,吕文彬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遍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2、明确安全责任。开学初,

4、学校与班主任、分管安全老师、门卫、校内小商店等分别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谁出的问题谁负责,每位师生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全体教师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安全负责人员负责房屋、线路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师生的饮食卫生;教导处负责线路、电器等设施的使用检查维修,心理教师及卫生教师负责健康教育,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有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任课教师负责所教年级及所教学科的安全教育;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负责小组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XX开学第

5、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学校及各班更要围绕安全工作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加强检查,严格管理XX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教育教学安全、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按时填写好整改记录和安全工作日志。开展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1、各班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每一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信,主要内容:为了家庭的幸福,请家长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注意安全。2、要积极组织师生进行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和逃生的演练。3、开展家庭用电、用气安全操作表演等活动。4、各中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活动。总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得力措施,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以百倍的努力,共建安全、文明、祥和的美好校园。促进师生身心健康、持续发展。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