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隆化县存瑞中学高中政治 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新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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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第一框:我国的国家性质识记层级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1)国家及其根本属性: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温馨提示国家性质这一概念在政治生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决定政体、我国政府的性质、政府权威的树立、政党制度的性质、我国的外交政策。凡涉及政府、政党、民族宗教及外交政策为背景材料的主观题,首先应考虑到我国的国家性质。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2)特点:对占全

2、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温馨提示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1)广泛性4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写入我国宪法。(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

3、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2)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得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得到保障。理解层级1全面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3)人民的范畴: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

4、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4)人民民主的特点。特点广泛性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主体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实性有保障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法律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一千多件物质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能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2.正确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关系民主专政区别含义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适用范围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适用于被统

5、治阶级实施方式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以国家力量的强制实施为基本特征功能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与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是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以保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同样具有专政的职能,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和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相结合,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体特别提醒专制也是一种国家制度,是与民主相对应的,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段的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专政不等于专制,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但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应用层级例1(2012福建高考)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

6、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这一规定()A确立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B方便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C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D缩小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解题规范第一步:审题干定考点考查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抓关键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第二步:析选项选项对应度原因A与题干无关材料强调的是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B与题干无关题干不涉及公民的政治参与C正确材料体现了国家关注民生、以人为本、保障和尊重人权D说法错误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随便地扩大或缩小方法技巧不能说政府的权

7、力或公民的权利“扩大”或“缩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体现,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政府的权力或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其范围也是法定的。近年来的高考题都会出现类似的迷惑项,需引起注意。1为了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2012年7月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会议,统一指挥河北、山东、河南等15个省市的公安机关共一万多名民警展开拘捕行动,救出181个被拐卖的儿童,拘捕802名犯罪嫌疑人。这说明()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法律

8、的制裁AB C D解析:选C本题考查民主与专政的相关知识。国家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是坚持专政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人民民主,也说明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应选。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错误。中“就能”的说法太绝对。第二框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识记层级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含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地位: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2)政治自由: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

9、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意义: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3)监督权:含义: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内容: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1)含义: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承担的责任。(2)内容: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理解层级1正确理解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不是全体公民,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选举权不是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

10、,是指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公民的被选举权即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2正确理解公民的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误区:选举权选举。警示: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或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选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既包括公民按法定方式和程序,行使选举权,选举人大代表,也包括以民主管理方式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民主选举各类机构的相关人员,但一定要

11、明确后者都不属于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范畴。应用层级例2(2012上海高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下行使这一权利的是()A团员选举团支部书记B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C工人选举职代会代表D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解题规范第一步:审题干定考点考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抓关键选民选举人大代表第二步:析选项选项对应度自主分析A说法错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B说法错误同上C说法错误同上D正确选举人大代表是公民行政选举权的表现22012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两周年。侵权责任法将网络责任主体界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侵权的

12、主体,言论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这个“度”,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网民()在虚拟空间里可以无拘无束地发表言论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监督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要敢于行使权利A BC D解析:选C本题考查网民如何行使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有一定限度的,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正确。中“无拘无束”的说法错误。题干材料指向的主体是网民,而不是政府,故不选。题干材料强调的是网民要正确行使权利,而不是敢于行使权利,不选。第三框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识记层级1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13、(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2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理解层级1正确理解和把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这项原则表明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我国的法律只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能反映敌对分子的意志和利益,但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

14、平等的,即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2)不要把平等理解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2正确理解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1)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15、。(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的要求。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特别提醒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注意:第一、某些权利与义务彼此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第二、某些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第三、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应用层级例3(2012山东高考)当前,我国公民越来越多地借助互联网表达政治意愿,与政府进行互动。公民在使用网络参与政治生活时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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