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86136621 上传时间:2019-03-15 格式:PDF 页数:15 大小:326.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江苏孙剑良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1 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仓市资产经营关于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行发行 2012018 8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之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之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致:太仓市资产经营致: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根据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江苏孙 剑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担任发行人发行“2018 年度第一期 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银行间

2、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2016 版) (以下简称“注册规则”)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2016 版) (以下简称“ 工 作规程”)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 (以 下简称“业务规程”)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 书指引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指引”)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规则”)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 ”)

3、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基于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有关事实的了解,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期发行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的事项律师声明的事项 一、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发布法律意见;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期发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证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江苏孙剑良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2 二、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4、发行申报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 完整、 准确、 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 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 发行人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五、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 涉及有关财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内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师专业事项。本所律 师在本意见书中对审计结论、财务会

5、计数据、信用评级结论及依据的引用,并不 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六、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本所律 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发行人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 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本期发行 的注册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照相关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发行人 做上述引用,不得因引用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引用本法律意见 书的相关

6、文件再次审阅并确认。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法律意见书正文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的(一)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发行人是经太政复19996 号文批准,由太仓市国资委(原太仓市公有资产 管理委员会)单独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4 月 30 日成立并取得 320585110337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此次出资已经 江苏太仓会计师事务所太内验(99)字第 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江苏孙剑良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3 2001 年 10 月 19

7、日,经发行人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702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202 万元。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 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1第 6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2 年 1 月 23 日,经发行人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202 万元。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 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1第 6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7 月 19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并经太政复200634 号文批准,发 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45,156.7363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0,358.7363 万元

8、。 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天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苏天内 2006第 42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1月23日,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并经太国资委2007第28号文批准,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90,358.7363 万元。此 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7第 0435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007 年 12 月 27 日,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并经太国资委2007第 32 号文批 准,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2,766.49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13,125.2263 万元。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7第 04

9、71 号验 资报告验证。 2008年12月30日,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并经太国资委2008第39号文批准,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33,125.2263 万元。此 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8第 0332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009年12月11日,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并经太国资委2009第24号文批准,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6,9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60,025.2263 万元。此 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09第 0367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010 年 8 月 17 日,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

10、并经太国资委2010第 30 号文批准,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90,025.2263 万元。此 江苏孙剑良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4 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10第 0323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011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引入新股东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信托” ) ,苏州信托出资 35,0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25,025.2263 万 元,其中:太仓市国资委出资:190,025.2263 万元,苏州信托出资 35,000.00 万 元。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

11、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11第 0290 号验资 报告验证。 2011 年 11 月 9 日,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并经太国资委2011第 52 号文批准,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75,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00,025.2263 万元。 此次变更已经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苏信会验内报字2011第 0393 号验资报告 验证。 2013 年 6 月 28 日,经发行人股东会决定,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50,025.2263 万元。此次变更已经苏州立德会计师事 务所苏立内验字2014第 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 年 8 月,根据发行

12、人股东会决议,原投资方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发行人 7.78%股权转让给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同年 9 月,根据发行 人股东会决议,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7.78%的股权以 35,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上述股权转让 后,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450,025.2263 万元,占发行人注册资 本 100%。 2014 年 11 月,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由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530,025.2263 万元,实收资本为 530,0

13、25.2263 万元,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出资 530,025.2263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以上增资事项已经苏州 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的苏立内验字2014第 104 号验资 报告验证,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710.00 万元,由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31,735.2263 万元,实收资本 江苏孙剑良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5 531,735.2263 万元,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531,735.22

14、63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以上增资事项已经苏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5 年 9 月28日出具的苏立内验字2015第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1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由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货币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32,435.2263 万元,实收资本 532,435.2263 万元,其中:太仓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532,435.2263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以上增资事项已经苏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出具的苏立内验字2017第 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5、。 2018 年 1 月 18 日,根据中共太仓市委 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仓 市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委发201739 号)文件要求, 发行人更名为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532,435.2263 万元。 (二二)发行人的存续状况)发行人的存续状况 经核查,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571322192XW,住所为太仓市 城厢镇上海西路 3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雁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2,435.2263 万元,实收资本为 532,435.2263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地产开发。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发行人设立后持续经营,为依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 情形。 (三三)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且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不含金融业务, 发行人亦未持有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