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区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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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 1. 规划背景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未来5年的一项主要任务,“住有所居”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内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措施;从2007年底至今,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设立、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下发中央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在政策连贯统一、承前启后的基础上,将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引入进行落实。中国住房政策正在发生变化,廉租住房政策的接连出台,将成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发展廉租住房的强大动力。而廉租房建设的备受重视,也凸显了政府的保障功能,对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逐步展开,预示着住房政策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2、三明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高度重视住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三明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2 规划目的积极贯彻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认真执行九部委、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 ”和“住有所居 ”的原则,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落实,有效调整三明市区住房供给结构,提高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廉租住房的供应,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

3、群体的居住条件。结合城市产业布局和空间拓展的需求,综合分析2011-2015年间住房的需求结构,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三明市区城区,包括新老城区以及经济开发区。第三条 规划期限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期限为2011年2015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2007年第162号令);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3、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住房2005122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

4、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5、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6、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7、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8、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76号);9、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0、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1、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12、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市区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

5、3、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6号;14、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15、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6、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17、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18、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19、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20、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21、福建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另外,有关城乡规划的法规、编制办法、

6、技术标准、上位规划和政府指导意见均是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依据。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1118号);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7、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1141号);8、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41号);9、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明政办201128号);10、三明市区“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11、三明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2、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纲要(2010-2030年);13、三明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1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本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8、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贯彻落实我省节约型城乡建设要求,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理论,倡导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按照全面建设三明市区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三明市区的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作用,利用规划来促进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有序投放,实现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使我市房地产县场更加理性、健康、稳定发展。1、统筹城乡调发展,兼顾城市发展现状,同中心城功能调整优化相结合

9、,以住房建设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2、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的住房体系与三明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 3、贯彻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理念。充分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结合我县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行和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模式。 4、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加大综合调控力度和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住房体

10、系。第六条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土地资源条件、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做好目标任务、投资安排和政策支持的有机衔接。做好同住房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统筹兼顾各类保障性住房、各类保障群体之间的关系,实施分层次、多形式住房保障。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化进程,坚持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逐步改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加快棚户区改造,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区分轻重缓急,区别建设和发展时序,优先安排群众需求迫

11、切的项目,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土地和财税支持政策,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强化住房保障组织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职责,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第七条规划目标规划以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标。 1在2015年底前全部解决登记在册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户以及每年“提标扩面”的新增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2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与居民收入层次结构相适应。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的新增用地,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保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

12、租住房的土地供应。3住房价格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保持基本稳定。4住房建设和供应规模与区域内居民实际住房需求相适应,优先保障自住型、改善型等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 第八条规划组织实施 1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下达,使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认真做好每年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上报工作,于上一年12月20日前将次年的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3发改部门要按照近期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于上一年11月20日前完成次年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确保我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

13、进。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近期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模,搞好土地供应,并于上一年11月30日前完成次年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地块的各项报批手续,确保我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顺利供给。5发改、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上报工作,确保我市的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纳入中央、省的投资计划,争取中央、省的资金支持。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第九条 住房建设现状至2010年底,全市住宅建设总面积约8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宅82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8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设面积32.7平方米。第十条 “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情况及存在问题1住房保障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

14、、省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印发的三明市区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至2010年末,市区累计已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为1030户,其中租赁补贴813户;发放资金200.85万元;实物配租(含租金核减)217户;市区累计新建廉租住房751套,建筑面积3.66万平方米。2存在问题(1)建设材料、人工费价格上涨造成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成本增加,地方还需配套大量的建设资金,地方财政有很大的压力及困难。 (2)由于征地难度大,导致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滞后,影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进程。(3)缺乏专职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兼职或临时抽调,工作临

15、时性、不稳定性较大,难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利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第十一条住房现状与需求情况一、现状1、规划区住房现状: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7平方米,户均人口3.2人,户均住房建筑面积105平方米。2、住宅市场及供给情况:依据我市2010年住房资料分析,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住房总建筑面积约85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约82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约28万平方米。二、规划期内对住房建设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要求,年度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1、2010年底城市人口约26万人,预计规划期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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