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非税处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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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非税处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 来源: 点击数: 241 时间:2010-12-03 10:47:06 作者:字体:【大中小】 2010年,市非税处在财政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非税局的指导和局各业务科室的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以依法理财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收缴分离,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敢为人先,迎难而上,积极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方式,截止11月30日止,市本级实际完成非税收入

2、万237208.60元, 其中,专项收入2870.83万元,比预算增加1.09%;行政性收费47731.66万元,比预算增加177.51%;罚没收入10248.90万元,比预算增加28.11%;政府统筹资金2940.25万元,比预算增加22.51%。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大收入项目非税收入的征管。受国家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国土收入形势严峻,为此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25日举行了土地招商推介会,成功出让天元区22区等六宗商业地,全年土地成交总额50亿元,当年缴入财政金额30亿元,预计实现土

3、地纯收益11.3亿元(扣除商业银行改制融资过账资金47340万元),比比上年完成数7.36亿元,增长53.53%。今年国土出让形势的好转,为我市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提供了保障,同时政府给予各平台优惠政策的口径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处工作重心,将侧重于国土出让纯收益管理的调研,提高土地纯收益。 (二)明确征收主体,完善委托征收,增强征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防洪保安资金、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水资源费、国土收入等委托征收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年初,我们修订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办法,与各代征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严格兑现。对非

4、税收入任务较大的法定征收单位,也加大了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同时,加强了非税收入辅助核算,对防洪保安资金、国土收入、基本建设联合收费建立了征收台账,而且对国土收入按宗地进行明细核算。 (三)勤征细管,促进收入健康稳定增长。防洪保安资金、规划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等非税收入,在我市非税收中占有一定比例。为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为了抓好收入征管工作,经常跑到税务、工商各分局、自来水、电业局等单位进行协调,在逐户核实清理的基础上,下发催缴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及时上缴,对未及时上缴的,多次上门做工作催缴。并及时跟踪掌握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分析预测收入变化趋势。例如,今年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市本级不参与县市的

5、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分成,两项收入将减少700万元左右。尽管如此,由于工作到位,确保了应收尽收。防洪保安资金、电费附加、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租车经营权等收入预计完成43100万元,为年度计划27480万元的157%。截止11月30日,排污费收入累计征收2186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累计征收1572万元,占年度预算(900万元)进度的190.55%,全年预计完成1700至1800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88.89%以上(其中:新开征土地交易价调基金为77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就是严格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令(第十三届第3号)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征了土地交易

6、价调基金。今年年初,我们按照政府令要求,积极联系市物价、市国土等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办法。通过几次协调座谈,反复磋商,形成了土地交易价调基金征管机制,即物价部门负责掌握政策和与非税的日常联络工作;在国土局设立代征点,由国土部门代征土地交易价调基金;非税机构负责网络管理和资金管理,及时开通新的非税执收系统,增设户头,提供安全、高效的网络化征收系统。几个部门密切合作,土地交易价调基金征收如期开征,2010年1-11月 ,通过新开通的征收系统累计缴入非税收入过渡户的土地交易价调基金为774万元。 (四)强化财政管理职能,着力规范已纳入财政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2009年底,按照

7、关于将市级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首批将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等9家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纳入财政管理。截止11月30日,已纳入管理单位上缴非税收入486.39万元 (五)加强了污水处理费返还的审核工作。污水处理费收入返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此项工作不出纰漏,我们和环保局、建设局一起深入企业,查看企业出水口水质排放情况,并逐户核对企业上缴数,在企业申报数935万元的基础上,审减了15万元。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污水处理费收入返还手续。达到了既严格管理、支持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又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的目的。 (

8、六)规范和加强了我市罚没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开展了罚没收入稽查,在稽查的基础上,健全了罚没收入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拟订了市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二是要求文明执法,优化经济环境。三是严格了票据管理,实现了以票管收。 (七)做好了暂扣款、保证金的退付工作。暂扣款、保证金的退付工作涉及面广,数量多。每月退付100多笔,且需要一笔一笔地录入。为保证此项工作不出差错,我们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 (八)修改完善了株洲市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方案、株洲市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总结我市两年多来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借鉴湘潭的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9、会同市交警支队和物价局,修改完善了株洲市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方案、株洲市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为恢复我市小型汽车特殊号牌有偿发放工作奠定了基础,将筹措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决部分交通事故伤者抢救费用和受害者的实际困难,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株洲。 二、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系统,规范非税收入票据核算管理工作,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扎实做好财务核算和票据管理基础工作。近几年,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逐年上升,07、08、09年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分别是19.47%、21.43%和31.31%。省厅对非税收入的构成也逐渐在重视,除

10、了在原有报表基础上,还要求加报报表分析。这就要求我们除了在日常核算基础上还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做好报表分析工作,我们在省厅要求报送报表的基础上,还要求县(市)区加报一份重点收费项目收入进度表,以便于对比分析,并对县(市)区每季度的报表分析进行的评比考核。同时,组织汇总全市每季度票据购领计划,保证非税日常基础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组织全市过期作废票据集中清理汇总,上缴省厅集中销毁。做好处室年度文件、账本、凭证清理装订工作。较好的通过了2009年同期审计工作。 (二)坚持票据管理基本原则,加大以票控收力度。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购领、保管、发

11、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发放,逐步规范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收入,并将这部分收入纳入结算户管理。进一步扩大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使用范围,深化以票管收,源头控收,收缴分离改革,充分发挥票据源头控收作用。 (三)做好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上半年,历时三个多月的辛苦工作,我们还对市直389家单位2009年度非税收入票据及其他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等情况进行了年检,并通报了年检结果。对市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等6家单位因体制改革等原因注消其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

12、。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促进以票管收。 (四)强化和创新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做到征收与便民相结合。今年以来,为加强基本建设联合收费管理工作,通过与政务中心联网,我处已实行网上审批制度,可适时了解每笔报建项目的享受优惠政策、缴费情况,实行“一站式”管理,减少了报建单位来回审批的中间环节,大大简便了报建单位办事程序。继续利用现在信息网络和银行先进支付结算工具,推广POS刷卡收费。除了原有的非税处自身购票、国土收费大厅和交警支队便民点推行POS机刷卡缴款外,又新增加了株洲市大桥规费征稽管理处、株洲市劳动技术学院等两个单位,大大方便了缴款人。我们还对60多家非税执收单位执收系统使用情况进行

13、了回访,帮助单位解决实际操作问题。充分发挥利用现在信息网络和银行先进支付结算工具。目前已有5家单位安装了POS刷卡收费,大大的方便了缴款人。 三、切实加强稽查工作,保障条例落到实处。 (一)立足稽查、严格执法、服务征管、保障收入。我处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立足稽查、严格执法、服务征管、保障收入”的总体工作思路,科学规划。今年,我处以规范管理为目的,以政策法规为武器,重点稽查代征单位非税收入征管情况。按照年初稽查计划,我处对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电业局的电费附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罚没收入进行了稽查。通过稽查,发现单位滞留污水处理费处1866万元、电费附加1117万元。在对单位进行

14、财政法规宣传后,将这些滞留的非税收入全部清缴入库。市国土局代征应缴未缴土地交易价格基金262.40万元,因土地交易总价款还未缴清,预计12月底可以将这笔基金收入缴入非税收入结算户。为加强征收管理,改进征管模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化意见。(二)全面组织好全市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开展打击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于维护财经秩序,遏制腐败现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实现“以票管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积极争取各执收单位的积极配合。对本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经市非税处研

15、究决定,成立个两个检查组,于今年9月6日至20日对我市用票量大、征收或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较多的执收部门和单位,如国土、交通、教育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为了检查取得实效,我们对参检人员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并认真学习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有关的政策规定。按照省厅要求,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市直非税票据购领单位开展了抽查,抽查面达31.68 %。被抽查单位,对非税收入票据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在检查中,我们首先听取了单位对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汇的自查汇报,在此基础上,我们重点检查了票据购领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与核销手续;是否按规定保管

16、非税收入票据和购领证;是否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财政专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分成结算划缴等。 2、争取公安、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搜集信息、定期碰头,将非税收入票据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其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形成了打击非税收入票据违法犯罪的合力。假票据泛滥已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不仅造成税收大量流失,还滋生腐败。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我处进一步加大了对票据的管理和检查,决不放过任何一起伪造、买卖和使用伪造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为拓宽非税收入征管范围提供决策依据今年我处参与市政府组织征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其他地市的学习调研,完善了我市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程序,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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