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补课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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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江县辑庆镇初级中学校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养成教师的良好素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树立教育的良好行象,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禁止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发资料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并通过该形式获取利益的活动。二、违规乱发资料是指:有意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并通过该形式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活动。三、学校领导不得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也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四、

2、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时间进行校内补课、辅导,也不得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收取费用。五、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本班或本校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将本应属课内讲解的内容移放在课外进行有偿讲解。六、严禁教师以家属的名义从事有偿家教补课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学习组”,也不得以亲友为名接受学生在家寄读。七、严禁教师之间相互为对方介绍家教及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及补课学生从中获利。八、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有偿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的以中学生为对象的补习活动提供便利。九、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兼课,也不得在社会团体组织的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习题汇编、练习本册等。更不得和书商合伙从中谋取暴利。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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