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上册 第四单元第九课 “一步之遥”课件 教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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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课 一步之遥,视频: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这则视频提示了什么道理? 一个小小的蚂蚁洞,可以使千里长堤溃决。比喻小事不慎将酿成大祸。,千里之堤 溃于蚁穴,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见课本P85页 讨论:比较这些行为,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从这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对比我们可以知道,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到刑事犯罪,只有一步之遥。如果经常犯小错,有不良行为,有不及时改正,就极有可能一步步地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不良诱惑,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犯罪,用图来表示可以这样,学生实践:见课本P86,分析小赵、小高的行为的性质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

2、,偷东西和抢劫,威胁同学要钱,逃学不上课,小赵、小高的行为进一步说明中学生由小错到大错再到违法犯罪,如不及时改正,就会走向深渊。所以,要不断反省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二: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1、违法行为的含义: (1) (2),违法行为的含义:,如何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法律规定应该做而不做的行为,法律规定不能做而去做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做的事,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履行;,凡是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我们每个公民都坚决不能做。,案例一: 王某夫妇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拉扯成人。如今老夫妇俩已70岁高龄,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但三个儿

3、子却互相推诿,拒不赡养老人。致使老夫妇俩至今衣食无着落,生活无人照料,2002年王某夫妇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问:王某夫妇的三个儿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没有尽到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是法律规定应该做而不做的行为),案例二: 中学生李某和高某,平时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练弹弓。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的时候,偷偷地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盏路灯被毁坏。公安机关给予这两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父母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

4、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问:李某和高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因为他们破坏公共设施。(法律规定不能做而去做的行为),2.违法行为的类别,(1)根据所违犯的法律类别,是指违犯宪法的行为。,也称犯罪,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是指违犯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指违犯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2)根据违法情节 和社会危害程度,一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基本特征,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触犯刑法的行为。(犯罪的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犯罪的必然结果),案例三: 2002年5月,魏某家的一头母牛不慎丢失,该牛被邻村张某拾得赶回家中,张某对邻居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魏某一路寻找,终于在张某的院子里发现了自家的母牛,遂向张某索要,张某拒绝返还,双方发生争执,于是魏某诉至法院。,问:在上述案例中,张某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为什么?,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附:民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 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案例四: 工人郑某某晚醉酒回家,途经街心公园时, 为了抄近路,横穿公园草坪。由于步履不稳, 在跨越草坪护栏时摔倒,并将随身携带的盛满 油漆的玻璃瓶打碎,致使3平方

6、米的草坪被践踏、污损。后被执勤民警发现,将其带到派出所。,问:在上述案例中,郑某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 为什么?,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案例五:2001年6月13日傍晚6时许,马某趁本村14岁少女李某一人在家中,溜至李家对其进行侮辱,遭李拼命反抗。马怕事后遭告发,遂用一车轴狠压李颈部致其窒息,后来又用车轴猛力戳击其双眼,致李某颅脑损伤身亡。,问:在上述案例中,马某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为什么?,刑事违法行为。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案例六: 上海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在一家超市遭搜身后愤然起诉超市。上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在10日内登报向女大学生赔礼道歉,并赔偿25万元精神损失等费用。,问:在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为属于哪类 违法行为?为什么?,违宪行为。违反宪法规定,非法侵犯他人人身和尊严的行为。,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和尊严不可侵犯”。如果实施非法拘留或辱骂他人,一般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被侵犯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而如果情节恶劣,构成非法拘禁罪或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铁窗泪,歌曲欣赏,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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