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85313316 上传时间:2019-03-0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西省忻州市2016-2017学年高一语文下学期期末补考试题本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第卷(阅读题,共78分)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每小题3分)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

2、“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

3、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

4、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

5、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

6、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二古代诗文阅读(43分)(一)文言文阅读(21分)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

7、成1114题。贾谊,洛阳人也。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河南守吴公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幸爱。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尝学事焉,乃征以为廷尉。廷尉乃言谊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 是时谊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诸生于是乃以为能,不及也。孝文帝说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谊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旧法。奏之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然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8、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短贾生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乃以谊为长沙王太傅。 谊既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谊追伤之,因以自喻。谊为长沙王太傅三年,有鵩:飞入谊舍,止于坐隅。鵩:似鸮,不祥鸟也。谊既以谪居长沙,长沙卑湿,谊自伤悼,以为寿不得长,乃为赋以自广。后岁余,文帝思谊,征之。至,入见,上方受釐,坐宣室。上因感鬼神事,而问鬼神之本。谊具道所以然之故。至夜半,文帝前席。既罢,曰:“吾久不见贾生,自以为过之,今不及也。”乃拜谊为梁怀王太傅。怀王,上少子,爱,而好书,故令谊傅之。居数年,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谊自伤

9、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年三十三矣。 先是,天下初定,制度疏阔。谊数上疏陈政事,多所欲匡建,是时丞相绛侯周勃免就国,人有告勃谋反,逮系长安狱治,卒亡事,复爵邑,故贾谊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 孝武初立,举贾生之孙二人至郡守。贾嘉最好学,世其家。 刘向曰:“贾谊言三代与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使时见用,功化必盛。为庸臣所害,甚可悼痛。 (选自汉书 贾谊传有删改)【注】釐:胙肉,祭过神的福食;受釐,一种祈神降福的仪式。 4对下列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召置门下,甚幸爱幸:宠幸 B悉更秦之旧法悉:全部 C是时丞相绛侯周勃免就国国:国

10、都 D逮系长安狱治,卒亡事卒:最终 5用“/”为下文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奏之/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然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B奏之/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然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C奏之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然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D奏之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然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6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因为与李斯是同乡

11、,贾谊曾经向李斯学习并侍奉他。 B读书人认为贾谊很有才能,而绛侯、灌侯等人却嫉妒、抵毁贾谊。 C贾谊做长沙王太傅期间,长沙王堕马而死。一年多之后,贾谊也去世了。 D文帝向贾谊问及鬼神的事,被贾谊的回答折服,认为自己的见识不如贾谊。 7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2分) (1)谊既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2)怀王,上少子,爱,而好书,故令谊傅之。 (二)古代诗歌阅读(12分)阅读下面这首诗词,完成8-9题。点绛唇 绍兴乙卯登绝顶小亭叶梦得注缥缈危亭,笑谈独在千峰上。与谁同赏。万里横烟浪。 老去情怀,犹作天涯想。空惆怅。少年豪放。莫学衰翁样。 注叶梦得(10771148

12、),南宋主战派人物之一,本词作于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作者被迫去任、归居吴兴卞山时。8下列对本词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6分) A词的首句开门见山,与词题中“绝顶小亭”照应;“缥缈”二字写出了小亭立于绝顶、云雾缥缈的情景。 B“笑谈独在千峰上”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异曲同工,表达了相同的思想情感。 C从“独在”二字看,词人似乎是独自登上小亭,但从“笑谈”和“少年豪放”来看,一同登亭的应该还有晚辈。 D“万里横烟浪”写词人在绝顶小亭极目所见,描绘出一幅辽远无际、苍茫宏阔的景象,意境雄浑。 E“莫学”一句包含着词人的自嘲,意在与“少年豪放”形成对比,突出自己的老态,并与

13、前面的“老去”相照应。9这首词表现了词人怎样的思想情感,请结合词句简要分析。(6分)(三)名篇名句默写(10分)地崩山摧壮士死,。(李白蜀道难)雕栏玉砌应犹在,。(李煜虞美人),不尽长江滚滚来。(杜甫登高)烟笼寒水月笼沙,。(杜牧泊秦淮)东船西舫悄无言,。(白居易琵琶行)此情可待成追忆,。(李商隐锦瑟)位卑则足羞,。(韩愈师说),无复鸡人报晓筹。(李商隐马嵬) 蟹六跪而二螯, ,。(荀子劝学)三、实用类文本阅读(26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1013题。盛宣怀的教育思想和办学实践“办大事,作高官”是李鸿章对盛宣怀一针见血的刻画,也可以说是对他一生发展道路的指引。盛宣怀是按照这条道路和程序走的,李

14、鸿章也是照此方针培植他的。盛宣怀所经营的近代企业及与之相应的新式教育事业,在当时都是无先例可循的“大事”,但因为有李鸿章的大力支持而取得成功,并被李鸿章多次保举,直至官拜邮传部尚书。他因办“大事”卓有成效而至“高官”,反过来又利用“高官”的地位和权力来促进“大事”的发展。可以说,盛宣怀是处非常之世、走非常之路、做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经过近三十年的苦心经营,到19世纪90年代中后期,盛宣怀实际上已经全部或部分地控制了一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轮船、电报、铁厂、铁路、矿务、纺织、银行等大型企业。他在披荆斩棘、奋力开拓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新式人才十分重要,没有与这些新兴企业相适应的新式人才,将一事无成。那

15、些皓首穷经的学究们绝不可能去搞机器技术和企业管理,科举所取之士对此一窍不通。那么,新式人才从何而来?盛宣怀认为,必须立足于自己培养,聘用洋师只是暂时的、短期的。之所以如此,煤铁矿藏“实以开采为大利所在,未便使外人久与其事”。基于这种认识,盛宣怀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往往创办附设于企业的带有训练班性质的学堂。比如办电报局时,他在天津、上海等地办有电报学堂;督办汉阳铁厂时,也办有附设的学堂。这些学堂在学制、课程等方面都只注重实用,理论和基础知识则不求系统,属于非正规的训练班。盛宣怀是一个有心人,“精细为群僚之冠”,他对这些训练班及时总结经验,作为以后办正规学堂的准备。1895年秋,盛宣怀得到直隶总督王文韶的批准和支持,在其权力和经济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大学北洋大学堂。同他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高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