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考试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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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好学教育 用户体验最好的 O2O 学习平台2015 初级护师考试注意细节2015 年初级护师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千名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尽!在线做题就选针题库: http:/ 年初级护师考试辅导资料1、正确填写化验单,连同血标本试管标签,前往病员床边采血,禁止同时采集两个病员的血标本,要严格查对制度,以防混淆,发生差错。2、输血时须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3、如为库血,必须认真检查库血质量。4、输入两瓶以上血液时,两瓶血之间须输入少量等渗盐水。5、输血时,血液内不得随意加入其它药品医学如钙剂、酸性或碱性药品,高渗或低渗液,以防血液凝集或溶解。6、输血过程中

2、,应密切观察有无局部疼痛,有无输血反应,如有严重反应,应立即通知医生,停止输血,并保留余血以备检查分析原因。2015 年卫生职称报名主管护师的条件如下: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 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参加 2015 年卫生职称报名主管护师的报考资格: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

3、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7 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6 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4 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 2 年;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考试报

4、名条件和专业设置 好学教育 用户体验最好的 O2O 学习平台(一)凡符合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3 1 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 1)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经单位相关部门考核并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二)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

5、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三)报名参加 201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五)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 号)要求,做

6、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七)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 74 号),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

7、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八)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京卫人字201217 号)的规定,对 2012 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二、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

8、,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104、206、376),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87)等 73 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 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好学教育 用户体验最好的 O2O 学习平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

9、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各区县人力社保、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12 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 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 201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10、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 201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14 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和专业设置(一)凡符合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3 1 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见附件 1)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对于未列入考试目录

11、的专业,经单位相关部门考核并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二)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三)报名参加 201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考

12、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五)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 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七)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 74 号),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

13、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具有 好学教育 用户体验最好的 O2O 学习平台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八)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放射医学技术初级(

14、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104、206、376),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15、391),核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77),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78),心电学技术中级(专业代码为 387)等 73 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 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

15、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四、有关要求医. 各区县人力社保、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12 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 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 201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调整后均为 50 元/科次。中国卫生人才网卫生资格报名入口尚未开通。按照往年惯例,中国卫生人才网卫生资格报名入口一般会在每年 121 月份左右开通,届时建议随时关注本网站的最新公告。1、申报表“单位名称”处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如果人事档案不在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放的,还需加盖存档单位(人才服务中心)公章。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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